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初始合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委托合同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SZDL2024002274
四、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三楼
供应商(乙方):牵头单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联合体成员(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A座19楼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研究总报告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650000
合同金额:96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03月07日至2028年03月06日,深圳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0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9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委托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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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委托合同4甲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一: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乙方二: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乙方三: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四: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五: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2月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2项目委托合同甲方: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楼乙方一: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地址楼A座19楼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国家工程实验室大乙方二: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深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乙方三: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地址:业园总部大厦1栋乙方四: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天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乙方五: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路一段598号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现委托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乙方一、简称“创新中心”)、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乙方二、简称“发展中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三、简称“深城交”)、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四、简称“中国铁设”)、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五、简称“湖南院”)联合体(以下合称“乙方”)合作开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研究工作。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事宜,经充分讨论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二)项目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研究是满足报批需要必须开展的工作。科学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调整,合理确定建设规划规模,重点解决轨道交通的“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时序、建设资金”等主要问题,完成中期执行情况评估、轨道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方案、沿线土地利用规划和控4制、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综合交通一体化衔接等研究内容,为轨-2道交通近期工程决策立项提供报批依据。1(三)研究工作内容:1.总报告(创新中心牵头,发展中心、中国铁设、深城交、湖南院共同参与)本项目总报告研究工作至少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已批建设规划执行情况(2)城市和交通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3)既有轨道交通网络评估(4)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的必要性(5)轨道交通远期线网规划(6)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7)客流预测及评价(8)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方案(9)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10)建设条件评价。2.配套专题(1)中期执行情况分析专题(湖南院牵头,深城交参与)(2)客流预测专题(创新中心负责)(3)综合交通一体化衔接与多网融合专题(发展中心负责)(4)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及综合开发专题(中国铁设负责)(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专题(中国铁设负责)(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专题(深城交负责风险分析报告编制,中国铁设负责风险评估报告编制)(7)工程系统规划专题(中国铁设负责,湖南院参与)3(8)资源共享专题(创新中心负责)(9)地质灾害评估专题(中国铁设负责)3.建设规划调整CIM平台开发(创新中心牵头,深城交参与)(四)技术支持工作:为轨道五期调整上报及批复提供技术支持。(五)研究成果文件:最终形成1个主报告、9个专题报告和1个CIM平台,主报告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9个专题报告分别为中期执行情况分析专题报告、客流预测专题报告、综合交通一体化衔接与多网融合专题报告、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及综合开发专题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估专题报告、工程系统规划专题报告、资源共享专题、地质灾害研究专题报告,1个建设规划调整CIM平台(包括平台操作手册、测试文档,协助会议保障及系统操作)。第二条时间要求及项目验收(一)服务期限1.本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轨道五期调整批复。2.轨道五期调整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后,本项目即进入售后服务期,售后服务期为一年,要求由中标单位在售后服务期内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期自本项目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之日起独立计算。(二)研究范围项目启动后由甲方书面指定。4(三)工作进度要求自中标之日起15个月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研究工作内容,项目进度要求如下:(1)中标后5个月内完成主报告及专题报告的初步成果。(2)中标后10个月内完成主报告及专题报告的中期成果。(3)中标后13个月内完成主报告及专题报告送审成果,完成初审。(4)中标后15个月内形成上报成果。研究工作完成后,根据要求开展技术支持工作。(四)项目验收1.成果交付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正式项目研究报告(含专题报告,下同)应为一式捌份,同时需附上正式项目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形成汇报演示PPT文件,文件能够简明扼要介绍成果核心内容与主要结论。2.验收方式: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市政府审议或根据《深圳市重大项目预研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重大项目预研工作指引(试行)》执行。3.成果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1)项目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应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2)项目成果应具备研究体系完整、研究内容全面、研究材料丰富等要求。(3)项目成果应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达到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及指导项目实操要求的深度。5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2.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进行审核,有权要求乙方对该项目成果进行修改、补充直至通过验收。3.配合乙方研究工作,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配合项目调研。4.协助组织开展相关研讨会议等。5.如期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6.若因国家政策等原因导致轨道五期调整无法上报或获得批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的工作内容据实审核,根据+实际工作量对项目经费进行核减。7.享有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不得转包本项目,须按规定合理使用研究经费,不得超出项目经费预算。2.对于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本合同规定范围的研究内容,乙方应遵从合同条款规定,认真全面及时履行义务。3.乙方应按期保质保量交付项目研究成果,并通过甲方审核确认;项目完成后,乙方应主动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4.乙方应当保证研究报告中所引用数据或者理论的真实性、科学性。但甲方及第三方提供材料本身存在错误、虚假、缺漏等6情况时除外。该责任不因甲方的审查、验收行为而减免。5.乙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的项目成果不侵犯甲方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6.乙方须配合和接受甲方对项目成果的验收,对于甲方在验收过程中指出的问题,乙方应依据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予以修改、补充或向甲方予以解释。7.在轨道五期调整批复前,乙方承接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区、企业等)与本次研究相关联的课题、项目前,需征求采购人意见。8.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包含的所有资产(含CIM平台)产权移交甲方管理。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服务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内部数据资料、政府决策动态和研究成果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及提供给第三方。第五条项目经费及支付方式(一)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玖佰陆拾伍万元整(¥9,650,000元)(含税,下同),合同结算金额根据轨道五期调整研究范围和批复里程确定,具体如下:1.若批复规模大于等于70公里,则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2.若委托研究范围大于等于50公里,且批复规模大于等于750公里小于70公里,则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5%。3.若委托研究范围大于等于50公里,且批复规模小于50公里,则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80%。4.若委托研究范围小于50公里,且批复规模大于等于40公里小于50公里,则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75%。5.若委托研究范围小于50公里,且批复规模小于40公里,则合同结算金额为合同金额的70%。(二)付款方式: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贰佰捌拾玖万伍仟元整(¥2,895,000元),占合同金额的30%。第二期: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元整(¥965,000元),占合同金额的10%。-第三期:乙方提交送审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完成初审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1,930,000元),占合同金额的20%。第四期:成果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后,按照以下条件付款:1.若甲方书面确定研究范围大于等于5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1,447,500元),占合同金额的15%;2.若甲方书面确定研究范围小于5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482,500元),占合同金额的5%。第五期:轨道五期调整获批复后,按照以下条件付款:81.若批复规模大于等于7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贰佰肆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2,412,500元),占合同金额的25%;2.若批复规模大于等于50公里小于7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元整(¥965,000元),占合同金额的10%;3.若批复规模小于50公里,且甲方书面确定研究范围大于等于5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482,500元),占合同金额的5%;4.若批复规模大于等于40公里小于50公里,且甲方书面确定研究范围小于5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元整(¥965,000元),占合同总金额的10%;5.若批复规模小于40公里,且甲方书面确定研究范围小于50公里,则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肆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482,500元),占合同金额的5%。甲方确定每期支付合同款比例后,按表1对应关系分别支付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表1甲方支付合同款比例与支付乙方各成员方金额对应表甲方支付合同款比例甲方支付乙方各成员方金额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5%241,50059,00025,000107,00050,00010%483,000118,00050,000214,000100,00015%724,500177,00075,000321,000150,00020%966,000236,000100,000428,000200,00025%1,207,500295,000125,000535,000250,00030%1,449,000354,000150,000642,000300,000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乙方一: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9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科创支行账号:755917603510301户名: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乙方二: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账号:44201514500059104305户名: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乙方三: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深圳东湖支行账号:44201517600052544572户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四: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北站支行账号:0302030609100359982户名: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五: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账号:1901002009200117318户名: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三)付款形式:银行转账。乙方应在甲方每期付款前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并同时提供与请款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发票。因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可暂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不得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因财政拨款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或出现其它不符合约定的情10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能作为乙方延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六条保密条款1.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本合同(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甲方所代表之政府及项目的所有信息和与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相关的记录、数据、源代码、报告等资料均属甲方之保密信息。2.上述对于保密信息的要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获取的信息被合法公开的;(2)获得信息拥有方书面许可并在该许可范围内披露;(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3.因涉及诉讼、仲裁或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要求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得到甲方的同意。4乙方应对该保密信息采取保密措施,且仅为本合同(协议)之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披露、使用、转让、复制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为本合同(协议)之履行需要向其工作人员、代理人及其工作人员等披露的除外。6.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代理人等遵守本条有关保密的约定,且该约定不因本合同(协议)终止或者解除而失效。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任何时候,只要收到甲方的要求应立即归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和文件。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依照甲方指令销毁或删除,并出具经其负责人员签字认可的表示已按本条款11规定办理之证明书。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乙方如有以下行为,构成违约:(1)违反本合同(协议)项下保密责任的;(2)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0个工作日仍未完成工作任务,或经甲方书面催告后30天内仍不能履行合同(协议)约定义务的;(3)乙方相关工作人员存在不称职行为,或者提供的相关报告、工作成果不能符合甲方项目质量要求、经修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4)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真实、客观,不存在抄袭、弄虚作假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乙方提交的相关报告及建议应当真实、准确、合理、可行,如乙方提供的信息、数据和资料-不真实、不准确、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或者存在抄袭--现象的;(5)存在为本单位或项目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6)未经甲方同意,将服务分包或进行转包给第三人;(7)索取或者收受项目利益相关单位或人员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者接受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及其他形式利益输送的;(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轨道五期调整批复前承接其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区、企业等)与本次研究相关联的课题、项目。(9)乙方提供的成果侵犯甲方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122.如乙方触犯本条第1款涉及的相关违约条款,则甲方有权视实际情况合理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乙方予以配合:(1)经甲方通知,更换相关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者对违约行为进行纠正;(2)乙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甲方书面通知仍未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协议);(3)甲方解除合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4)甲方解除合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赔偿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等)。3.除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外,乙方有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和补救,并按照合同金额5%每次的标准计扣违约金。乙方拒不改正、未改正至甲方满意或累计3次以上(含本数)出现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拒绝为项目提供合理帮助或者甲方逾期付款3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并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5.本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违约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1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及政府政策原因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出现前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除外。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壹拾玖份,甲方执肆份,乙方五家单位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成,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以下无正文)章程参同合15(此页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委托合同》之签署页)展和收甲方(采购人):深圳市发展和改单委员会(盖章y大彐么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3月7日乙方一(供应商):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3月日乙方二(供应商):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盖章)办化人投代一Ta日期:2025年3月7日不宜16(此页为《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项目委托合同》之签署页)乙方三(供应商):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月21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2025年3月日乙方四(供应商):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决定化表人投权代表:何伟日期:705年3月7日乙方五(供应商):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3日期:702年3月7日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规划调整方案预研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