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采购合同公告(广水市应急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
二、合同名称: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421381202401000137_二
四、项目名称: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广水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2、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大邦路19号
3、联系方式:0722-6250119
4、供应商(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
5、地址:市辖区
6、联系方式:139729800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216900元
5、合同金额:321.6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0日至2028年01月20日;履约地点:广水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81-2024-00599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1-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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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瘦身)广水森防二期合同.pdf
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合同206会议室合同签订地:广水市应急管理局2甲方:广水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大邦路1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烈芳作为合同一方,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国清作为合同另一方。依据“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项目编号:项目编号:421381202401000137二)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原则,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定义与释义1.1定义本协议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合同》,包括协议正文及其附件、附表。第i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1.2释义其他用语可能在本协议文本的其他部分中定义,并且除非另有说明,这些用语在本协议的全文内都具有该赋予的含义。1.3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1)本协议的条款和标题仅为方便和查阅目的而设,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意义。(2)本协议述及的条款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应作统一解释。(3)“本协议的”、“本协议中”、“本协议下”和类似含义的用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应指本协议全部,而非指本协议的任一特定条款。(4)在本协议中,除非特别指出,带有“包括”的词语不应被解释为限制性的用语。(5)所有提及的一个合同或文件应诠释为其不时经营订、更新、补充、重述或替代的届时有效的版本。第二条合作原则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创新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本着合作共赢、资源互补,协同发展的目标,甲乙双方就广水森林防火项目进行合作。第三条合作内容3.1乙方为甲方提供57个点位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服务,要求具体如下:监控点位:在广水市10个镇办(长岭镇、马坪镇、蔡河镇、郝店镇、武胜关,吴店镇、关庙镇、余店镇、杨寨镇、十里街道)实施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监控设备:乙方提供热成像双光谱摄像机。传输链路:乙方提供监控平台及监控点位传输链路。第,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服务平台:乙方提供森林防火平台并提供AI智能算法,智能识别、自动预警。3.2乙方负责整体系统安装、调测、维护,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安装包括监控设备、线缆、机架等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人身损害或造成任何损害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失。3.3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需30日内完成交付。3.4乙方项目完工后,甲方需10工作日内组织项目验收。3.5甲乙双方约定含税总服务费为3216900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陆仟玖佰元整),税率为6%,不含税金额为3034811.32元(大写:叁佰零叁万肆仟捌佰壹拾壹元叁角贰分)。第四条合作期限双方约定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合作期满时,双方可以再次商谈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正文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五条付款方式5.1付款期限:服务费按预付方式,项目交付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服务费1072300元(含税金额:壹佰零柒万贰仟叁佰元整);交付满12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二年服务费用1072300元(含税金额:壹佰零柒万贰仟叁佰元整)。交付满24个月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三年服务费用1072300元(含税金额:壹佰零柒万贰仟叁佰元整)。5.2双方的结算付款规则: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原件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向乙方指定银行帐户支付结算费用。5.3账户信息第3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甲方账户户名:广水市应急管理局开户行:随州市工商银行东城支行账号:200300122100010037纳税人识别号:11421381780903605K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大邦路19号电话:0722-6303006乙方账号:户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城中支行账号:42001813638059333777纳税人识别号:914213003165156926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9号电话:0722-3237001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租赁服务费。(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乙方监控点位部署。(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57个点位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服务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邮寄给乙方,乙方拒收也视为送达,乙方应当在收到整改意见的7日内回复并提出整改方案,直到甲方予以认可,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用,每次扣减的费用由甲方决定。(4)其他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和目的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6.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各类产品服务,乙方提供第4页,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的森林防火服务应当按本协议规定满足甲方的需求,具体需求甲方可以文字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及可靠性,若提供的服务不及时不可靠,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具体费用由甲方确定。(2)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负责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自行承担由其履行本协议所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5)其他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和目的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七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公司7.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工:(1)甲方拥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协议并享有和履行本协议下的楼权利和义务;(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a)违反其公司内部组织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或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或规定;或(b)违反任何其为一方的重要合同、协议、许可,或法院、仲裁机构或政府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或命令。7.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除本议另有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乙方拥有充分的权利签署本协议并享有和履行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a)违反其公司内部组织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或第5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BSZ-2025-000005(b)违反任何其为一方的重要合同,协议、许可,或法院、仲载机构或政府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或命令。第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和/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存在虚假陈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或违反其在本丹议下作出的任何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就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作出全面和足额的赔偿。第九条保密与信息披露9.1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性信息、商业性信息、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以及其他专有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披露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保密信息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意见或建议。在本条中,“第三方”是指除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但不包括双方的关联公司。9.2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保密信息,仅可由接受方为执行本协议需要披露给指定的雇员,并且仅在为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范围内进行该等披露:但是,接受方在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之前,不得向其雇员披露任何保密信息,该等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告知该等雇员将要技喜信息的保密性质,由该等雇员做出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等,以防止该等雇员为个人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第6乳,共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或向任何第三方做出未经授权的任何披露。接受方雇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接受方违反保密义务。9.3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9.4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9.5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合同结束时失效。9.6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对以下信息不适用:(1)在一方披露时,已经是公众所知的信息,或者在披露后,并非由于接受方或其雇员、律师、会计师、承包商、顾问或者其他人员的过失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2)有书面证据证明在披露时已经由接受方掌握的信息,而且信息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提供方;(3)有书面证据证明第三方已向接受方披露的信息,而该第三方并不负有保密义务,并且有权做出披露。9.7当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接受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且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提供方的保密信息,同时,接受方应按照提供方的书面要求,将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退还提供方或予以删除或销毁,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第十条通知和送达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书写,并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挂号邮件或使用各方认可的快递公司的特快专递方式交付。通知于收悉时生效并被视为在以下时间收悉:(a)如果通过专人递送、挂号邮件或特快专递交付,于交付时:或(b)如果通过传真交付,于到达时、在任一情况下,如果于工作时间之外交付,则通知应被视为于下7页,兵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开始时收悉。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变更、转让和终止1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1.2本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有效期限”)11.3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的相关附件按约定的时间进行调整。11.4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11.5如未取得本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无权将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予以转让。11.6本协议的终止(1)本协议按照下列方式终止:(a)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b)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协议的判决、裁定或决定。(2)第11.6款第(1)项赋予的终止协议的权利不应损害任何一方就有关的违约(如有)或其他任何违约而应享有的其他任何权利或补救方法。(3)本协议因故终止后,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者外以及除在终止前已发生的任何权利或义务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均无对另一方的任何进一步义务。11.7在本协议由双方根据第11.6款的约定终止后,本协议将不再有效,但本协议第9条(保密与信息披露)、第10条(通知和送达)、第12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中约定的本协议双方的义务将继续有效。除双方另行书面同意,本协议的终止不损害终止前双方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第8页,其18页合同编号:CTC-1SZ-2025-000000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协议应受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除外)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12.2甲、乙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争议"),协商解决过程中双方可以征求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意见。12.3经友好协商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合同中未涉及纠纷的内容继续履行。12.4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在所有其他方面应继续执行本协议。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判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只要其无效或不可执行)无任何效力并且应视为不包括在本协议内,但不应使本协议其余任何条款失效。13.2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方法,不应视为对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方法的放弃,单独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权力或补救方法不应妨碍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权力或补救方法,也不应妨碍行使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方法。除非明确书面表示弃权并经弃权方的代表签署,否则任何弃权均无效。13.3服务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期内可予以中止履行,并自动延长,延长的时间与该中止期限相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15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发生时间的有效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所有合理措施尽快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进行协商,以寻找一项公平的解次办法,并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的后果。13.4本协议以中文书写而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9页,具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13.5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以下无正文,为广水市应急管理局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签署的《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合同》(编号:【】)的签字盖章页)甲方:乙方广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州市公公司(盖章)2法定代表人/负技投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12025年[11月[201日12025年[11月1201日第10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序号I23156附件一:监控点位乡镇长岭镇点位名称平林镇肖家桥基站机房广水日光村7G43广水长岭魏店ZG1广水长岭同寺村广水长岭昌家冲村广水长岭云台观村经度113.615004113.577522113.625178113.614944113.70023113.666644纬度31.41009131.52207131.57236731.50008831.53614831.5804178910121314马坪镇蔡河镇广水马坪颜家铺ZG39F广水马坪子岗村-HLH广水马坪龟山村D广水马坪黄家山村广水马坪洪桥ZG1广水新河2G25广水马坪袁家独湾广水蔡河飞沙河ZG10113.559006113.579039113.576716113.555744113.590996113.599207113.591766113.80421131.66145Z31.56514731.61730531.59534631.59161831.67216931.64142631.78726915F_广水蔡河老虎岗-HLH113.82276131.71875116广水蔡河石堰塘村113.85085631.70124417广水灯岗ZG32113.84410131.67620118G广水蔡河喻家庙村-ZFH113.82552431.79794119郝店镇广水郝店冯家畈113.70587831.8178962021G广水郝店金竹园-ZFH113.73437531.784578花山-2113.78640831.88276222广水郝店观音桥ZG56113.75934931.B6305523广水高楼ZG33113.77408631.75408624广水郝店铁城ZG58113.72740231.76730125F广水郝店砂子岗-HLH113.72878L31.81185126广水郝店中峰村113.71342231.86131127广水郝店西冲ZG41113.73543531.91129728广水郝店严家湾村113.77457431.78546129广水郝店天生村ZG57113.75130931.83249130广水郝店张岗ZG42113.77110131.91859131武胜关广水武胜关ZG57114.01341131.77256132F广水黑龙潭-HUI114.08584331.78924233孝子店114.03807131.72588134广水陈家楼ZG7114.04545631.69074235广水培龙ZG34114.03789!31.63727136P广水武胜关新岗主家清-HLH114.05052331,59589837F广水冷棚岗新屋村-HLH114.08018331.57902638吴店镇广水吴店新湾ZG84113.66960131.85880139广水泉口ZG82113.68780131.882239第11乳,共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40广水吴店1子店ZG53113.61477631.92322641关庙镇F广水麻竹关庙何家田-HLH113.68060331.66930142广水城郊汕榨桥村113.7684851.66514643龙泉-8113.75312831.67737244广水关庙先锋村113.75145831.70673545余店镇广水余店许家湾113.60281831.77737646广水余店杨岭村113.56767331.80342747F广水余店肖家畈-HLH113.64337931.77107448杨寨镇广水朱新街ZG78113.97960731.46891849广水小羊山ZG61114.00423431.50924950广水方店阀家湾ZG79114.04209131.50820751F广水麻竹杨寨上吴家港-HLH114.05013331.45384152广水杨寨邓店ZG71114.05334131.47158153广水平寨村113.90501731.59327154十里街道广水十里河袁家岗村113.94459231.57258555广水十果河仙人洞村113.96105331.59294456广水城郊乡灵山基站机房113.83838731.56677257广水宝林ZG3113.87107831.678007第12页,18页合同如号:CTC-HESZ-2025-000005附件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甲方:广水市应急管理局地址:广水市应山办事处大邦路1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朱烈芳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地址:随州市编钟大道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田国清为明确双方的安全保密管理责任,确保合同信息安全,规避相关信息被意外获取、泄露,非法利用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共同落实本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协议。Y1.甲乙双方(“双方”)正在进行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项目(“项目”),签订了《广水市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项目二期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项目合同)2.在项目合作过程中,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将要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或披露(或接受方可能获悉)某些秘密性、专有性或保密性信息(“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保密信息第13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信息化服务相关系统平台信息,包括披露方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数据、标准、规格说明、参数、图纸、文件、客户信息、专有技术等]。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文档、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介质体现。1.3本协议中拥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并为执行项目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统称为“披露方”,接受披露的保密信息的一方统称为“接受方”。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2.1接受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用途。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除为执行项目目的外,接受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也不得利用保密信息进行新的研究或开发,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用。2.2接受方保证对保密信息子以妥善保管,并对保密信息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以下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2.1保密信息被盗、泄露,或者其他方式的泄露及/或毁、灭失。2.2.2任何根据本协议有权从接受方获得保密信息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等对保密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2.3接受方保证对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不低于对接受方的保密信息的保护手段进行保密。2.4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第14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2.5接受方保证仅为执行项目的目的向接受方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股东董事、顾问和/或咨询人员披露保密信息,且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及利用符合披露方的利益。在接受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说明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及其应承担的义务,保证上述人员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并对上述人员的保密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接受方如发现保密信息泄露,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告知披露方。2.6项目终止后,披露方应及时向接受方提出返还承载保密信息的介质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在收到该书面要求后[三十]日内及时将保密信息介质原件及复制件全部返还披露方。2.7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2.7.1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或由接受方知悉。2.7.2在依本协议披露之时,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2.7.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保密或不披露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2.7.4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方或子(分)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方或子(分)公司披露或提供的信息中获益。2.7.5经披露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但仅限于披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方式且遵循书面同意中规定的其他前提条件。2.7.6接受方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披露保密信息)。155共18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2.8如果接受方拟以本协议第2.7.5条,第2.7.6条为依据作出披露的,应至少于实际作出披露行为前【五]个工作日通知披露方,说明其拟根据上述约定披露有关的保密信息,并就披露对象和披露范围、方式等作出说明。2.9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2.10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情况,披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由此给接受方造成的损失,披露方负有赔偿责任。2.11如果接受方得知第三方获得任何保密信息,则应及时书面通知披露方,并向披露方提供掌握的所有相关情况。第三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守约方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第四条披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如有放弃或迟延,均不构成对披露方在本协议下任何权利的不利影响或限制。如果披露方对某一违约行为免子迪究,并不构成放弃追究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第16页,具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1)将该争议提交随州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随州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5.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6.1本协议自双方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后[1]年。本协议签署前,披露方已经向接受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合同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6.4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5文书的通知与送达。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如下通讯联系方式和地址为各方履行本协议、解决协议争议时接收对方文件信函或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6.5.1上述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适用期为第一本协议履行完毕,第二司法程序终结。6.5.2任何一方在适用期内变更约定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两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对方。第17页,共18页合同编号:CTC-HESZ-2025-0000056.5.3双方均承诺:上述约定的送达地址真实有效,如有错误,或者变更后未在约定时间通知到对方,导致文件信函或者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责任方承担。6.5.4特别提示:任何一方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者电子信函方式发出的信函或者法律文书,在到达双方确认的上述住所地、通讯地址、电子信箱、指定收件人等任一地址或者人员时(即使被拒绝签收或者邮寄被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拒绝签收之日或者邮寄被退回之日应视为送达之日。甲方:广水市应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204年[月201日乙中国铁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法患武表负起或授权表签字)20年[1月20日第18页,共1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防灭火信息智能化预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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