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合肥悦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



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

 

 

合同编号:
2025ANNWZ00043-003

合同名称:
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

项目编号:
2025ANNWZ00043

项目名称:
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悦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24MAE4HN2B40

中标人(乙方):
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69108306XX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99.500000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朱海娟 证书名称: 物业管理员证书 证书编号: S000034000037224000069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6年04月03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3日

代理机构:
安徽源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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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保洁合同.pdf
保洁履约保证金缴纳回执.pdf
保洁中标通知书.pdf

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服务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法外包项目编号:2025ANNW700043采购人(招标人合肥座城市运营管在限公司)中标人(中示人: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页任司2025年04月03日签订地:合市店江县2025年04月03日签订日期:202年4月日-1-合肥悦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通过安徽源典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1.2.2服务内容:1.公共区域清洁:包括小区道路、人行道、草地、花坛等地面的清洁工作,保持整洁、无垃圾和积水。2.垃圾清理:定期清理小区内的垃圾桶和垃圾收集点,确保垃圾及时清理、分类和处理,并保持垃圾桶的干净和整洁。3.室内公共区域清洁:包括楼道、电梯、门厅、大堂、架空层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窗户、玻璃等的清洁工作,保持整洁、干净。4.室外公共设施清洁:包括小区入口的门禁系统、车辆出入口的道闸系统、公共广告牌、广告牌的清洁和维护。5.绿化清洁:绿化内白色垃圾、杂物、空飘的整洁和美观。6.清洁和维护小区围墙、园林景观、道路排水井口等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坏。7.消毒防虫: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防止蟑螂、老鼠、蚊虫等害虫滋生。8.病媒生物防控: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控,采取措施防止蚊蝇扩散疾病。9.定期清洗小区内的地下车库,保持地面于净整洁,防止积水和杂物滋生。10.公共设施.-2-维护:包括室内和室外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如电梯、门禁系统、照明系统等,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及时修理。11.生活水箱清洗:项目内的三处生活水箱清洗和检验确保居民正常用水;1.2.3服务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玖拾玖万伍仟元整(大写:人民币995000.00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人员工资583440.002社会保险307285.683工会教育经费20420.404其他费用21200.255一般纳税人税金62653.67总价995000.00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期服务,按月考核,依据物业服务考核情况,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用;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合同期自202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止】本项目实行1+1+1的方式签订采购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服务标准符合要求,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在90分及以上,在服务期内未出现合同-较大事故或未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期为一年,一年一签,最多续签2次。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或考核不合格,视为中标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随时终止合同。;1.5.2服务地点: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1.5.3服务方式:物业保洁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3-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采购人有权在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中标人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采购人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中标人可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中标人有权在要求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采购人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1.6.7因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中标人遭受的直接损失,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中标人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中标人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中标人的直接损失。-4-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庐江县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合肥悦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单位盖章)责任公司(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3技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年4月3日时间:2025年牛月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账号:20000231431410300000018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路支行专用-5-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招标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包括招标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采购人”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招标人;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中标人”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标人或者与中标人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采购人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中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采购人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中标人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6-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中标人的正常工作,中标人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中标人,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中标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采购人了解有关情况,调阅911有关资料等,采购人应予积极配合;2.6.2中标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采购人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中标人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检查;2.7.2中标人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中标人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收到中标人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中标人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7-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中标人破产如果中标人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中标人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8-2.15.1中标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采购人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2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中标人;2.17.3如果中标人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9-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为安置房且为新建项目,分配时间待定,因此中标人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告知为准,费用结算从正式进驻开始。2服务期限同步调整。(注:以上合同专用条款为主要条款,发包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进一步优化和补充的权利。)-10-安徽农金企业电子回单ARCU付款人户名公司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收款人户名合肥悦庐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0000231431410300000018账号262411296801000002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路支行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大写)壹万玖仟玖佰元整金额(小写)19900.00币种人民币手续费|0.00交易流水号99999002599751交易时间2025-03-25附言2025ANNWZ00043履约保证金摘要转出备注重要提示:本电子回单仅表明您的账户有金额性交易,不能作为到账凭证,不可作为收款方发贷依据,交易结果请以收款账户实际入账为准。关闭打印中标通知书编号:HFZTB-GC-2025-028366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于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人。招标项目名称:合庐产业新城新型城镇化一期住宅项目保洁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WZ00043中标金额:(大写)玖拾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95000.00元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365天特此通知。招术代理机:蓝章)招标、(2025月18日2025年3月18日重要据月2025年03月18日25年03月18日为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环境创优工作,招标项目应依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请中标扫描全能王人在用的日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