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车辆租赁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教育服务中心2025)
合同编号:370214254009202500020_001
合同名称:双埠小学车辆租赁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14000202501000613
项目名称:双埠小学车辆租赁采购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教育服务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安亭路1号
联系方式:158653229363
供应商(乙方):青岛国城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艳阳路97号
联系方式:18661978777
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2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12万元
合同金额:0.12万元
查看附件
双埠小学车辆租赁合同甲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小学乙方:青岛国城车辆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禾租赁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1、司机礼貌热情;2、车容干净整洁;3、尽量满足甲方的用车需求第二条:日期接送线路及费用的支出3、甲方提前2日通知乙方出车路线及时间等事项4、租车费用(元)序号车次单价金额备注11120012003、租车结束后,乙方提供完整的用车明细,经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款。第三条服务质量保证及处理1、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提供的司机进行评估,如有不满意,乙方予以替换。2、乙方保证车辆状况的良好,车、司机证照、保险齐全,车内各项设施功能正常。设施主指;空调、车窗、车门、座椅等。3、所租车辆在行驶当中出现事故或故障时,乙方应安排其他车辆接送甲方到指定地点。4、乙方确保司机服从甲方调度,如有不服从,甲方予以替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保证车辆的配备和提供,如服务当日无法提供车辆,造成甲方临时调车,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6、如因乙方原因,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事故或者故障的,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服务费30%的违约责任(交通管制或堵塞等因素排除在外)第四条合同变更、解除及违约1、如有任何变动,以签订合同为准。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更改合同内容。2、如乙方司机出现罢工,或未经双方协商擅自不按合同附件内容执行的情况,甲方将不予支付租金,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因此造成的损失。3、如乙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包括乘车人员与非乘车人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4、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由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承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未能执行,双方均不责任。第五条本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双埠小学乙方:青岛国城车辆服务有限公司4辈HHI252025月37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