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提升工程 学生事务中心、校史馆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Q3052020251
二、合同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合同
三、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
四、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
地 址:东阳市广福东街1号
联系方式:13757974401
供应商(乙方):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联系方式:1803308194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校史馆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校史馆建设基础执行部分、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党群活动室建设及教师发展中心施工工期:根据各零星工程的实际情况由采购人确定。项目经理:陶先群执业证书信息:粤2442021202122016粤建安B(2022)00090912303003140764

2.合同金额(元):6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深圳鸿致-采购合同.pdf

深圳鸿致-采购合同.pdf

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甲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乙方: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4月7日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合同号:甲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乙方: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证方: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3月18日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标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校史馆建设项目600零星项目金额总计不超过600万元1、项目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史馆建设基础执行部分、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党群活动室建设及教师发展中心的零星项目。2、服务期限:根据各零星工程的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施工质量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由乙方返工整改达到合格,同时返工整改时间列入总工期考核。4、服务地址:东阳市内,甲方指定的地点5、质保期及质保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以单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质保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银行或保险公司不可撤销保函)。二、合同金额零星项目金额总计不超过600万元,结算款=单个项目审计后的总价*75.4%。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费、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设备仪器、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招标代理费、税收、其他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与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费用及税金。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不作调整。三、知识产权及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无息),乙方按要求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为保函或汇款(保函可以在“政采云”平台线上申请或通过银行办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退还。2、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五、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分包按照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六、服务款支付单个项目竣工并经第三方结算审计完成且通过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资料后付清。七、结算方式1、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工程款,结算款=单个项目审计后的总价*75.4%;2、各标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有关事项说明1、本工程主要材料(如钢筋、商品混泥土等)应必须有合格证,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2、应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进行施工。3、施工过程应做好相关资料记录。4、必须按相关规定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5、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6、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需配合甲方在标项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查,如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甲方,并做好相关现场资料的采集。8、甲方管辖范围内非本标项内的施工项目应服从甲方安排,按照本项目相关规定施工,结算办法亦按本项目规定执行。9、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材料堆放、安全警示等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如因乙方原因受到处罚、赔款、纠纷或因此而引起甲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11、乙方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施工管理不规范、安全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等情形:甲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施工资格。12、项目完成后,并在质保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响应时间内进行修复。313、单个施工项目可单独签订具体施工合同。14、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乙方应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信息录入建筑监管诚信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核销。15、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并每月考核: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22天以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按当月实施施工天计核。每月考勤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2000元,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当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同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不按投标项目班子到位的、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十天以上的,由甲方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16、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外,其余工程负责人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须无条件更换,如乙方自行需更换人员的,必须经甲方核准。17、乙方遇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的,按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18、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执行。19、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发【2015】45号)文件执行。十二、验收工程质量应该按国家规定由甲方组织施工验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4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金标梁(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鉴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579-86633677签约时间:205年《月日签约地点:东阳市5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中标单位: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第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条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一)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暗示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第五条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六条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第七条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月日6东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甲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乙方: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4月7日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合同号:甲方: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乙方: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鉴证方: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3月18日东阳耀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标项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备注1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校史馆建设项目600零星项目金额总计不超过600万元1、项目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史馆建设基础执行部分、学生事务中心建设、党群活动室建设及教师发展中心的零星项目。2、服务期限:根据各零星工程的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施工质量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由乙方返工整改达到合格,同时返工整改时间列入总工期考核。4、服务地址:东阳市内,甲方指定的地点5、质保期及质保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以单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质保金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银行或保险公司不可撤销保函)。二、合同金额零星项目金额总计不超过600万元,结算款=单个项目审计后的总价*75.4%。包含本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费、交通、通讯、办公设备、设备仪器、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招标代理费、税收、其他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与本项目实施的相关费用及税金。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不作调整。三、知识产权及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1四、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无息),乙方按要求交纳至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为保函或汇款(保函可以在“政采云”平台线上申请或通过银行办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退还。2、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五、转包或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分包按照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执行。六、服务款支付单个项目竣工并经第三方结算审计完成且通过验收合格提供相关资料后付清。七、结算方式1、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结算工程款,结算款=单个项目审计后的总价*75.4%;2、各标项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后,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甲方可解除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有关事项说明1、本工程主要材料(如钢筋、商品混泥土等)应必须有合格证,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2、应按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进行施工。3、施工过程应做好相关资料记录。4、必须按相关规定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相关资料。5、乙方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保险。6、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乙方需配合甲方在标项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查,如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甲方,并做好相关现场资料的采集。8、甲方管辖范围内非本标项内的施工项目应服从甲方安排,按照本项目相关规定施工,结算办法亦按本项目规定执行。9、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应做好现场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材料堆放、安全警示等工作,并负责施工期间与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如因乙方原因受到处罚、赔款、纠纷或因此而引起甲方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11、乙方不服从甲方施工管理、施工管理不规范、安全质量达不到要求、不能在规定工期内完成等情形:甲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施工资格。12、项目完成后,并在质保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响应时间内进行修复。313、单个施工项目可单独签订具体施工合同。14、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乙方应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信息录入建筑监管诚信平台。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核销。15、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录入实名制管理平台,并每月考核: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22天以上,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到岗率按当月实施施工天计核。每月考勤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每缺勤一天罚款2000元,罚款金额在工程款中扣除,当月累计超过3次以上的,同时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不按投标项目班子到位的、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要求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十天以上的,由甲方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通报。16、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换外,其余工程负责人如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须无条件更换,如乙方自行需更换人员的,必须经甲方核准。17、乙方遇特殊情况确需要更换项目经理或其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的,按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18、乙方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参照《金华市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考勤预警管理办法》执行。19、工程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按《东阳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东政发【2015】45号)文件执行。十二、验收工程质量应该按国家规定由甲方组织施工验收,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如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4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金标梁(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鉴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0579-86633677签约时间:205年《月日签约地点:东阳市5政府采购廉洁承诺书项目名称:浙江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深化提升工程采购项目(标项一)项目编号:DYYHCG2025-GK-015中标单位:深圳鸿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我方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第一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除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外,我方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国家、地方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上述原则及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条与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机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主要有(一)向上述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暗示为上述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为上述人员或单位提供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严格执行采购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发生本承诺书第三条中所列不良行为。第五条发现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机关举报。第六条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监管。在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本承诺书规定行为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处罚,因违法违规行为给其他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规定予以赔偿。第七条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中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深化提升工程 学生事务中心、校史馆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