设备用油采购合同公告(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402
二、合同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设备用油
三、项目编号: 20250402
四、项目名称: 设备用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舜井大道286号
联系方式:13774137368
供应商(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
地 址:湖北随州
联系方式:0722324558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设备用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30000
合同金额: 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3日;履约地点:湖北随州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2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加油合同.doc
加油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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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燃油供购合同甲方:随州市曾都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采用中国石化加油IC卡(以下简称IC卡)进行车辆加油,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车辆用油的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汽车燃油结算方式为甲方先付油款后充值的方式进行,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付款需待银行转账到账后生效。加油时的油价,按当时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加油IC卡指定充值账号为: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石油分公司账号:17780301040013227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曾都支行二、乙方承诺将严格按照《加油站管理规范》操作,确保甲方IC卡内资金安全,承诺对甲方所办理的车辆严格按照一车一卡,卡与车牌相核对的原则进行加油甲方所属加油卡必须按乙方要求设置安全性能较高的密码,加油卡(主、副卡)必须限制车牌,各副卡之间不得相互交换使用,若车牌号码与加油卡限牌车号不符,加油站工作人员将一律拒绝加油。三、乙方所售加油卡均享受中石化加油卡会员的权利与各项增值服务.四、乙方保证随时接受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的用油情况查询,并对所属车辆用油量每月底提供书面清单。五、乙方保证汽车燃油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计量准确。如有违规,一经发现,甲方向乙方客户服务中心或相关监督部门举报(中石化加油卡客服电话:9510588895105988)六、乙方随时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将严格按照以上合同进行服务。做到加油便捷,24小时服务,加油卡账务清楚,达到有效管理车辆用油的目的。七、未尽事宜以《中国石化加油卡用户手册》为准八、如有争议,双方也可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效力等同。十一、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甲方:乙方:8代表人(或授权茶学人代表人或授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中月运部部年月日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备用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