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旅事件营销采购合同公告(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广播电视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101]FJHZ[GK]2025002

二、合同名称: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

三、项目编号:[350101]FJHZ[GK]2025002

四、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联系方式:0591- 83199986
供应商(乙方):北京上城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2号院1号楼6层1-9内6393
联系方式:136 2355 79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
1(项)
¥997,000.0000
¥997,000.00
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

合同金额: 997,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9月01日
履约地点:福州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04月10日

合同编号:[350101]FJHZ[GK]2025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联系人:吴芷航联系电话:0591-83199986传真:电子邮箱:525112404@qq.com乙方:北京上城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恒富中街2号院1号楼6层1-9内6393联系人:郭之义联系电话:13623557980传真:电子邮箱:freyaye@bobosnap.ltd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FJHZ[GK]2025002的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997,000.00-第1页-品目编码C22990000品目名称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采购标的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服务时间(单位){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服务范围策划并推出3支宣传视频、拍摄15张以上时尚照片、推出1期杂志专题报道等服务要求以福州城市人文、特色非遗、传统装束、文化艺术、美食美景等为切入点,邀请国内艺人参与福州文旅宣传视频及杂志拍摄服务标准相关内容及全网话题阅读量不少于1个亿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元整(¥997,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玖拾玖万柒仟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包括所有工作事项所需人工费、设备费、资料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其他零星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及税金。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4.2服务范围:以福州城市人文、特色非遗、传统装束、文化艺术、美食美景等为切入点,邀请国内艺人参与福州文旅宣传视频及杂志拍摄并发布。4.3服务地点:福州4.4服务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无5.2服务内容:5.2.1策划并推出3支视频5.2.1.1艺人X三条簪定制视频1支,时长20秒左右。5.2.1.2艺人X福州在地文化记录视频一支,视频要求深入挖掘福州非遗、美食等内容,充分展示福州的文化魅力,时长3分钟左右。5.2.1.3艺人场景内视频1支(含封面设计),以艺人视角结合福州重点旅游景区进行视频创作,时长10秒左右。5.2.2时尚照片需产出艺人X福州主题封面1张、艺人X福州在地文化专题大片儿1套(含艺人三条簪造型,总计10-15张)、福州文旅空镜照1组(不少于6张)。-第2页-5.2.3宣传5.2.3.1在杂志官方微信视频号、小红书、抖音等账号发布说拍摄制作的宣传视频。5.2.3.2在杂志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福州文旅图片、视频类宣传内容不少于7条。5.2.3.3在杂志微信公众号头条位置发布福州文旅定制推文,推文文字不少于500字,图片不少于6张。5.2.3.4杂志内页围绕本次主题开展图文报道,不少于12P。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邀请参与拍摄的艺人为国内一线演员,形象正面,受聘担任过全国性宣传公益使者,2024年有主演的热播剧或电影播出,微博及抖音粉丝累计超过1亿人。要求宣传视频具有电影质感,成片质量达到或超过高清3840×2160/25p,高清码率不低于100M;视频格式为HD4k高清格式,音频格式为双声道立体声。为确保印刷质量,提交的照片需为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颜色模式必须为CMYK,以保证色彩准确性和印刷效果,照片内容应清晰、色彩饱满,避免过度修图或失真。所合作的杂志要求每年发刊12期以上,单期发行量不少于2万册。(2)服务人员组成:姓名本项目担任职务伦思博主编/出品人郭之义整合营销总监叶东凡文旅项目商务刘佳流程主管张翔宇专题总监罗蕾非遗专项编辑蒋紫薇非遗编辑杨哆啦艺人总监古丽斯坦·哈力木拉特艺人统筹Emis(李馨怡)时装编辑王若菲设计总监王美萱社交媒体创意编辑沈萌新媒体运营专员陈俪君视频策划编辑张春妍资深美编(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配备高清摄像机1套、移动拍摄设备1套、航拍设备1套等。拍摄交通工具要求:需为拍摄团队踩点考察、拍摄制作等环节准备四轮机动车辆,为保证绿色低碳出行,应尽可能安排新能源车辆。-第3页-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支付未付合同款项,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款项;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另行赔偿该损失。5.4.3其他要求:无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项目服务期间,相关内容及网站话题阅读量不少于1亿人次,项目完成后乙方需提供结案报告及第三方检测报告。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吴芷航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8059716525,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03月28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郭之义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623557980,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采购文件等要求开展“2025年福州文旅事件营销项目”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第4页-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合同签订生效后,7天内完成与甲方的项目对接(按甲方要求修改、确认项目方案、拍摄脚本及相关拍摄制作进度方案)。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498,500.002025-04-20北京上城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生效后,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财政指标下达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甲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498,500.002025-07-31北京上城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待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财政指标下达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甲方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十、履约保证金无十一、合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止。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甲乙双方有义务保管任一方提供给对方的任何资料并予以保密,保密义务不受合同效力期间的影响。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第5页-(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①在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购合同,或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另行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②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或交付的工作成果未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中标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合格工作成果。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累计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另行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③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在上述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另行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④若发生造成伤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到的全部合同价款以及另行支付中标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6.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所有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16.2乙方应先向甲方出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甲方付款前提,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且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如乙方出具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甲方可拒绝支付合同款项。-第6页-16.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6.4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按照采购合同承担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另一方为主张违约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16.5截至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第【六】条款中规定的考核指标,甲方在支付尾款时按照话题阅读量每少1万人扣除合同金额1%(不足1万人按1万人计)扣减乙方合同款项。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0份,无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无十八、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北京上城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昱,法定(授权)代表人:伦思博纳税人识别号:11350100MB191922XC,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6MA04BTEK22开户银行:工行行政中心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账号:1402025129008962687,账号:0200003309200080812签订地点:福州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事件营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