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蔬菜果树病虫绿色防控物资采购合同公告(睢宁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 JSZC-320324-JSBD-G2024-0016008
二、合同名称: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蔬菜果树病虫绿色防控物资-80亿孢子/毫升 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324-JSBD-G2024-0016
四、项目名称: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睢宁县永康路商务服务中心13楼
联系方式:13952444094
供应商(乙方):扬州腾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邮车逻镇朝阳大道261号迎宾小区93幢103室
联系方式:139525846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80亿孢子/毫升 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0.61476
主要标的单价:488000.00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0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2-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采购包14.pdf
采购包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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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目编号:JSZC-320324-JSBD-G2024-0016T采购包:14包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睢宁县农业农村局成交供应商:扬州腾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2月19日7采购人(甲方):睢宁县农业农村局供应商(乙方):扬州腾轩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按照睢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项且编号:JSZC-320324-JSBD-G2024-0016)(采购包:14包)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及价款: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规格参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等;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发放到户、检验检测、验收及审计等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报价含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参数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80亿孢子/毫升金龟子绿僵菌CQMa421品牌:聚立信规格:200mL/瓶型号:可分散油悬浮剂重庆聚立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吨0.614764880003000002总价合计:小写3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本合同供应项目区物资0.61476吨,单价488000元/吨,合同总金额为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产权担保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或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生产日期为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当天三个月以内)、未使用过得原装合格证品,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整改、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技术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4、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六、质保期1、质保期:质保期两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七、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八、交货和验收1、交货1.1.交货期: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7日内将产品送到指定地点。1.2.交货方式:按照甲方提供的信息。1.3.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物资分配方案及送货地址,由中标单位自行送货至指定地点。乙方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供货。2、验收2.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退货、重新更换、赔偿损失等所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2.货物到货验收包括: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且与封存的样品是否一致,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及相关人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2.3.货物的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厂方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手册,甲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2.4.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规定,乙方必须及时重新更换货物,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5.乙方提供的货物产品,甲方在验收交货时对其货物产品进行抽检,不同批次产品均需抽检,所涉及的检测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九、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询价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以上报价含到户发放、宣传培训、验收、检验检测、审计等全部费用。十、货款支付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验收单以及供货合同,30日内一次性付清。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十三、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四、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五、争议的解决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的商品或部件。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3、本采购合同一式肆份,分别由甲方贰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农甲方签章:乙方签章:DTTIT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扬州市高邮市T可n3210841界首镇盂陵路6号信用代码:信用代码:91321084MACKYNJ57Q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108901109100118866韩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1395224409Y联系电话:13952584670签订日期:2022月1日签订日期2025年2月19日证E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蔬菜果树病虫绿色防控物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