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采购合同公告(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
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
采购项目编码:
4402327718975222503210878
项目业主: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服务机构:
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
合同编号:
4402327718975222503210878
合同总金额:
¥2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4月08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5月20日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为国家公园大门建设的前期设计和试点建设,建设地点为南岭国家公园五指山集镇和秤架入口社区,包含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和附属设施设计(标识区域的景观提升、交通停车设施、配套建筑设计),并试点建设一处,包括建筑工程、景观提升工程、标识系统工程等。
合同附件
28.NL-2025A-0028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合同.pdf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04-17
GF——2000-0212合月编号2N52023A-0028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工程名称: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目工程地点南岭国家公园五指山集镇和秤架入口社区合同编号:(由勘察人编填)勘察证书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乙级发包人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勘察人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4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8发包人: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勘察人: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测绘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目1.2中介超市采购项目编码:44023277189752225032108781.3工程建设地点:南岭国家公园五指山集镇和秤架入口社区1.4工程规模、特征:投资额约190万元。旨在完成国家公园大门口建设试点的前期勘察测绘;建设地点为南岭国家公园五指山集镇和秤架入口社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国家公园(建设试点)的标识系统工程、景观提升工程、交通停车设施、配套建筑工程等。1.5工程勘察测绘任务委托文号、日期:以实际为准T1.6工程勘察测绘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①按设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CH/T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测绘生产成本定额》[财建2009]17号,出具测绘报告及1:500地形图1份;②按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要求进行勘察,编制地质勘察报告等成果,并配合项目后期建设勘察服务工作。1.7承接方式:政府采购1.8预计勘察工作量:按设计委托书要求完成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目勘察测绘工作。第二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测绘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向发包2/8人分别提交勘察测绘成果资料各六份。第三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3.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间3.1.1本工程的勘察测绘工作定于2025年4月15日开工,2025年5月20日提交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3.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3.2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3.2.1本项目勘察测绘费依据《测绘生产成本定额》[财建2009]17号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计取,以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进行结算。3.2.2支付方式:勘察人按勘察测绘任务委托书完成工作并提交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的同时,勘察人需提供合同价20%的履约保函(保函的形式包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担保、履约保证保险三种,由勘察人自主选择),作为配合项目后期建设勘察服务的履约担保金,在完成前述条件后,发包人凭勘察人开00具的发票一次性支付勘察测绘费,逾期不计息。第四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4.1发包人责任T4.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4.1.2发包人应及时协助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4.1.3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318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4.1.4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4.1.5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4.1.6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元。4.1.7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5.1)。4.1.8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4.1.9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4.2勘察人责任4.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4.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协商决定。4.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4.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4/8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4.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有关资料保密义务。4.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以及相关的规定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5.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5.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K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5.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的50%的勘察费;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5.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百分之一。5.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第一期工程支付款;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第一期工程支付款。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同意将国家公园入口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目勘察测绘服务合同约定的勘察费支付到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勘察费付到该帐户后视同我司收取了该项目的勘5/8察费,我司不因此提出任何异议。银行帐号:640580085752;开户银行:韶关市浈江区中国银行韶关熏风支行。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解决第九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叁份,勘察人叁份。(以下为签署页)发包人:(公章)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勘察人:(公章)五湖工程技术集团保护区管理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代理人:潭绍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20077189752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7ET1EB2P地址:广东省乳源县五指山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邮政编码:512700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利国际商电话:0751-5232805贸城二期28幢3层3-10239号传真:0751-5232007邮政编码:556000电子信箱:电话:0855-8546102开户银行:虫国农业银行乳源县支行传真:0855-8546102账号:44726001040007552电子信箱:whgc2p@163.com发包人:(公章)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勘察人:(公章)五湖工程技术集团保护区管理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潭绍网的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20077189752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01MA7ET1EB2P地址:广东省乳源县五指山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邮政编码:512700凯里市温州大道6号凯利国际商电话:0751-5232805贸城二期28幢3层3-10239号传真:0751-5232007邮政编码:556000电子信箱:电话:0855-8546102开户银行:虫国农业银行乳源县支行传真:0855-8546102账号:44726001040007552电子信箱:whgc2p@163.com6/8中选通知书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G2503290638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受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托,国家公园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采购项目编码:440232771897522250321087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元)。服务时限为:中选人在接到中选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具体服务时限以签订合同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3月29日7/8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资质企业名称:五湖工程技水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若土工程)乙级承积本专业资质范五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模的工程勤系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证书编号:B352013290有效期:至2027年03月31日发证机关:2022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N.R0测绘资质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发证机关(印章)No.00109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识设计及试点建设项勘察测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