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运行维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力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31101000020097834
五、合同编号:11N01056370420252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78891.52
78891.52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静华
联系电话:15628181100
传真:/
地址: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光明中路5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pdf
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与新疆力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XJLK2025-3-27签约地点,阿瓦提县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甲方: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光明中路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928010563704R电话:15628181100联系人:王静华乙方:新疆力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D座601室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东路支行帐号:0000020000110094882762电话:18199136979联系人:刘闯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名称:阿瓦提县路北延伸段道路改造提升扩建项目通信(电信)线路迁改项目(2)工程地点:阿瓦提县(3)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合作、互相支持的原则,甲方同意将阿瓦提县路北延伸段道路改造提升扩建项目通信(电信)线路迁改项目交于乙方进行施工。(4)乙方工程人员愿意接受甲方的组织管理,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第二条价格本合同价格总价为(RMB)78891.52元,大写:柒万捌仟捌佰玖拾壹元伍角贰分。(1)本合同总价格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2)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第三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额应通过甲方和乙方指定的银行用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支付100%项目款项(RMB)78891.52元,大写:柒万捌仟捌佰玖拾壹元伍角贰分。本合同乙方开户银行、账户等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三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后寄给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变更方应负相应的责任。(3)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责任和义务2Emal:Xj.likun@163.comFax:0991-3139938(1)甲方负责与客户联系、明确定标意向以及签订客户合同;同时,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各类证件及项目所需印章,乙方证件印章使用必须遵从甲方管理要求。(2)乙方负责提供完成项目所需施工人员组织、设备调配、材料准备(含甲供材料运输)和施工组织(含资料制作和送审定案)等。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现场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说明解决。(3)乙方项目实施必须完全遵守甲方、客户要求及行业规范,在执行中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双方协商解决;乙方对项目所涉及的安全、质量、进度、服务、质保和文档等负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服务、质保和文档等达到甲方所认可的标准。为此,甲方可随时派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乙方要积极配合工程监督、质量抽查等工作,配合甲方及时解决、协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4)甲方有权及时纠正乙方违规施工行为,并对乙方已完成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当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工程施工,由此引起的工程延期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5)因乙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服务质量或违反客户相关制度规范等原因,造成“客户”进行经济处罚或对甲方保证金扣除,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向客户缴纳罚金或向甲方缴纳已扣除保证金,甲方将按照损失金额的1.5倍在工程结算费用中进行扣除。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对甲方工程委托暂停、停止,视影响大小,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暂停结算支付、不予结算支付等处罚。(6)乙方负责全部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规范和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自觉接受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及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对其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7)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是政府监管部门和“客户”要求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的岗位,乙方应确保从业员工持有符合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8)乙方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所使用员工购买保额不低于120万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期间,若保险到期,要及时续保,确保施工人员不脱保。(9)项目实施期间,若发生人身或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后续相关事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若事故给客户造成损失,客户向甲方追究损失,甲方可向乙方进行追偿。3Emal:Xj.likun@163.comFax:0991-3139938(10)合同期内甲乙方不得随意终止合作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违约(不可抗力除外),违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至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纠正违约行为(自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算),并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三个月内拒不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但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5%。(11)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授权,任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许可使用、交换、赠与该保密信息或与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共同使用或不正当使用该保密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12)甲乙双方出于履行本合同的目的,可向各方的雇员披露相关保密信息,但接受这类保密信息之前披露方必须保证其雇员遵守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披露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且任何一方应在披露前将告知对方并征得同意。(13)乙方在本项目中的施工人员,因乙方未按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用人(包括拖欠员工工资)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4)项目的工程文件、验收证书、工程结算单等扫描件,应及时发送甲方,结算后相关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存档,乙方可保留其复印件。(15)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配合,及时向客户催付工程进度款及竣工后的剩余款。(16)乙方应积极加强与客户沟通,密切关注客户评价;因施工后评估分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甲将采取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和终止合同等措施,对乙方进行处罚。(17)乙方应加强资料管理,把控好审计环节,确保审减率在合理范围;如审减率超出合理范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视情对乙方进行处罚。(18)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按按工程项目审计定案金额(除税价)5%扣除,待工程项目质保期满后向乙方返还。第五条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预付款,导致乙方的延期不能视为乙方延误工期。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各阶段工作延期完成,每逾期10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4Emal:Xj.likun@163.comFax:0991-3139938款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高于本合同总价款的10%。如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本合同总价款的1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如合同一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或实际不能履行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另一方,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25%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退还全部已收到的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有已经收到的合同设备、软件、技术资料等乙方提供的有形或无形物,因上述退还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解约方承担,因上述退还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另一方损失情况支付赔偿金。本条的执行将导致本合同终止,但是合同相关的保密条款仍将继续有效。第六条不可抗力(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都认可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执行的时间由于上述事件的发生可做相应的延期。(2)当不可抗力解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继续履行合同。(3)如不可抗力阻碍合同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应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该争议将交阿瓦提县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应依据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2)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约定可以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其他部分。第八条保密(1)除为本合同目的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给该方或该方可能知晓的、有关本合同、对方的业务和研究活动以及权益等信息,以及任何保密信息,例如技术或商业数据、价格结构、成本或管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该信息。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规定(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各方同意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5Emal:Xj.likun@163.comFax:0991-3139938(3)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对于合同条款与条件的修改、补充及变更,应由各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合同各方授权的代表签字生效。这些修改、补充及变更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并与合同本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合同签章)甲方:阿瓦提县交通运输局,乙方:新疆力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光明中路56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D座601室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6Emal:Xj.likun@163.comFax:0991-31399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