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
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702MB2E475262410291574
项目业主:
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服务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服务三方合同书
合同编号:
441702MB2E475262410291574
合同总金额:
¥210,174.5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1月0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1月06日至2027年01月06日
服务内容:
对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提供监理服务并提供相关文件等。
合同附件
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一期)监理服务三方合同书.pdf
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04-09
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三方合同书采购方: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汇金大厦二楼需求方:阳江市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环园路1号监理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合同签订地:广东省阳江市6日签订日期:2025年1月第1页为保证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的顺利进行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采购方委托监理方负责以上项目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要求,采购方、需求方与监理方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监理服务概况1、监理项目名称: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2、建设项目预算总额: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陆万玖仟壹佰肆拾陆元陆角整(小写¥14,569,146.60元)3、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阳江市第二条监监理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委托监理项目通过验收为止。第三条监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1、监理方应对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提供监理服务并提供相关文件。(二)服务要求1、组织实施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监理方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2)监理方应按要求成立项目监理小组,监理小组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开展监理业务,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监理工作。各专业监理人员到位后,将严格根据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结合实际条件,做到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随着服务的进展,监理方应能动态调整项目监理人员,以确保现场监理小组的人员数量和质量能够达到采购人的要求。(3)对项目实施进度监督。包括协助采购方和需求方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第2页审批项目承包方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项目承包方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需求方报告,提出改进建议,要求项目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4)对项目建设内容监督。根据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对项目实施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检查,确保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当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偏差时,要及时向采购方和需求方报告并提醒项目承包方调整实施方案。2、文档管理要求监理方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监理方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2套,电子文档1套。3、信息管理要求(1)监理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现场跟踪、审阅文档、提出审核意见等验收监理工作,及时向各方发出监理文件。监理文件要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表述清晰。(2)监理方对信息资料应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3)监理方对信息资料应在阶段过程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4)监理方应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服务工作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服务工作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4、质量保证要求(1)监理方根据行业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对项目承包方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按质完成项目的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包方完成相关功能建设后,配合需求方进行功能测试,把好质量关。(2)监理方应制定完整的质量控制流程,并采取先进的质量控制工具和控制方法,控制承建单位在服务成果的质量。(3)监理方应制定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4)监理方应建立能够及时发现服务工作质量问题的机制,以及问题通报、处理和跟踪流程。第3页(5)监理方应制定一套有效的控制服务质量的检测方法,使用该方法可以准确地验证服务质量,或显露存在的质量问题。(6)在项目的验收阶段监理方应有控制措施,以确保报验的项目能够真正达到验收标准。5、服务人员要求1)监理方应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其中包含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常驻采购单位),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2)人员能力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总体负责本项目的技术指导,对项目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决策。须取得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应具备以下证书之一:(1)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3)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4)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项目的具体监理工作(不包括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应具备以下证书:(1)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2)注册监理工程师;3)监理方应与本项目人员必须以直属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须提供上述人员在监理方应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和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挂靠队伍。6、服务响应要求监理方应能够在1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7、监理工作服务成果要求监理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9668系列标准和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验收要求,编写项目的政务信息化监理资料。监理方服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报告、监理意见。8、验收要求1、监理方应根据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建设单位要求组织验收进行验收(包括收集整理验收资料,组织召开验收会议等),提供监理服务过程中留存的各类监理记录、问题记录、评估检查报告等各类监理服务的相关文档。第4页(1)提供验收监理文档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周报及月报、会议纪要、监理报告等)。(2)出具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包含项目实施情况、质量评价、工程款支付情况、文档情况和项目变更等。(3)审核项目成果交付物,出具审核报告。(4)被监理项目通过验收,形成验收报告。第四条监理服务总价和付款方式1、根据《江城区“智慧江城”公共服务信息化(一期)项目实施方案》,工程监理费按1.4426%费率计列,监理服务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壹佰柒拾肆元伍角(小写¥210174.50元),总价包含各项税费及监理服务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除此之外,采购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给监理方。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方按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若因财政审批或财政支付程序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不属采购方违约,监理方对此无异议。2、付款方式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监理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并向采购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监理服务总价的30%。2)进度款:按施工进度对应的比例支付,进度款支付至监理服务总价70%后不再支付,监理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方确认后启动进度款支付流程。3)尾款: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并经财审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监理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方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支付该项目服务费余款,支付金额暂定为监理服务总价的30%。4)工程监理费结算时以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折算回未下浮前的工程结算造价作为计费基数(即以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1-工程中标下浮率)作为计费基数),并按照监理中选的费率1.4426%进行结算。3、监理服务费支付到监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监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第5页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7443900182600103218第五条采购方、需求方、监理方三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一)采购方及需求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采购方及需求方对监理方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工作计划、工作情况、工作质量等进行监督。2、采购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需求方负责项目实施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为监理方的监理服务工作提供相应条件。4、需求方为监理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及时向监理方提交与监理工作有关的项目资料及文件,为监理方在需求方现场实施项目提供办公条件等。5、需求方对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及时作出书面答复。6、采购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款项。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二)监理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做好监理工作。2、根据需求方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委派专业的监理人员负责监理工作。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监理方主要驻场人员应全程跟进项目,并根据项目进程定期向采购方及需求方报告监理工作,为采购方及需求方提供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帮助采购方及需求方实现建设项目承包人合同预定的目标。3、受采购方委托,对监理项目实施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4、按需求方要求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5、接受采购方及需求方的工作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工作要按采购方及需求方要求及时整改。6、监理方由于自身原因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义务)而造成采购方损失的,相应责任及补救费用全部由监理方承担,承担总额不超过本合同金第6页额的百分之五十。7、未征得采购方及需求方同意,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且保密条款有效期为长期。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监理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监理责任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提供监理服务。监理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按合同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采购方。2、采购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如采购方违反该条约定,逾期六个月内支付报酬的,监理方不追究采购方的违约责任;逾期六个月以上的,采购方应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LPR)支付违约金给监理方。3、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方或需求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监理方未开始监理工作的,不收取费用;已开始监理工作的,采购方应根据监理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监理服务总价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因实际工作或政策原因未完成项目建设,采购方支付本项目监理服务总价60%的费用,即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壹佰零肆元柒角(¥126104.70元)。第七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根据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一方可提交采购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采购方、需求方、监理方三方协商解决。第7页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有任何补充或者修改意见的,采购方、需求方、监理方三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监理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采购方、需求方、监理方三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方、需求方、监理方叁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保密协议》第8页签署页采购方: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需求方:阳江市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兰购委托代理人: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汇金大厦二楼T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环园路1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日期:20年日期:205年1月620、监理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东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1房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帐号:7443900182600103218电话:日期:206r第9页附件: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服务保密协议采购方: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需求方:阳江市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理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监理方实施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工作,有责任和权利要求监理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各参建单位申明的秘密和采购方及需求方工作秘密。监理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一、本协议以监理方为责任方;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监理方人员为责任人。二、保密内容包括“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涉及的申明为秘密的书面资料、电子版资料、数据、图片、照片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资料、项目应用情况、需求方工作场所情况、需求方的内部业务内容。三、对第二点所述的所有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四、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申明为秘密的敏感信息;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申明为秘密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五、服从采购方及需求方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参建单位申明为秘密的相关工作文件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六、监理方在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活动存储介质,以及所有第10页书面资料必须由本项目人员使用与保管,不得借给无关人员。七、无论监理方今后完成“江城区“智慧消防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本项目工作已申明为秘密的资料。八、本协议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九、监理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采购方及需求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监理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购方(盖章):阳江市江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代表(签字):吴起签订日期:2025年1月6日日需求方(盖章):阳江市江城区消防救援大队代表(签字):竞思要签订日期:202年1月C日食监理方(盖章):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东佛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5年11月6日: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