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 SCHT-2025-214219
二、合同名称: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ZJXD-202503510106214131
四、项目名称: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罗路4号
联系方式:13458543092
供应商(乙方):成都市新三和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 址:文家街道
联系方式:1325815088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5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0.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金牛区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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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40709510101000002征集人: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成都市新三和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名称: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214219甲方:成都市第十八中学校乙方:成都市新三和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5000.00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基础单价:17857.15元报价优惠:折扣率28.00%报价单价:5000.00元数量:1服务价格:5000.00元服务内容: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供应商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二、供应商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供应商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供应商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第1页-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供应商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供应商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供应商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供应商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供应商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供应商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应答:服务项名称:工时单价报价要求服务项对应的描述:一、工时单价报价要求:我方工时单价的报价以在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的基础的折扣率的方式体现,我方所报折扣率应大于0%小于等于80%。二、我方响应报价=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价格权重+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权重。我方响应报价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后两位。三、维修费用的结算方式(一)维修工时费维修工时费=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维修工时费包括我方完成某一项机动车维修作业项目所占用的场,所消耗的人工成本、设施设备损耗、水电成本、企业管理及环保成本等综合折算的所需的所有费用。1、工时定额:本项目工时定额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执行。2、工时单价: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综合调整系数×供应商工时单价折扣率的报价。本项目基准工时单价执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推荐的《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基准工时单价建议标准,即36元/工时。本项目综合调整系数一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4,二类汽车维修企业为1.3。如我方为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供应商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4×60%=30.24元/工时,如我方为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工时单价折扣率的响应报价为60%,则我方的维修工时单价=36元/工时×1.3×60%=28.08元/工时。(二)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1+我方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维修材料费包括维修材料实际买入价格(含税)、材料运杂费、资金利息、管理费等购置材料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我方某项维修材料的实际买入价格为100元,我方的材料综合管理费收取比例的报价为15%,则我方的收取的维修材料费=100元×(1+15%)=115元。(三)维修费=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第2页-(2)服务名称:零部件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3、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4、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辅料、油液除外)。5、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相关要求。8、供应商应当建立零部件低库存率管理制度。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违约责任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违反协议规定给送修单位造成损失时,送修单位有权直接要求供应商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相应赔偿或补偿。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费用结算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结算票据和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费用结算清单应符合交通运输部有关标准要求,维修结算清单内容应包括采购人信息、供应商信息、维修费用明细单等。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竣工交付-第3页-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服务标准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及相应修改单、《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JT/T1344)、《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JT-T-1029)、《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汽车油漆涂层》(QC/T484-1999)等。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应急救援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配备有车辆救援的专用设备及车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如发生外出施救、拖车、背车的情形时,维修供应商应与送修单位自行协商结算应急救援费用,并出具正规完税发票。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售后服务-第4页-基础单价:0.00元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质量保证期: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80个日历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60个日历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个日历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个日历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2)质保期内返修: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个日历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质保期内返修响应时间:小修不超过1天,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全车大修不超过15天完成。送修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应最大限度满足,若超过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不低于返修车同等档次的备用车辆。(3)在服务期限内,如《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0)工时定额标准修订,供应商应按修订后的工时定额标准执行。(4)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服务四川省省本级采购人应通过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服务成都市市本级采购人应通过成都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办理党政机关车辆维修审批和结算等流程。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290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罗路4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第5页-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10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计划支付时间:2025.12.17五、违约责任/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第6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钟爱兵甲方联系人:张建全联系电话:13458543092单位地址:白果林小区金罗路4号2025年03月17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冯超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盐市口支行清溪分理处银行账号:4402019609100015280乙方联系人:冯超联系电话:13258150885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银行行号:1026510019652025年03月17日-第7页--第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