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第七小学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第七小学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臻石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第七小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71101000020031669
五、合同编号:11N45772547420254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室内党建文化墙/室外标语大字/花灯制作/各类灯杆装饰制作/LED彩屏单红屏/灯箱制作/室内外发光字制作
详见附件

1.0
600
6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第七小学
联系人:周小康
联系电话:15739652553
传真:/
地址:建设东路1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合同.pdf

编号:11N45772547420254201合同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第七小学服务单位(乙方):哈密臻石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臻石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臻石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哈密臻石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校徽灯箱--灯箱/送货安装1项600.00600.00合同总价(元)600.00合同总价(大写)陆佰元整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三、服务条款第一条:合同概要1.乙方承接甲方哈密市第七小学灯箱广告制作项目。2.制作项目数量及要求:校徽灯箱制作项目。3.送货地点:哈密市第七小学4.合同价款(含运费):合同金额:600元整,大写:陆佰元整5.设备要求及清单: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图板应当是全新且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工程量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第二条:合同工期1.本合同工期为7个自然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②因变更工作内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③因停电等情况达十小时以上时。第三条:违约责任条款可明确如下: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甲方要求免费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因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一切维权合理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制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甲方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第五条:责任范围(一)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图板。2.及时组织验收工作。3.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乙方工程款。(二)乙方责任: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负责做好材料的采购,保管工作,保管期间风险全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令,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内容。第六条:验收制作完成后,由甲方负责项目的验收。第七条:售后1.售后期限:验收后12个月。2.保修责任及范围: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乙方负责保修本工程所含所有图板。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水灾、地震)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4.对甲方维护请求3小时内给予答复,需现场解决的乙方安排人员在5日内解决完毕。第八条:其他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2.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和仲裁1.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裁决。2.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本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附件中说明。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乙方在施工期间产生的交通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秋林可园底商臻石广告电话:,电话:182999262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账号:9080101001000224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地址:地址:秋林可园底商臻石广告电话:电话:1829992621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账号:90801010010002245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