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堂运行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7432552582025205

二、合同名称:食堂运行(崇明)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000000250206168313-00194838
四、项目名称:食堂运行(崇明)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6888号
联系方式:021-60199958
供应商(乙方):尚颐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军(男)
地址:黄浦区
联系方式:021-607387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食堂运行(崇明)
数量:1.00
单价(元):81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81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食堂运行(崇明)的合同(11N7432552582025205).pdf

食堂运行(崇明)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7432552582025205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体育训练基地管理中心乙方:尚颐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沪青平公路6888号地址:黄浦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0021电话:021-60199958,电话:021-60738729传真:,传真:联系人:资产部2,联系人:孙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项目名称:食堂运行(崇明)2、合同金额:8100000元整(捌佰壹拾万元整)。3、服务概况3.1、服务地点:根据甲方约定。3.2、服务周期:3.3、服务范围/内容概况: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投标文件及其它补充文件。3.4、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详见投标文件,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乙方派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缺额人员的工资。4.质量标准和要求4.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4.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5.权利瑕疵担保5.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5.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5.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6.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付款★6.1、付款方式:分期付款6.2、具体支付要求:季度支付,甲方在对上季度考核合格后,由乙方开具相应发票,甲方收到发票15日之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季度费用。注:(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本项目2023年度成交方未确定前,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继续保障本项目今年的正常运行,2023年度的成交方须无条件的向上一年度合同服务商支付本年度未签合同前所产生的实际发生费用。(3)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服务期限为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原则上不得高于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价格。如中标人年度考核未通过,或者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超过招标时所确定的第一年度合同金额10%的,则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招标结果也不再有效。6.3、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验收。7.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7.1.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7.1.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7.1.3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2.1乙方所交付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7.2.3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7.2.4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不存在会造成甲方任何合同外义务的负担。7.2.5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7.2.6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2.7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2.8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7.2.9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7.2.10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7.2.11为服务人员配备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7.2.12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15)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技术资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电脑、工具、办公用品)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余部分移交给甲方。8.争端的解决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9、违约责任9.1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9.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9.3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4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9.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元人民币的违约金。10.违约终止合同10.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0.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1.破产终止合同11.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2.合同转让和分包12.1乙方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3.合同生效13.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3.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14.合同附件14.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料文件。14.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14.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区人民法院。14.5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4.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5.合同修改15.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运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