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采购合同公告(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803-ZSGC-G2025-0005001
二、合同名称: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803-ZSGC-G2025-0005
四、项目名称: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本级)
地址:淮安区梁红玉路58号
联系方式:15161756338
供应商(乙方):淮安市淮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渠南水利管理所院内
联系方式:152617691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涉及淮安区14个镇街82条河道总长609.17km(其中区级河道26条总长393.79km、乡级河道56条总长215.38km)的河道阻水作物清理、清除河道管理范围违章耕种及违章搭建、水面及岸坡保洁、绿化养护管理、雨淋沟及冲沟巡查、巡查新增排污口及水质异常等工作。
联系方式:1526176910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01683.00元
合同金额:160.168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月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8 14:18:4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采购合同.pdf
项目编号:JSZC-320803-ZSGC-G2025-0005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供应商:淮安市淮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四月七日甲方: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采购人)乙方:淮安市淮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项目JSZC-320803-ZSGC-G2025-0005(编号)的淮安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管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服务合同:一、合同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二、合同价款及履约担保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壹佰陆拾万零壹仟陆佰捌拾叁元整(小写¥:1601683.00)2、履约担保(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甲方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甲方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三、综合要求1、管护内容和标准(1)清理河道、水花生、水葫芦、高杆阻水作物。根据河道水花生、水葫芦、高杆阻水作物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法如机械疏浚、机械或人工打捞清除等,不得使用除草剂等农药污染水质的方式,实现对河道水花生、水葫芦、高杆阻水作物的全面清理,拖运集中处理,保证水流通畅。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发现一处,及时清理一处。(2)清除河道管理范围违章耕种及违章搭建。巡查、制止和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耕种及违章搭建,负责协调镇(街道)村两级加强河道管理范围日常管理,保证河道管理范围无违章种植及违章搭建。(3)做好水面、岸坡保洁。清理水面水浮萍、垃圾和漂浮物,清理岸坡垃圾、杂物,长效保持水面清洁、岸坡整洁。(4)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巡查管护,防止苗木被盗,遇到盗伐树木及时报警并上报。遇到倒伏、歪斜苗木及时扶正。定期修剪苗木、人工种植草坪,及时清理苗木上的攀附植物,保证绿化养护完好。(5)雨淋沟、冲沟检查与回填。加强边坡雨淋沟、冲沟巡查,发现雨淋沟或冲沟及时予以回填,保证岸坡稳定,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6)发现新增排污口、水质异常的,及时汇报。2、安全保障。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甲方提交交纳费用相关证明,方可上岗,管护人员配备统一工作服及救生设备,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等防护装备进入作业水域;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水上作业有关规定,切实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类作业设备保持适用状态,并按设备基本性能操作,严禁超负荷运转。3、制定河道水面、岸坡保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的大面积漂浮垃圾和水生植物污染事件,在发现或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启动应急处置预案。4、遇有领导视察、大型活动、重大检查活动、重大保障活动和创建任务时,在接到甲方指令后,能在2小时内响应到位。5、乙方必须对其所雇佣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救生技能培训,严禁酒后作业;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保险等安全措施,所有的安全、交通等意外事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管护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四、服务费用支付每两个月根据综合考核得分支付一次进度款,剩余合同款待管护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费用优先使用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资金支付标准采用百分制。由区水利局牵头,会同灌区管理单位、河长办等部门每月抽取河道数量的20%(四舍五入,当月抽查的河道下月不再抽查,仅督促问题整改)进行考核,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法进行逐条打分,打分标准见项目采购需求中附表3,综合考核得分取抽取河道考核得分的平均值。综合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全额支付管护资金,90分-94分(含90分)支付管护费用的98%,85分-89分(含85分)支付管护费用的95%,85分以下则不予支付82条河道当月的管护费用(约为合同价的25%),且最终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该项费用。五、其他要求:1、由于各类活动、节假日等因素导致的费用,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因车辆、居民、行人等人为因素,包括其它因素,以及复合因素或不明原因的情况,导致的河道污染(含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除,河道管护产出的垃圾转运及接收、垃圾堆放场地租金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不论这些因素是可预测或不可预测的,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除甲方要求或认定的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外,不作调整。3、未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或经甲方不定期抽查发现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人员不在岗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管护资格,解除管护合同;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在服务中加强绿色低碳管理。5、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到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6、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要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六、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八、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九、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4月7日日期:2025年4月7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态河道管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