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服务 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采购合同公告(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12312312320251401
二、合同名称: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GH-PH202508
四、项目名称: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雅山中路138号
联系方式:13757385161
供应商(乙方):嘉兴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陈山路36号一楼
联系方式:137583450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78030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合同期满,如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方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780306.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盖章版-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一标段)2025.5.1-2026.4.30.pdf

盖章版-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一标段)2025.5.1-2026.4.30.pdf

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一标段)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标段)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名称: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号标段(二)服务范围:中山路以南(含中山路),西至乍王路(不含乍王路),东至多凌路。在该区域内所有主干道路、支路、背街小弄、公厕、公厕驿站、公共停车场、桥面及桥下空间、绿道(包括绿道连接广场)、河边栈道、区域内大小公园(中央公园、西河下埭公园除外)、所有开放式小区。外加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的区域:山湾,先锋村,以及东门、南沈家浜(中山路至滨海大道)、南河塘、北河塘、牌楼头、张家门(南湾路以西)、平湖二院东侧与北侧、中心幼儿园南湾分院北侧等区域纳入本标段服务范围。翁金线(金海洋大道至岔路桥段)纳入本项目保洁服务范围。以及该区域内其他列入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范围的项目。(三)服务作业内容:1、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及道路两侧绿地、道路绿化隔离带、绿道(包括绿道连接广场)、开放式公园、桥下空间、公共停车场、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如城市雕塑、公共设施等),开放式小区(小区保洁还包括楼道、扶手、垃圾房(桶)的清洗、牛皮癣清理等)、背街小巷(包括城中村)的日常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表面5米以下的乱涂写、乱张贴(挂)乱刻画(清除范围外侧涉及道路交叉的,沿交叉道路外延5米)进行清理等。道路保洁范围从店面到店面(围墙到围墙),包括原本由各住宅小区物业负责的沿街商铺前场地的保洁。2、区域范围内果壳箱的垃圾收集;对果壳箱内胆的更新、更换、清洗;果壳箱的标志标识维护,破损及时更新;如遇果壳箱标志标识进行政策性调整设置,由采购方负责。3、区域范围内道路、沿街、开放式小区内、背街小巷所有的垃圾投放亭及不锈钢箱房的清洗保洁。4、区域范围内人非隔离护栏清洗。5、区域范围内的公交候车亭的清洗保洁。6、区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的机械化保洁作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采用机械化保洁)7、区域范围内的公厕保洁与养护。8、区域范围内的重点道路两侧人行道的冲洗作业。19、每年4月1日至11月15日对保洁区域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进行消杀。10、区域范围内(含城中村)的大件垃圾收集、农业垃圾收集。11、区域范围内沿街店铺垃圾收集(生鲜水果店的生鲜垃圾除外)。12、按要求及时完成突击性保洁任务,包括非作业时间内,路面洒落石子、泥沙、油污、车祸碎片等临时清理;台风、水灾、下雪等特殊天气后环境卫生清理等。13、服务区域内(除其他第三方物业覆盖区域)的其他保洁事项。(四)各项作业服务时间及标准要求:1、道路保洁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1.1作业时间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结合乍浦镇道路人口流量及商业网点布局现状,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确定各类道路的保洁时间:1.1.1主城区或人流较大区域道路:16小时保洁:4:00~20: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20:00前清空);1.1.2一般道路保洁: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17:00前清空);12小时保洁:6:00~10:00,10:00~14:00,14:00~18: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18:00前清空);1.1.3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1.1.4乱张贴乱涂写清理: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1.1.5快速巡捡人员8小时保洁:上午班:7:00~11:00,下午班:13:00~17:00;1.1.6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桶基座、不锈钢房清洗:上午7:00~11:00,下午13:00~17:00;1.1.7人非隔离护栏清洗:6:00~10:00,13:00~17:00;1.1.84月1日至11月15日环卫设施专项消杀8小时作业:7:00~11:00,13:00~17:00;1.1.9特殊季节或重大节庆、创建等活动按发包方要求执行。1.2作业质量标准: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镇标准、《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和《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考核评定标准》。1.2.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现全覆盖;不得出现隔班、隔块清扫现象;城区主要重点道路两侧人行道,每天冲洗不少于1次。1.2.2作业范围内冲洗干净,无油腻、无积灰,油污多发地点加强冲洗,不损坏设施,道路白线见本色。1.2.3文明作业,注意避开行人和附近车辆,不得将污水溅到行人或车辆;清洗至通行路段时,应摆放作业提示牌。1.2.4冲洗时应考虑好下水方向,减少路面二次污染,遇下水不畅路段,应及时上报疏通,做到人走无泡沫、无积水。21.2.5非机动车道冲洗,要求作业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开启警示灯,不得逆向行驶。冬季实时气温低于3℃时,暂停路面冲洗;油污冲洗作业视实际情况,清洗后确保路面不结冰。1.2.6路面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质量要求。1.2.7路段交接处按规定各延伸清扫5米。1.2.8城乡结合部、道路盲点等区域所有的杂物、大件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无主园林垃圾等进行清理。1.2.9及时清理零星路面建筑渣土、抛撒垃圾,不超过相应道路等级要求的垃圾滞留时间。1.2.10路面干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无积水、堆物,边角侧石干净、景观廊道、导流道等干净,无卫生死角。1.2.11绿化带、树穴干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烟蒂、无积堆物,动物粪便,无卫生死角。1.2.12下水窨井眼畅通。1.2.13果壳箱清洗即脏即清洗;果壳箱外无垃圾,周边地面干净;果壳箱内垃圾清理;内外观无明显污物;果壳箱门关闭。1.2.14人非隔离带,护栏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1.2.15开放式小区楼道内无蛛网、积灰,无果皮纸屑、无痰迹烟蒂。1.2.16垃圾桶基座干净整洁。1.2.17做好规定区域范围内清洗保洁工作,要对保洁区进行全天候巡查保洁,确保每天早上8点前做好一类区域内的乱涂写、乱张贴第一遍清理。1.2.18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墙面上乱涂写、乱张贴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做到清洗保洁或复原形状规整,基本无色差。1.2.19对张贴式的城市乱张贴乱涂写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作业内容包括各路段商铺卷闸门上的乱张贴乱涂写。1.2.20接到规定范围反映乱张贴乱涂写问题的投诉或新闻舆论批评后,必须在5小时内及时处司理完毕并反馈信息。1.2.21在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作业时,不得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X施损坏。2、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打在区域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含部分省道)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采用机械化保洁。2.1作业时间:2.1.1扫路作业:6:00-16:00,合理避开交通早上高峰期(上午7:30-8:30)。2.1.2洒水冲洗抑尘:白天洒水降尘5:30—15:30。2.2基本要求:2.2.1机械化作业须有专门的调度人员,灵活调度各作业工种。32.2.2所有环卫车辆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要求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作业,维护环卫行业形象。2.2.3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常规作业,遇检查、应急工作服从调配,做好保障。2.2.4各作业工种必须定人定车,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跨工种自行调班。2.2.5车辆第三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0万。2.2.6维护好车辆电子化监督设备,发现设备问题2小时内上报。2.2.7所有作业车辆必须配置GPS、摄像头等数字化监督设备,并接入环卫平台,用于接受监督。2.3扫路车:2.3.1主要道路每天不少于2遍;次要道路每天清扫不少于1遍。主要道路第一遍作业须在早晨8点前完成。主要道路非机动车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2遍(落叶季节适当增加),其他外围非机动车道每天清扫不少于1遍。2.3.2作业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2.3.3道路机械化清扫采用湿扫不扬尘,冬天低温冰冻期除外。清扫作业不留死角,边角无积灰,无泥浆,无垃圾。2.3.4车内垃圾须倾倒至指定场所。2.4洒水冲洗、抑尘车:2.4.1主要道路每天作业不少于4遍,次要道路每天作业不少于2遍,雾炮抑尘专项作业,喷雾应将风机朝上,不得对沿街商户及行人直喷,减少对周边人群影响。2.4.2低温期间(低于3℃)停止夜间洒水作业,白天洒水以实时温度为准,确保路面不结冰。雨天视路况进行高压冲洗。2.4.3洒水作业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高压冲洗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2.4.4文明作业,注意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2.4.5作业车辆须在指定加水点加水,加水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车辆后方设置警示牌。2.4.6加强加水点日常管理,防止其他单位使用。2.4.7有抑尘需要时,进行抑尘专项作业,喷雾应将风机朝上,不得对沿街商户及行人直喷,减少对周边人群影响。2.5安全作业:作业车辆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车辆上路性能完好;车辆规范停放;作业车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病车上路)。2.6其他事项:机械化作业车辆加水点水费由采购单位负担。未经过采购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私自将采购方所提供的作业车辆用于对外接收清扫或冲洗业务。3、公厕保洁与养护3.1保洁标准:43.1.1专人值守厕所,保洁时段内不得脱岗。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3.1.2服从各类创建、检查等工作安排。路3.1.3按规定时间、次数保洁消杀,做到不漏、不跳(早晚各一次整体保洁消杀),一年不少于2次大扫除。3.1.4公厕室内无积灰、无蜘蛛网,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3.1.5内外各标志牌保持完好,无污迹。3.1.6洗手器具、台面、面镜,无水迹、积灰等污物。3.1.7做到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黄渍,要求纸篓套袋且废纸不得超过1/2,早中晚必须清倒干净。3.1.8公厕内地面无污物、无积水、烟蒂,隔断等落地部件死角无污物,做到每天不少于3次整体消毒。3.1.9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堆杂物,无乱刻画张贴。3.1.10公厕外、通道边5米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积水积雪,为如厕人群提供便利。管!3.1.11保持公厕24小时开放(个别公厕除外),不得关闭除管理间和工具间以外的区域。3.1.12保持公厕通风、无异味保持公厕及周边市容市貌,不乱晾晒,管理好周边秩序,严禁车3辆等堵塞通道。3.1.13严禁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公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管理室。3.1.14保洁工具统一,摆放规范,不得在室外随意晾晒。3.1.15公厕管理台账记录完整。3.2作业标准:3.2.1值守人员统一着工作服,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3.2.2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参与各类不文明活动及其他一切影响形象行业的活动。3.2.3清扫前对周边用厕人员要先打招呼,在无人用厕时设施损坏及时提醒,拖地或地面潮湿情况下应放置提示牌保洁。3.2.4主动为有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合理可行帮助。3.2.5清扫公厕做到文明作业,严防污水溅到用厕者。3.2.6注意个人言行,维护行业形象,虚心接受市民建议,及时改进,提升市民如厕满意度。3.2.7保持照明良好,灯具按时开启,24小时内修复损坏灯具。3.3水电消耗:3.3.1维护公厕财产,遇破坏行为及时劝阻,不得为他人提供如厕以外的水电使用,公厕水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3.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做到节水节电。3.3.3做好水电使用定期检查,检查频率每周不得少于1次,形成检查材料。3.3.4公厕用水、电费用由采购方负担。53.4设施设备维护:3.4.1保持设施完好,故障及时修理,最长修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4.2设施维修期间、保洁作业期间做好警示提醒。3.4.3保持设施标志标识、灯箱、铭牌等完好,缺损后及时修复。3.4.4粪池满溢等情况及时处置,保障公厕正常运行。3.4.5化粪池清掏由采购方负责。3.5作业时间:3.5.1公厕保洁时间:4月-11月5:30-21:00,12月-3月6:00-17:00。一标段服务区域内公厕中有3座需要从早上保洁作业持续到晚上21点,具体作业时间可根据公厕实际使用情况由采购方进行调整。3.5.2公厕消杀、除臭时间:全年(合同期内),须有专人负责,消杀药物均需符合国家标准。3.6人员要求:3.6.1公共厕所保洁作业人员必须为女性。3.6.2为方便管理,公厕管理人员须为女性。4、大件垃圾、农业垃圾、沿街店铺垃圾、果壳箱垃圾及无主零星装修垃圾收运4.1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2:30-16:30。4.2作业质量:4.2.1做好无主大件垃圾收运工作。4.2.2按指定地点堆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4.2.3无主装修垃圾收集、运输按需作业,及时清运。4.2.4无主装修垃圾做到分类清运。4.2.5无主装修垃圾运至指定的堆放场,废旧家俱等大件垃圾根据采购方要求分类运输至指定地点。4.2.6做好服务范围内城中村或城郊结合部的农业垃圾清理。4.2.7做好服务范围内沿街店铺垃圾的收集,每天确保上门收集两次。4.2.8做好服务范围内沿街果壳箱垃圾的收集,每天确保上门收集两次。并做好果壳箱的养护,确保果壳箱能正常使用。4.3安全作业:4.3.1建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4.3.2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中严禁吸烟等明火行为。4.3.3作业人员作业时避免发生各类事故。4.4文明作业:4.4.1.作业中应尽量避让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64.4.2加强噪音管理,不扰民,装修垃圾收运作业须符合小区物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4.4.3服从采购人管理,及时处置应急任务。5、其他作业服务要求5.1乙方负责对各路段路面保洁、乱张贴与乱涂写清理等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统筹安排,作业人员既负责路面清扫又负责保洁路段内的乱张贴与乱涂写清理。5.2公厕保洁员中的\"一人一厕”作业员,需负责公厕周边范围内的道路(或绿地)保洁工作。5.3中标单位需落实机动小组非作业时段(特别是夜间时段)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路面油污、碎片等紧急处置工作,同时须备好清理路面油污的吸油材料。5.4位于汤山公园公厕及南湾路公厕的温暖嘉驿站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涉及驿站内的设施设备维护由采购方负责。6、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人员及车辆最低配置要求6.1作业人员及现场管理员按投标文件人数核定,且要满足普扫、巡回保洁、垃圾收集等作业时间、质量要求。乙方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一线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能兼任作业人员。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最低配置要求,如实际到位人数少于最低配置要求的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同时扣除所减少作业人员的相应服务费用。由于本项目特殊原因,乙方须把原有项目岗位的作业人员(包括车辆驾驶员)平稳过渡到本项目(但须符合用工条件)。实施中允许有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得降低工资等待遇。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6.2作业人员年龄要求:作业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70周岁以下(如按以上年龄要求无法招满保洁员的,可报甲方同意后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须满足购买意外保险条件)。乙方需向采购方提供人员清单、工资支付(银行支付)清单,不提供的采购方有权拒付保洁服务费用。涉及精品创建路段和“席地可坐”城市客厅保洁区域的保洁人员,以及快速巡检员、中转站安保人员、小型多功能扫路车及桶换桶车驾驶员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作业人员存在超龄、身体残疾(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残疾人除外),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作业人员(包含驾驶员)薪酬待遇按乙方投标报价标准发放。一号标段环卫车辆最低配置表序号车辆类别数量(辆)备注1中型燃油扫路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J8886;总质量7.3吨,载质量2.37吨;购置时间为2018年3月)2中型燃油洗扫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88713;总质量8.21吨,载质量1.73吨;购置于2024年5月,质保期三年)3大型电动扫路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08081D;总质量10.49吨,载质量2.61吨;购置于2021年12月)74路面洒水作业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J6881;总质量16吨,载质量8.105吨;购置于2014年4月)以下车辆由服务单位自备5小型多功能扫地车5要求单价在20万元左右,后置箱式垃圾存储,垃圾存储容量需达到240L以上,主要用于非机动车道清扫6“桶换桶”转驳车1用于机动7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4包含城中村的大件垃圾、农业废弃物清理8城中村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2负责先锋村、牌楼头、张家门(南湾路东)东门、二院及南湾幼儿园周边、浦京酒店南、北河塘、南沈家浜、山湾等9沿街、沿道路店铺垃圾分类收集电动三轮车610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8每车配2名操作员11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20用于机动车道及两侧绿化带的垃圾巡捡12人力三轮保洁车30人力三轮车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实际作业需求增减,涉及费用与甲方无关合计80一号标段环卫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表序号作业岗位数量(人)备注1中大型扫路车、洒水车等保洁车辆驾驶员5B2以上驾照(其中一人兼小型多功能扫地车操作员)2小型环卫机动车驾驶员(桶换桶车)1C1驾照3保洁工人164其中包括公厕专职保洁员4小型多功能扫地车操作员45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作业人员168辆车,每车配2名操作员6沿街店铺、大件垃圾、城中村垃圾分类收运、农业垃圾收运作业人员12合计2027、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作业车辆的要求(1)乙方在使用采购方所提供作业车辆的,不存在作业车辆折旧费。(2)甲方所提供的纯电新能源扫路车使用甲方安装的充电桩,电费由甲方承担。8(3)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过程中,如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造成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须由乙方提供相应作业类型的环卫作业车辆,故障车辆交还给甲方。(4)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车辆及上述第(3)项约定的乙方提供的替换车辆涉及折旧费的,甲方给予乙方车辆使用折旧费,车辆折旧费由甲方根据乙方购置车辆价格(凭购车发票)或当前市场车辆购置价格按8年折旧进行计算。乙方所提供替换车辆的车辆使用折旧费按约定的合同期限和实际替换使用期限的百分比支付。(5)洗扫车(浙F88713)为甲方2024年5月新采购车辆,质保期三年(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因乙方在使用该洗扫车期间还处于质保期限内,因此该洗扫车维修费用在质保期限过后才可以结算。为方便结算,在质保期限内给予该洗扫车每年固定保养费用。(6)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为甲方所提供车辆购买保险,其中每辆车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不低于200万元。第一年合同履行期内,乙方须将由甲方购买未到期的车险费用按日退还给甲方。(7)乙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加油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作业车辆用于对外接收清扫或冲洗业务。(9)使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垫付款项的,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垫付款。(10)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11)乙方承担车辆使用期间的修理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12)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使用期间因事故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3)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车辆事故,导致车辆驾驶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垫付的,乙方应及时赔偿损失,返还垫付款。(14)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8、质量要求: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和《乍浦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9、考核办法:详见《乍浦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5、招标答疑文件。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合同期满,如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方要求并经双方同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四、合同价款及调整办法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9780306.00元整;(¥玖佰柒拾捌万零叁佰零陆元整)。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应包括城区环卫服务保洁(人工、机械、设施维护、工具、管理、风险、保险(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劳保、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及各种政策性文件规定所需的)全部费用。2.调整办法:服务期内根据道路、环卫设施等新建成、需改建等情况引起作业任务量有增减的,按以下办法增减保洁费,并经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工作联系单后予以确认。具体规定如下:因道路维修或改建无法保洁的,如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则保洁费不作调整;超过一个月的按下款办法调整,从停止作业日起计算。B、增减道路如面积变动不超过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则保洁费用不作调整;如面积变动超过10000平方米且需增减人员、车辆等,按计价规则增减。(绿地面积按30%折算成道路面积)每月作业调整费用=(人员费+工具费)*(1+6%税率)。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甲方对镇区清扫保洁管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检查考核,每月至少一次。2、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对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事故的,有权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月度考核扣分50分以内不扣款,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扣分超过30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相应保洁服务费用不作增加。104、根据乙方上报的作业实际人员数指导乙方购置所需的反光标志服,购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根据考核小组每月对乙方的检查考核成绩及其他调整,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每月承包费。6、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下月主要工作和技术要求,对乙方给予工作的指导。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招聘保洁作业人员,按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外保险。1)安排的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合计202人。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路段、定作业时间、定工作责任;2)现场管理员不少于3人且管理人员不能兼任作业人员,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一线管理人员,为方便对公厕进行检查管理,管理人员中须安排一名女性。实行跟班管理,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安排。2、为提高队伍文明安全作业,乙方所聘用的职工须持证上岗,穿环卫专用安全反光服装,作业人员存在超龄、身体残疾(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残疾人除外),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作业人员(包含驾驶员)薪酬待遇按中标单位报价表标准发放。3、负责职工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指导、安全检查考核。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为所有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雇主责任险)。乙方投保人员更换,必须按月上报甲方。各种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并1小时内上报甲方。5造成甲方损失或垫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返还甲方垫款。34、负责保洁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保管,确保运行正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雇主责任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乙方必须为所有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雇主责任险),投保人数(列明实际投保人员名单、作业地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采购人,保单原件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采购人(复印件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意外险购买费用超过甲方标准的,以及购买人数超过甲方最低配置要求的,超过部分费用由乙方负担。6、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列明参保人员名单、作业地点。同时乙方不得在其他项目中重复结算保洁人员社保费用,一经采购单位发现,视情况严重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社保购买人数不得超过乙方报价表中核定人数,中标后按实结算。社保购买人数超过报价表中核定人数的,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7、购买车辆保险。乙方必须对所有作业车辆(含“桶换桶”收集车,多功能扫路车,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沿街、沿道路店铺垃圾分类收集车,电动三轮农业垃圾收集车、快速保洁车,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等)自行办理车辆保险和缴纳规费(包括车船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列明投保车辆清单,保单原件在投保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复印件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8、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指导乙方购置服装,员工服装必须统一。9、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规定发放工资、福利、资金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克扣、拖延。10、乙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并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1111、应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12、乙方负责清扫保洁作业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乙方需要使用中转站停放作业车辆,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指定区域停放。13、必须及时完成甲方布置的临时或突击保洁任务,保洁范围内如有车辆洒落或交通事故造成的石子、泥沙、事故车辆碎片与油污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清理,包括非保洁时间,乙方对此无异议。14、必须按要求、按时间完成市长电话、百姓事马上办、数字城管等发现的问题。15、必须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落实。16、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环卫有偿服务工作,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同时不得在镇区范围内承揽除甲方以外的环卫作业(城郊结合部等环卫管理责任未清区域需征求甲方意见),如发现擅自收费、承揽环卫作业服务现象,追究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17、须配合甲方做好智慧环卫监管数字平台对接工作,要求乙方对所有作业车辆安装定位系统(甲方提供作业车辆安装定位与视频监控系统),保洁人员发放电子工牌(须具有考勤、定位等功能)便于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七、价格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按实结算部分除外)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直接作为进度款抵扣。当月费用根据考核结果于下月支付,支付前由应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费用金额提供正式发票。八、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区块的主要作业范围,并进行现场踏勘;(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3)按照本合同及附件和《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4)因日常作业需要,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2、乙方职责(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档案,每日作业检查情况有书面记录,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等;(3)遇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5应安全、优质地开展保洁作业,并承担保洁作业中的安全责任;(6)乙方必须按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九、不可抗力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王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7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A1、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③合同期内月度考核扣分50分以内不扣款,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扣分超过30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④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吕末十一、残疾人保障金、工会基金中标单位应按作业人员总数的1.5%比例聘用残疾人(所聘用残疾人为轻度残疾,须符合作业岗位,能确保正常开展作业),如未达到残疾人保障基金免缴纳比例的,所需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由中标单位负担。涉及工会基金缴纳的,由中标单位负担。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补充条款1、乍浦环卫所仓库现有易耗品(如机扫刷、尿素液等),由甲方按采购价格出售给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乙方工作人员休息场所、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办公场所等所有事项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3、本项目作业人员加班费不在报价表中列明,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另行承担。4、鼓励乙方实行“机器换人”改革。为破除一线环卫保洁员老龄化严重,招工困难的窘境,开展“机器换人,以冲代扫”作业改革,通过新增小型机械化作业车辆代替人工普扫,减轻保洁员作13业强度,拉长保洁作业里程,以减少传统作业用工,提升作业成效。5、如因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或改用机械化作业后,确实提高了作业效率及安全系数,乙方可提出作业人数调整申请,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作适当调整。6、乙方必须自主研判设备投入和后期人员替换数量及作业质量考核等改革推进风险。调整方案引起成本增加的结算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因调整方案涉及成本减少的双方共享(减少费用在中标价(作业人员与作业车辆费用)1%以内(含)归乙方所有,减少费用超过中标价(作业人员与作业车辆费用)1%部分按乙方60%、甲方40%分享)”。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财政备案一份,招标代理壹份。乙方:甲方玺蒋日=东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提华法人代表或投权委托人(签字P曙印建代表或授权委路理有大鉴证单位: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时间:202年月2日鉴证日期:年月上签订地点:平湖市乍浦镇14附件一: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公厕序号公厕名称数量(座)1南大街顺泰弄口公厕12南河滩公厕13汤山西路南14汤山西路北15汤山公园南16汤山公园驿站公厕17景浦苑公厕18电厂生活区(雅山路)19老年活动中心(小平山)110森林公园门口111道观弄公厕112滨海大楼后公厕113金街气象局旁114旗下营停车场115庆元北路116滨海丽景117朱家弄(国贸北)118北大街四牌楼南119余家白场内(北大街2)120西河下埭公厕121雷城桥公厕122北大街四牌楼北123西平桥公厕124中央广场二期公厕1125中央广场二期公厕2126中央广场二期公厕3127星海湾大楼(建港路南)128古城墙遗址公园公厕129笆篱坤公园公厕126合计29注:南大街顺泰弄口公厕、汤山公园驿站公厕、金街气象局旁公厕等实行16小时保洁。如规划上有变动,新增公厕涉及费用将不再另行增加。附件二: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主要道路序号道路长度(公里)备注1滨海大道3.4乍王路-金海洋大道2雅山路4.6乍王路--多凌路3中山路3.5乍王路--乍浦高级中学4天妃路1.1中山路一滨海大道5建港路1.1中山路一滨海大道6南湾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7黄山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8陈山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9金海洋大道1.2中山路一滨海大道10观海路0.311学海路0.412汤山西路0.713汤山东路0.914翁金线2.8金海洋大道一岔路桥15多凌路0.516南湾南路0.6滨海大道以南合计24.1实行16小时保洁路段及公园:其中雅山路(建港路至黄山路)、中山路(建港路到南湾路)、天妃路(中山路至滨海大道)、滨海大道(建港路至南湾路)、陈山路(中山东路至雅山东路)、汤山公园、南大街。16附件三: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开放式小区序号所属社区小区名称地址幢数单元数套数1南大街建港一村建港一村12262302南大街荷花池荷花池13252403南大街南河滩南河滩11104南大街半月街半月街12205南大街北河滩北河滩6121206南大街天妃路天妃路78807南大街南司弄南司弄12192008南大街庆元路庆元路13232309南大街总管弄总管弄71410510南大街天妃小区天妃路51313511南大街雅山中路雅山中路111616012南大街老电影院后144089163157013四牌楼凤凰一村雅山中路72019214四牌楼凤凰二村天妃路399215四牌楼凤凰三村天妃路51612116四牌楼庆元北路庆元北路61111017四牌楼城中园便民路132418四牌楼东河小埭北大街197号11819四牌楼北大街57弄北大街354020四牌楼金鑫苑雅山中路344号131721四牌楼西大街87弄西大街87弄2319297162322南湾雅山中路818号雅山中路818号4158723南湾南湾南路6号南湾南路6号231624南湾汤山东路41弄汤山东路41弄3544923147附件三: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街道、背街里弄南大街、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半街、南河滩、北河滩、南司弄、庆元路、总管弄、顺泰弄、海盐弄、搬运路、朱家弄、北盐廠街、埠头弄、城隍弄、坍石桥弄、荷花池路、昌盛路、牌楼头弄、道观弄、转基弄、竹行弄、杨家池弄、理衙弄、会馆弄、刘家埭路、便民路、府东路、府北路、南河塘北路、南河塘南路、张家门路。17廉政协议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服务优质高效,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日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遗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乙方:甲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200年月28日年月日2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一标段)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鉴证方: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一标段)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一)采购项目名称: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号标段(二)服务范围:中山路以南(含中山路),西至乍王路(不含乍王路),东至多凌路。在该区域内所有主干道路、支路、背街小弄、公厕、公厕驿站、公共停车场、桥面及桥下空间、绿道(包括绿道连接广场)、河边栈道、区域内大小公园(中央公园、西河下埭公园除外)、所有开放式小区。外加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的区域:山湾,先锋村,以及东门、南沈家浜(中山路至滨海大道)、南河塘、北河塘、牌楼头、张家门(南湾路以西)、平湖二院东侧与北侧、中心幼儿园南湾分院北侧等区域纳入本标段服务范围。翁金线(金海洋大道至岔路桥段)纳入本项目保洁服务范围。以及该区域内其他列入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范围的项目。(三)服务作业内容:1、区域范围内所有道路及道路两侧绿地、道路绿化隔离带、绿道(包括绿道连接广场)、开放式公园、桥下空间、公共停车场、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洁(如城市雕塑、公共设施等),开放式小区(小区保洁还包括楼道、扶手、垃圾房(桶)的清洗、牛皮癣清理等)、背街小巷(包括城中村)的日常清扫保洁、卫生死角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表面5米以下的乱涂写、乱张贴(挂)乱刻画(清除范围外侧涉及道路交叉的,沿交叉道路外延5米)进行清理等。道路保洁范围从店面到店面(围墙到围墙),包括原本由各住宅小区物业负责的沿街商铺前场地的保洁。2、区域范围内果壳箱的垃圾收集;对果壳箱内胆的更新、更换、清洗;果壳箱的标志标识维护,破损及时更新;如遇果壳箱标志标识进行政策性调整设置,由采购方负责。3、区域范围内道路、沿街、开放式小区内、背街小巷所有的垃圾投放亭及不锈钢箱房的清洗保洁。4、区域范围内人非隔离护栏清洗。5、区域范围内的公交候车亭的清洗保洁。6、区域范围内市政道路的机械化保洁作业(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采用机械化保洁)7、区域范围内的公厕保洁与养护。8、区域范围内的重点道路两侧人行道的冲洗作业。19、每年4月1日至11月15日对保洁区域范围内的环卫设施进行消杀。10、区域范围内(含城中村)的大件垃圾收集、农业垃圾收集。11、区域范围内沿街店铺垃圾收集(生鲜水果店的生鲜垃圾除外)。12、按要求及时完成突击性保洁任务,包括非作业时间内,路面洒落石子、泥沙、油污、车祸碎片等临时清理;台风、水灾、下雪等特殊天气后环境卫生清理等。13、服务区域内(除其他第三方物业覆盖区域)的其他保洁事项。(四)各项作业服务时间及标准要求:1、道路保洁及乱张贴乱涂写清理1.1作业时间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结合乍浦镇道路人口流量及商业网点布局现状,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确定各类道路的保洁时间:1.1.1主城区或人流较大区域道路:16小时保洁:4:00~20: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20:00前清空);1.1.2一般道路保洁: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17:00前清空);12小时保洁:6:00~10:00,10:00~14:00,14:00~18:00,果壳箱随脏随满随清理(18:00前清空);1.1.3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1.1.4乱张贴乱涂写清理:8小时保洁:6:00~10:00,13:00~17:00;1.1.5快速巡捡人员8小时保洁:上午班:7:00~11:00,下午班:13:00~17:00;1.1.6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桶基座、不锈钢房清洗:上午7:00~11:00,下午13:00~17:00;1.1.7人非隔离护栏清洗:6:00~10:00,13:00~17:00;1.1.84月1日至11月15日环卫设施专项消杀8小时作业:7:00~11:00,13:00~17:00;1.1.9特殊季节或重大节庆、创建等活动按发包方要求执行。1.2作业质量标准: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镇标准、《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和《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考核评定标准》。1.2.1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现全覆盖;不得出现隔班、隔块清扫现象;城区主要重点道路两侧人行道,每天冲洗不少于1次。1.2.2作业范围内冲洗干净,无油腻、无积灰,油污多发地点加强冲洗,不损坏设施,道路白线见本色。1.2.3文明作业,注意避开行人和附近车辆,不得将污水溅到行人或车辆;清洗至通行路段时,应摆放作业提示牌。1.2.4冲洗时应考虑好下水方向,减少路面二次污染,遇下水不畅路段,应及时上报疏通,做到人走无泡沫、无积水。21.2.5非机动车道冲洗,要求作业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开启警示灯,不得逆向行驶。冬季实时气温低于3℃时,暂停路面冲洗;油污冲洗作业视实际情况,清洗后确保路面不结冰。1.2.6路面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滞留时间不超过质量要求。1.2.7路段交接处按规定各延伸清扫5米。1.2.8城乡结合部、道路盲点等区域所有的杂物、大件垃圾、零星建筑垃圾,无主园林垃圾等进行清理。1.2.9及时清理零星路面建筑渣土、抛撒垃圾,不超过相应道路等级要求的垃圾滞留时间。1.2.10路面干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无积水、堆物,边角侧石干净、景观廊道、导流道等干净,无卫生死角。1.2.11绿化带、树穴干净,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烟蒂、无积堆物,动物粪便,无卫生死角。1.2.12下水窨井眼畅通。1.2.13果壳箱清洗即脏即清洗;果壳箱外无垃圾,周边地面干净;果壳箱内垃圾清理;内外观无明显污物;果壳箱门关闭。1.2.14人非隔离带,护栏保持干净整洁无污垢。1.2.15开放式小区楼道内无蛛网、积灰,无果皮纸屑、无痰迹烟蒂。1.2.16垃圾桶基座干净整洁。1.2.17做好规定区域范围内清洗保洁工作,要对保洁区进行全天候巡查保洁,确保每天早上8点前做好一类区域内的乱涂写、乱张贴第一遍清理。1.2.18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墙面上乱涂写、乱张贴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做到清洗保洁或复原形状规整,基本无色差。1.2.19对张贴式的城市乱张贴乱涂写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作业内容包括各路段商铺卷闸门上的乱张贴乱涂写。1.2.20接到规定范围反映乱张贴乱涂写问题的投诉或新闻舆论批评后,必须在5小时内及时处司理完毕并反馈信息。1.2.21在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作业时,不得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X施损坏。2、道路机械化保洁作业打在区域范围内所有市政道路(含部分省道)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采用机械化保洁。2.1作业时间:2.1.1扫路作业:6:00-16:00,合理避开交通早上高峰期(上午7:30-8:30)。2.1.2洒水冲洗抑尘:白天洒水降尘5:30—15:30。2.2基本要求:2.2.1机械化作业须有专门的调度人员,灵活调度各作业工种。32.2.2所有环卫车辆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要求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作业,维护环卫行业形象。2.2.3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常规作业,遇检查、应急工作服从调配,做好保障。2.2.4各作业工种必须定人定车,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跨工种自行调班。2.2.5车辆第三责任保险不得少于200万。2.2.6维护好车辆电子化监督设备,发现设备问题2小时内上报。2.2.7所有作业车辆必须配置GPS、摄像头等数字化监督设备,并接入环卫平台,用于接受监督。2.3扫路车:2.3.1主要道路每天不少于2遍;次要道路每天清扫不少于1遍。主要道路第一遍作业须在早晨8点前完成。主要道路非机动车道机械清扫每天不少于2遍(落叶季节适当增加),其他外围非机动车道每天清扫不少于1遍。2.3.2作业速度不得大于15公里/小时。2.3.3道路机械化清扫采用湿扫不扬尘,冬天低温冰冻期除外。清扫作业不留死角,边角无积灰,无泥浆,无垃圾。2.3.4车内垃圾须倾倒至指定场所。2.4洒水冲洗、抑尘车:2.4.1主要道路每天作业不少于4遍,次要道路每天作业不少于2遍,雾炮抑尘专项作业,喷雾应将风机朝上,不得对沿街商户及行人直喷,减少对周边人群影响。2.4.2低温期间(低于3℃)停止夜间洒水作业,白天洒水以实时温度为准,确保路面不结冰。雨天视路况进行高压冲洗。2.4.3洒水作业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高压冲洗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2.4.4文明作业,注意避让行人及非机动车。2.4.5作业车辆须在指定加水点加水,加水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车辆后方设置警示牌。2.4.6加强加水点日常管理,防止其他单位使用。2.4.7有抑尘需要时,进行抑尘专项作业,喷雾应将风机朝上,不得对沿街商户及行人直喷,减少对周边人群影响。2.5安全作业:作业车辆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车辆上路性能完好;车辆规范停放;作业车辆不得存在安全隐患(病车上路)。2.6其他事项:机械化作业车辆加水点水费由采购单位负担。未经过采购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私自将采购方所提供的作业车辆用于对外接收清扫或冲洗业务。3、公厕保洁与养护3.1保洁标准:43.1.1专人值守厕所,保洁时段内不得脱岗。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3.1.2服从各类创建、检查等工作安排。路3.1.3按规定时间、次数保洁消杀,做到不漏、不跳(早晚各一次整体保洁消杀),一年不少于2次大扫除。3.1.4公厕室内无积灰、无蜘蛛网,门窗和隔断板洁净,无积灰,无污迹3.1.5内外各标志牌保持完好,无污迹。3.1.6洗手器具、台面、面镜,无水迹、积灰等污物。3.1.7做到大便器内无积粪,小便器内不积存尿液,无尿垢、黄渍,要求纸篓套袋且废纸不得超过1/2,早中晚必须清倒干净。3.1.8公厕内地面无污物、无积水、烟蒂,隔断等落地部件死角无污物,做到每天不少于3次整体消毒。3.1.9保持公厕内外环境整洁,不乱堆杂物,无乱刻画张贴。3.1.10公厕外、通道边5米范围内,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积水积雪,为如厕人群提供便利。管!3.1.11保持公厕24小时开放(个别公厕除外),不得关闭除管理间和工具间以外的区域。3.1.12保持公厕通风、无异味保持公厕及周边市容市貌,不乱晾晒,管理好周边秩序,严禁车3辆等堵塞通道。3.1.13严禁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公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管理室。3.1.14保洁工具统一,摆放规范,不得在室外随意晾晒。3.1.15公厕管理台账记录完整。3.2作业标准:3.2.1值守人员统一着工作服,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3.2.2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参与各类不文明活动及其他一切影响形象行业的活动。3.2.3清扫前对周边用厕人员要先打招呼,在无人用厕时设施损坏及时提醒,拖地或地面潮湿情况下应放置提示牌保洁。3.2.4主动为有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合理可行帮助。3.2.5清扫公厕做到文明作业,严防污水溅到用厕者。3.2.6注意个人言行,维护行业形象,虚心接受市民建议,及时改进,提升市民如厕满意度。3.2.7保持照明良好,灯具按时开启,24小时内修复损坏灯具。3.3水电消耗:3.3.1维护公厕财产,遇破坏行为及时劝阻,不得为他人提供如厕以外的水电使用,公厕水电不得用于其他用途。3.3.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做到节水节电。3.3.3做好水电使用定期检查,检查频率每周不得少于1次,形成检查材料。3.3.4公厕用水、电费用由采购方负担。53.4设施设备维护:3.4.1保持设施完好,故障及时修理,最长修复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3.4.2设施维修期间、保洁作业期间做好警示提醒。3.4.3保持设施标志标识、灯箱、铭牌等完好,缺损后及时修复。3.4.4粪池满溢等情况及时处置,保障公厕正常运行。3.4.5化粪池清掏由采购方负责。3.5作业时间:3.5.1公厕保洁时间:4月-11月5:30-21:00,12月-3月6:00-17:00。一标段服务区域内公厕中有3座需要从早上保洁作业持续到晚上21点,具体作业时间可根据公厕实际使用情况由采购方进行调整。3.5.2公厕消杀、除臭时间:全年(合同期内),须有专人负责,消杀药物均需符合国家标准。3.6人员要求:3.6.1公共厕所保洁作业人员必须为女性。3.6.2为方便管理,公厕管理人员须为女性。4、大件垃圾、农业垃圾、沿街店铺垃圾、果壳箱垃圾及无主零星装修垃圾收运4.1作业时间:上午7:00-11:00,下午12:30-16:30。4.2作业质量:4.2.1做好无主大件垃圾收运工作。4.2.2按指定地点堆放,保持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4.2.3无主装修垃圾收集、运输按需作业,及时清运。4.2.4无主装修垃圾做到分类清运。4.2.5无主装修垃圾运至指定的堆放场,废旧家俱等大件垃圾根据采购方要求分类运输至指定地点。4.2.6做好服务范围内城中村或城郊结合部的农业垃圾清理。4.2.7做好服务范围内沿街店铺垃圾的收集,每天确保上门收集两次。4.2.8做好服务范围内沿街果壳箱垃圾的收集,每天确保上门收集两次。并做好果壳箱的养护,确保果壳箱能正常使用。4.3安全作业:4.3.1建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4.3.2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安全措施,作业中严禁吸烟等明火行为。4.3.3作业人员作业时避免发生各类事故。4.4文明作业:4.4.1.作业中应尽量避让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64.4.2加强噪音管理,不扰民,装修垃圾收运作业须符合小区物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4.4.3服从采购人管理,及时处置应急任务。5、其他作业服务要求5.1乙方负责对各路段路面保洁、乱张贴与乱涂写清理等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统筹安排,作业人员既负责路面清扫又负责保洁路段内的乱张贴与乱涂写清理。5.2公厕保洁员中的\"一人一厕”作业员,需负责公厕周边范围内的道路(或绿地)保洁工作。5.3中标单位需落实机动小组非作业时段(特别是夜间时段)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路面油污、碎片等紧急处置工作,同时须备好清理路面油污的吸油材料。5.4位于汤山公园公厕及南湾路公厕的温暖嘉驿站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涉及驿站内的设施设备维护由采购方负责。6、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人员及车辆最低配置要求6.1作业人员及现场管理员按投标文件人数核定,且要满足普扫、巡回保洁、垃圾收集等作业时间、质量要求。乙方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一线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能兼任作业人员。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最低配置要求,如实际到位人数少于最低配置要求的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同时扣除所减少作业人员的相应服务费用。由于本项目特殊原因,乙方须把原有项目岗位的作业人员(包括车辆驾驶员)平稳过渡到本项目(但须符合用工条件)。实施中允许有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得降低工资等待遇。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6.2作业人员年龄要求:作业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70周岁以下(如按以上年龄要求无法招满保洁员的,可报甲方同意后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但须满足购买意外保险条件)。乙方需向采购方提供人员清单、工资支付(银行支付)清单,不提供的采购方有权拒付保洁服务费用。涉及精品创建路段和“席地可坐”城市客厅保洁区域的保洁人员,以及快速巡检员、中转站安保人员、小型多功能扫路车及桶换桶车驾驶员年龄控制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残疾。作业人员存在超龄、身体残疾(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残疾人除外),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作业人员(包含驾驶员)薪酬待遇按乙方投标报价标准发放。一号标段环卫车辆最低配置表序号车辆类别数量(辆)备注1中型燃油扫路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J8886;总质量7.3吨,载质量2.37吨;购置时间为2018年3月)2中型燃油洗扫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88713;总质量8.21吨,载质量1.73吨;购置于2024年5月,质保期三年)3大型电动扫路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08081D;总质量10.49吨,载质量2.61吨;购置于2021年12月)74路面洒水作业车1车辆由环卫所提供(黄牌:浙FJ6881;总质量16吨,载质量8.105吨;购置于2014年4月)以下车辆由服务单位自备5小型多功能扫地车5要求单价在20万元左右,后置箱式垃圾存储,垃圾存储容量需达到240L以上,主要用于非机动车道清扫6“桶换桶”转驳车1用于机动7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4包含城中村的大件垃圾、农业废弃物清理8城中村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2负责先锋村、牌楼头、张家门(南湾路东)东门、二院及南湾幼儿园周边、浦京酒店南、北河塘、南沈家浜、山湾等9沿街、沿道路店铺垃圾分类收集电动三轮车610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8每车配2名操作员11电动三轮快速保洁车20用于机动车道及两侧绿化带的垃圾巡捡12人力三轮保洁车30人力三轮车具体数量由乙方根据实际作业需求增减,涉及费用与甲方无关合计80一号标段环卫作业人员最低配置表序号作业岗位数量(人)备注1中大型扫路车、洒水车等保洁车辆驾驶员5B2以上驾照(其中一人兼小型多功能扫地车操作员)2小型环卫机动车驾驶员(桶换桶车)1C1驾照3保洁工人164其中包括公厕专职保洁员4小型多功能扫地车操作员45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作业人员168辆车,每车配2名操作员6沿街店铺、大件垃圾、城中村垃圾分类收运、农业垃圾收运作业人员12合计2027、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作业车辆的要求(1)乙方在使用采购方所提供作业车辆的,不存在作业车辆折旧费。(2)甲方所提供的纯电新能源扫路车使用甲方安装的充电桩,电费由甲方承担。8(3)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过程中,如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造成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须由乙方提供相应作业类型的环卫作业车辆,故障车辆交还给甲方。(4)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提供的车辆及上述第(3)项约定的乙方提供的替换车辆涉及折旧费的,甲方给予乙方车辆使用折旧费,车辆折旧费由甲方根据乙方购置车辆价格(凭购车发票)或当前市场车辆购置价格按8年折旧进行计算。乙方所提供替换车辆的车辆使用折旧费按约定的合同期限和实际替换使用期限的百分比支付。(5)洗扫车(浙F88713)为甲方2024年5月新采购车辆,质保期三年(2024年5月至2027年5月)。因乙方在使用该洗扫车期间还处于质保期限内,因此该洗扫车维修费用在质保期限过后才可以结算。为方便结算,在质保期限内给予该洗扫车每年固定保养费用。(6)乙方在服务期内负责为甲方所提供车辆购买保险,其中每辆车第三者责任险保费不低于200万元。第一年合同履行期内,乙方须将由甲方购买未到期的车险费用按日退还给甲方。(7)乙方负责甲方所提供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加油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8)未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甲方所提供的作业车辆用于对外接收清扫或冲洗业务。(9)使用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垫付款项的,乙方应及时返还甲方垫付款。(10)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11)乙方承担车辆使用期间的修理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12)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使用期间因事故所引起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13)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车辆事故,导致车辆驾驶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车辆及其他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垫付的,乙方应及时赔偿损失,返还垫付款。(14)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8、质量要求: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和《乍浦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9、考核办法:详见《乍浦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中标的投标书;3、招标文件及本合同附件;4、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5、招标答疑文件。三、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合同期满,如服务质量达到采购方要求并经双方同意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二次。四、合同价款及调整办法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9780306.00元整;(¥玖佰柒拾捌万零叁佰零陆元整)。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应包括城区环卫服务保洁(人工、机械、设施维护、工具、管理、风险、保险(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劳保、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及各种政策性文件规定所需的)全部费用。2.调整办法:服务期内根据道路、环卫设施等新建成、需改建等情况引起作业任务量有增减的,按以下办法增减保洁费,并经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工作联系单后予以确认。具体规定如下:因道路维修或改建无法保洁的,如时间在一个月之内的,则保洁费不作调整;超过一个月的按下款办法调整,从停止作业日起计算。B、增减道路如面积变动不超过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则保洁费用不作调整;如面积变动超过10000平方米且需增减人员、车辆等,按计价规则增减。(绿地面积按30%折算成道路面积)每月作业调整费用=(人员费+工具费)*(1+6%税率)。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浙江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DB/1023-2005)、《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甲方对镇区清扫保洁管理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检查考核,每月至少一次。2、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对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发生事故的,有权进行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月度考核扣分50分以内不扣款,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扣分超过30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相应保洁服务费用不作增加。104、根据乙方上报的作业实际人员数指导乙方购置所需的反光标志服,购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根据考核小组每月对乙方的检查考核成绩及其他调整,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每月承包费。6、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下月主要工作和技术要求,对乙方给予工作的指导。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招聘保洁作业人员,按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意外保险。1)安排的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合计202人。实行“四定”管理法:即定人、定路段、定作业时间、定工作责任;2)现场管理员不少于3人且管理人员不能兼任作业人员,乙方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一线管理人员,为方便对公厕进行检查管理,管理人员中须安排一名女性。实行跟班管理,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安排。2、为提高队伍文明安全作业,乙方所聘用的职工须持证上岗,穿环卫专用安全反光服装,作业人员存在超龄、身体残疾(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残疾人除外),按考核标准进行相应扣分。作业人员(包含驾驶员)薪酬待遇按中标单位报价表标准发放。3、负责职工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安全指导、安全检查考核。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为所有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雇主责任险)。乙方投保人员更换,必须按月上报甲方。各种伤亡事故的发生,由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并1小时内上报甲方。5造成甲方损失或垫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返还甲方垫款。34、负责保洁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保管,确保运行正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雇主责任险)。为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乙方必须为所有职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雇主责任险),投保人数(列明实际投保人员名单、作业地点)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采购人,保单原件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采购人(复印件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意外险购买费用超过甲方标准的,以及购买人数超过甲方最低配置要求的,超过部分费用由乙方负担。6、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列明参保人员名单、作业地点。同时乙方不得在其他项目中重复结算保洁人员社保费用,一经采购单位发现,视情况严重性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社保购买人数不得超过乙方报价表中核定人数,中标后按实结算。社保购买人数超过报价表中核定人数的,超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7、购买车辆保险。乙方必须对所有作业车辆(含“桶换桶”收集车,多功能扫路车,电动三轮大件垃圾收集车,沿街、沿道路店铺垃圾分类收集车,电动三轮农业垃圾收集车、快速保洁车,电动三轮高压冲洗车等)自行办理车辆保险和缴纳规费(包括车船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列明投保车辆清单,保单原件在投保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复印件备案),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8、签订合同后由甲方指导乙方购置服装,员工服装必须统一。9、乙方应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按规定发放工资、福利、资金等有关费用,不得无故克扣、拖延。10、乙方负责人及管理员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并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1111、应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12、乙方负责清扫保洁作业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乙方需要使用中转站停放作业车辆,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按指定区域停放。13、必须及时完成甲方布置的临时或突击保洁任务,保洁范围内如有车辆洒落或交通事故造成的石子、泥沙、事故车辆碎片与油污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清理,包括非保洁时间,乙方对此无异议。14、必须按要求、按时间完成市长电话、百姓事马上办、数字城管等发现的问题。15、必须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整改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落实。16、必须配合甲方做好环卫有偿服务工作,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环卫有偿服务费,同时不得在镇区范围内承揽除甲方以外的环卫作业(城郊结合部等环卫管理责任未清区域需征求甲方意见),如发现擅自收费、承揽环卫作业服务现象,追究由此带来的其他损失。17、须配合甲方做好智慧环卫监管数字平台对接工作,要求乙方对所有作业车辆安装定位系统(甲方提供作业车辆安装定位与视频监控系统),保洁人员发放电子工牌(须具有考勤、定位等功能)便于甲乙双方共同监管。七、价格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按实结算部分除外)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扣回,直接作为进度款抵扣。当月费用根据考核结果于下月支付,支付前由应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费用金额提供正式发票。八、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区块的主要作业范围,并进行现场踏勘;(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3)按照本合同及附件和《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4)因日常作业需要,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2、乙方职责(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档案,每日作业检查情况有书面记录,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等;(3)遇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5应安全、优质地开展保洁作业,并承担保洁作业中的安全责任;(6)乙方必须按规定与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九、不可抗力12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王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7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A1、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③合同期内月度考核扣分50分以内不扣款,合同期内连续三个月扣分超过30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原有作业人员信访达到3次(含3次);或人数超过5人,次数超过2次(含2次),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招标时第二名为自然中标人,依次类推。④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吕末十一、残疾人保障金、工会基金中标单位应按作业人员总数的1.5%比例聘用残疾人(所聘用残疾人为轻度残疾,须符合作业岗位,能确保正常开展作业),如未达到残疾人保障基金免缴纳比例的,所需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由中标单位负担。涉及工会基金缴纳的,由中标单位负担。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十三、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补充条款1、乍浦环卫所仓库现有易耗品(如机扫刷、尿素液等),由甲方按采购价格出售给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乙方工作人员休息场所、机械设备停放场地及办公场所等所有事项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解决。3、本项目作业人员加班费不在报价表中列明,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予另行承担。4、鼓励乙方实行“机器换人”改革。为破除一线环卫保洁员老龄化严重,招工困难的窘境,开展“机器换人,以冲代扫”作业改革,通过新增小型机械化作业车辆代替人工普扫,减轻保洁员作13业强度,拉长保洁作业里程,以减少传统作业用工,提升作业成效。5、如因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或改用机械化作业后,确实提高了作业效率及安全系数,乙方可提出作业人数调整申请,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作适当调整。6、乙方必须自主研判设备投入和后期人员替换数量及作业质量考核等改革推进风险。调整方案引起成本增加的结算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因调整方案涉及成本减少的双方共享(减少费用在中标价(作业人员与作业车辆费用)1%以内(含)归乙方所有,减少费用超过中标价(作业人员与作业车辆费用)1%部分按乙方60%、甲方40%分享)”。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财政备案一份,招标代理壹份。乙方:甲方玺蒋日=东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提华法人代表或投权委托人(签字P曙印建代表或授权委路理有大鉴证单位: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时间:202年月2日鉴证日期:年月上签订地点:平湖市乍浦镇14附件一: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公厕序号公厕名称数量(座)1南大街顺泰弄口公厕12南河滩公厕13汤山西路南14汤山西路北15汤山公园南16汤山公园驿站公厕17景浦苑公厕18电厂生活区(雅山路)19老年活动中心(小平山)110森林公园门口111道观弄公厕112滨海大楼后公厕113金街气象局旁114旗下营停车场115庆元北路116滨海丽景117朱家弄(国贸北)118北大街四牌楼南119余家白场内(北大街2)120西河下埭公厕121雷城桥公厕122北大街四牌楼北123西平桥公厕124中央广场二期公厕1125中央广场二期公厕2126中央广场二期公厕3127星海湾大楼(建港路南)128古城墙遗址公园公厕129笆篱坤公园公厕126合计29注:南大街顺泰弄口公厕、汤山公园驿站公厕、金街气象局旁公厕等实行16小时保洁。如规划上有变动,新增公厕涉及费用将不再另行增加。附件二: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主要道路序号道路长度(公里)备注1滨海大道3.4乍王路-金海洋大道2雅山路4.6乍王路--多凌路3中山路3.5乍王路--乍浦高级中学4天妃路1.1中山路一滨海大道5建港路1.1中山路一滨海大道6南湾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7黄山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8陈山路1.0中山路一滨海大道9金海洋大道1.2中山路一滨海大道10观海路0.311学海路0.412汤山西路0.713汤山东路0.914翁金线2.8金海洋大道一岔路桥15多凌路0.516南湾南路0.6滨海大道以南合计24.1实行16小时保洁路段及公园:其中雅山路(建港路至黄山路)、中山路(建港路到南湾路)、天妃路(中山路至滨海大道)、滨海大道(建港路至南湾路)、陈山路(中山东路至雅山东路)、汤山公园、南大街。16附件三: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开放式小区序号所属社区小区名称地址幢数单元数套数1南大街建港一村建港一村12262302南大街荷花池荷花池13252403南大街南河滩南河滩11104南大街半月街半月街12205南大街北河滩北河滩6121206南大街天妃路天妃路78807南大街南司弄南司弄12192008南大街庆元路庆元路13232309南大街总管弄总管弄71410510南大街天妃小区天妃路51313511南大街雅山中路雅山中路111616012南大街老电影院后144089163157013四牌楼凤凰一村雅山中路72019214四牌楼凤凰二村天妃路399215四牌楼凤凰三村天妃路51612116四牌楼庆元北路庆元北路61111017四牌楼城中园便民路132418四牌楼东河小埭北大街197号11819四牌楼北大街57弄北大街354020四牌楼金鑫苑雅山中路344号131721四牌楼西大街87弄西大街87弄2319297162322南湾雅山中路818号雅山中路818号4158723南湾南湾南路6号南湾南路6号231624南湾汤山东路41弄汤山东路41弄3544923147附件三:一号标段服务区域内街道、背街里弄南大街、北大街、东大街、西大街、半街、南河滩、北河滩、南司弄、庆元路、总管弄、顺泰弄、海盐弄、搬运路、朱家弄、北盐廠街、埠头弄、城隍弄、坍石桥弄、荷花池路、昌盛路、牌楼头弄、道观弄、转基弄、竹行弄、杨家池弄、理衙弄、会馆弄、刘家埭路、便民路、府东路、府北路、南河塘北路、南河塘南路、张家门路。17廉政协议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嘉兴德恒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根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乍浦镇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服务优质高效,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合同。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本项目服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日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活动。三、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遗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五、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叁份。乙方:甲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200年月28日年月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服务 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