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



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LZBA2024-156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LZBA2024-156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80号
联系方式:85558221
供应商(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滨区北蜂窝路18号
联系方式:138928232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法院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项)
¥299,500.00
¥299,500.00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合同金额: 299,5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04月08日

合同已审核苏清欧阳示炷张实珍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应商(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采购人(甲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应商(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4年度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保密协议等;2、与项目内容和范围有关的附表。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299,500.00元)。合同总价即中标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合同价格为含6%的税价,乙方提供产品所发生的一切税(包括增值税)费等都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四、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1、服务内容(1)审判类业务系统运维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审判、政务、信访、档案等14个核心软件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减刑、假释综合办案平台运维服务。1(2)执行类业务系统运维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执行和案款系统运维服务、执行指挥中心值守运维服务、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运维服务。(3)可视化运维及院机关软硬件维护:乙方为甲方提供高院办公大楼设备维护服务、科技法庭设备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审务督察系统维保服务、可视化质效运维管理平台建设及运维服务。(4)全国法院统建应用系统运维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国法院统建应用系统运维服务、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运维服务、数据备份中心运维服务、人民法院互联网统一账户管理平台运维服务。(5)数据中台运维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数据中台运维服务、云策系统运维服务。以上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2、服务标准运维服务指标要求详见附件2《运维服务指标要求》。3、服务要求(1)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运维服务指标要求执行。具体各系统的运维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服务内容及要求》。(2)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①负责全盘运维工作管理;②制定甲方日常运维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报甲方备案;③编制甲方运维服务月报,次月第一周向甲方报告上月运维报告;④量化工作绩效;定期召开运维工作会议;协调资源,保障运2维工作质效发展;⑦甲方交办的各类工作。(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按照甲方要求将专职运维执行团队组建完成并报甲方备案;乙方的运维执行团队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规定;乙方的运维执行团队服务前要求与甲方签订保密承诺书。乙方的运维执行团队不得从事与自身工作角色不同的其他运维工作,不得擅自搜集与自身工作无关的系统信息(包括账户、密码等),不得擅自接触与自身工作无关的其他信息系统。服务期内如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个月告知甲方,并提交新接手人员简历和保密承诺书。(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可视化质效运维管理平台定制化开发工作,并满足甲方多种功能要求,确保能够全面满足甲方运维需求。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六、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银行转账。甲方负责结算,在付款前,乙方须开具与付款金额相应的发票给甲方。2、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财政预算到位且履行审批程序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七、售后服务1、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由乙方严格按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执行,确保甲方正确安全使用。32、在保修期内的所有信息化硬件设备由负责保修的厂家提供保修服务,乙方提供日常维护,在设备发生故障时负责联系厂家进行维修,协助排查故障原因,并报告甲方。3、已出保的硬件设备,不属于核心重要设备的,暂时不采购保修服务,由乙方提供日常维护,在设备发生故障时报告甲方,并提出维修建议,协助甲方进行设备维修。4、已出保的硬件设备,属于无法自行修理而又很重要的,需要采购原厂保修服务,由乙方向甲方备案,协助甲方完成采购和维护服务。5、已出保的通用硬件设备,如果乙方完全有能力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的,由乙方决定自行运维或报告甲方购买第三方服务完成保修和维护。6、中心机房非整机备件服务,对于已过保服务器、存储单元、机房空调内零件设备,由乙方向甲方备案,协助甲方完成采购和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的备件,由供货商(厂商)承担更换责任及费用。7、为了保证核心软件系统、执行和案款系统稳定运行,涉及系统升级和维护服务,需由乙方采购原软件生产商升级和维护服务,乙方需统一管理协调。8、其它应用系统,如果乙方完全有能力提供软件升级和维护服务的,由乙方决定自行运维或报告甲方购买第三方服务完成升级和维护。49、甲方办公办案区域内所有非国产化电脑终端、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并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乙方负责建立运维台账,完成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10、甲方办公办案区域内法院专网、互联网、政务网、大楼内综合布线等信息设施,乙方负责维护,甲方提供网线、光纤跳线等日常耗材,乙方负责安装更换。11、甲方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及会议保障。12、运维中全部数据及资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无条件、无障碍的免费配合甲方进行档案管理。13、乙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李青阳13992817535。14、如乙方怠于或不能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八、验收该项目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申请验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或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和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验收合格后,甲方填写终验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货物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整改超过二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九、保密5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甲方的技术、机密等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漏。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详见附件3保密协议。十、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所供服务具有或已取得合法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影响到甲方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一并赔偿。运维中涉及的所有数据及相关文档的知识产权完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使用、转让或处理系统中的数据。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对履行合同产生影响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0个日历日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6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或变更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十三、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限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正,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改正通知后30日内,甲方仍未支付合同款的,乙方有权中止施工或提供服务或提供货物,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因施工或服务或货物中止提供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3、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于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甲方怠于评价评估的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延期通知。(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7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每日按合同金额的0.05%计收,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4)乙方未如约履行合同义务,且经甲方书面通知或催告后在限定期间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承担如下违约责任:一是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二是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甲乙双方协商支付,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3%。(5)若乙方将本合同的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十四、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2月27日。2、订立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80号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盖章)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五路8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签字开户银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账号:72010158000013041账号:110501903600090777电话:电话:010-5189290885558216传真传真:010-518929088555821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