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策勒县文物局、策勒县达玛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管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金仕成(和田)律师事务所
三、采购项目名称: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51101000019743980
五、合同编号:11N0104265312025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系统管理员
联系电话:17399562427
传真:/
地址:策勒县英巴扎街1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法律顾问协议书.pdf

服务采购电子合同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甲方: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乙方:新疆金仕成(和田)律师事务所甲方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规定,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担任甲方(含机关及局直属部门)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指派律师具体负责甲方法律事务。二、法律顾问的责任是:1、就甲方工作、生产、经济、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2、协助甲方审查、签订合同书、协议书及其他法律文书,协助甲方处理其他法律事务。3、代理甲方法人代表参加诉讼或非诉事件的调解、仲裁,全权代理处理及维护甲方的侵权事宜。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①企业改制、对外设立企业、企业重组、破产法律事务;②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法律事务。三、甲方的主要责任是:1、正确地、全面地向法律顾问提供现有的有关真实材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处理有关法律事务。2、指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姓名:张竟宇,职务:/电话:15699227077,传真/。保持与法律顾问的正常联系,如果遇到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应当提前3日通知法律顾问,四、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进行工作。五、法律顾问不定期的到甲方工作服务。甲方不得因交纳了法律顾问费而限制法律顾问必须整日在甲方处服务,而不得办理其他事务。甲方如遇急需法律顾问参与或办理的事务,应当及时通过指定的联络员通知法律顾问。六、法律顾问有法定的义务保守甲方的机密。七、收费协议:1、法律顾问基本费用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2、诉讼案件或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含仲裁、执行代理等)按国家及本所有关律师收费管理的规定计收。3、法律顾问基本费应当自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诉讼案件或非诉专项法律业务律师费缴费方式及期限可由甲乙双方协议商定。如涉及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而支出的必要的鉴定费、翻译费、出差费、交通费等,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附:(具体收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收费费用价格)八、其它约定:1、本协议指定律师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指派;2、上述律师顾问费用直接由被指派律师收取。九、本协议自2025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10日。十、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此协议规定,如甲方不按约支付律师费(包括上述法律顾问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办理或代理甲方法律事务。甲方:策勒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乙方:新疆金仕成(和田)律师事务所代表人:,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日2/2服务采购电子合同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