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运营服务 餐饮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崇州市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51010025210200039787

二、合同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食堂运营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51010025210200039787

四、项目名称:崇州市人民法院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崇州市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崇州市崇阳街道崇庆北路410号
联系方式:82381287
供应商(乙方):成都沁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汉州路969号1栋3层2号
联系方式:18008011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餐饮服务
1(项)
¥1,098,000.00
¥1,098,000.00
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无合同约定的按照行业习惯。

合同金额: 1,0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玖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4月06日至2026年04月05日
履约地点:崇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013----崇州市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采购合同.pdf
崇州市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0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运营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