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医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财产综合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采购合同公告(嘉善县卫生健康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55412X20251002
二、合同名称: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HZZX-2025-G03
四、项目名称: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嘉善县罗星街道体育南路988号
联系方式:0573-84235019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联系方式:0573-841239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101589.3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附件合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服务时间:详见附件合同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合同

2.合同金额(元):5101589.33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pdf
中标(成交)通知——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pdf

嘉善县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11N00255412X20251002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书编号:善财采确临[2025]163号预算金额:580.00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嘉善县卫生健康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宏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编号:HZZX-2025-G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其中投标文件以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区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区环保产品;区节能产品;冈进口产品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壹拾万壹仟伍佰捌拾玖元叁角叁分(¥5101589.33元),分项价款见“价格清单”。2.本合同总价款应包括完成项目所需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交通费、管理费、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3.本项目资金来源性质为以下第(1)项:(1)政府预算资金;(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单位资金;(4)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资金;(5)政府预算资金暂存;(6)其他收入资金;(7)事业收入资金。4.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第1页共7页(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授权支付。5.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1)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由各投保医院支付保险费,支付金额按实际投保计算。(2)分期付款:1。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不高于本合同金额的1%)。履约保证金在/(时间)退还乙方。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服务期限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为壹年,保险期限自2025年3月31日零时起至2026年3月30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第六条服务承诺乙方按照在“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服务计划实施。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可以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十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招标代理机构持一份。第2页共7页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计划和保险责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执行。第二条违约责任签订合同后,如乙方不按双方签订合同履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四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止。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名电话:电话:1采购人(甲方公章):供应商(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被授权人(签字):名电话:电话:1合同签订日期:205年3月28日签约地点:嘉善县第3页共7页附件:价格清单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一)浙江省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700000.001700000.0012公众责任保险1项30000.0030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495461.16495461.16/4雇主责任保险1491人135.00201285.001(一)小计2426746.16/(二)嘉善县第二人民医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295000.00295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12000.0012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38311.45238311.45/4雇主责任保险363人135.0049005.001(二)小计594316.45/(三)嘉善县妇幼保健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20000.00120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15000.0015000.0013财产综合保险1项171195.44171195.4414雇主责任保险178人135.0024030.001(三)小计330225.44/(四)嘉善县罗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医疗责任保险1项15000.0015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12000.0012000.0013财产综合保险1项23742.1723742.17/4雇主责任保险176人135.0023760.001(四)小计74502.171(五)嘉善县干窑镇卫生院第4页共7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1医疗责任保险1项34000.0034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4000.004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0979.7820979.78/4雇主责任保险90人135.0012150.00/(五)小计71129.78/(六)嘉善县西塘镇卫生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8000.0018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6000.006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3934.1023934.10/4雇主责任保险88人135.0011880.00/(六)小计59814.10/(七)嘉善县陶庄镇卫生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7000.0017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4000.004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2510.9922510.99/4雇主责任保险86人135.0011610.001(七)小计55120.99/(八)嘉善县姚庄镇卫生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75000.0075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4000.004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6336.9926336.99/4雇主责任保险120人135.0016200.00/(八)小计121536.991(九)嘉善县中医医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450000.00450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12000.0012000.0013财产综合保险1项180253.77180253.7714雇主责任保险709人135.0095715.00/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九)小计737968.77/(十)嘉善县第三人民医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88000.00188000.0012公众责任保险1项12000.0012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9261.2129261.21/4雇主责任保险179人135.0024165.00/(十)小计253426.211(十一)嘉善县肿瘤防治所1医疗责任保险1项30000.0030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2000.002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15654.3215654.32/4雇主责任保险15人135.002025.00/(十一)小计49679.32/(十二)嘉善县魏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医疗责任保险1项24000.0024000.0012公众责任保险1项18000.0018000.0013财产综合保险1项17836.5217836.52/4雇主责任保险192人135.0025920.00/(十二)小计85756.52/(十三)嘉善县惠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医疗责任保险1项16000.0016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4000.004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22765.8722765.8714雇主责任保险96人135.0012960.001(十三)小计55725.87/(十四)嘉善县大云镇卫生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12000.0012000.0012公众责任保险1项4000.004000.00/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合价备注3财产综合保险1项24388.7824388.78/4雇主责任保险56人135.007560.00/(十四)小计47948.78/(十五)嘉善县天凝镇卫生院1医疗责任保险1项80000.0080000.00/2公众责任保险1项6000.006000.00/3财产综合保险1项33061.7833061.78/4雇主责任保险138人135.0018630.00/(十五)小计137691.781合计((一)小计+(二)小计+......(十五)小计)5101589.33/第7页共7页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公司:经评定,编号为HZZX-2025-G03采购文件中的2025年嘉善县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服务项目一标项1,确定你公司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格为人民币伍佰壹拾万壹仟伍佰捌拾玖元叁角叁分(¥5101589.33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需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你公司投标(响应)文件等约定拟定合同文本(合同格式见采购文件)报我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采购人:嘉善县卫生健康局采购人联系人:吴明权电话:0573-84235019代理机构:嘉兴市宏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萍电话:15726929685代理机构邮箱:913603887@qq.com嘉兴市宏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服务 医疗责任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 财产综合保险 雇主责任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