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鄱阳卫生学校2025)
[SRZFCG-2024-109#]鄱阳卫生学校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鄱阳卫生学校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一、合同编号:
饶购2024J001272541
二、合同名称:
鄱阳卫生学校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SRZFCG-2024-109#
四、项目名称:
鄱阳卫生学校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鄱阳卫生学校本级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洪迈大道北
联系方式:13319324460
供应商(乙方):上饶市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340号
联系方式:157070762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023年质量提升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壹年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1151693.74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3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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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向甲方书面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甲方提出的管理意见及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责任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移、转让给第三方。5、乙方对其聘请的全部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法规规定进行系统培训,并获得相应等级资格认可方可从业。同时对全体聘请员工(该人员属于乙方的职工,与甲方不具有任何劳动、劳务关系)负有完全法律责任,同时应建立相对完善的内部行业管理制度及保存详细完整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以备随时接受检查。6、乙方必须切实履行合约,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无条件配合好甲方维护好校园内及周边安全秩序、环境卫生,同时必须要按规定积极维护学校形象。7、乙方人员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造成其自身、第三方或甲方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8、乙方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持证和着装,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9、若服务期满,新物业进场,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进场交接工作,确保平稳有序交接,若不配合,将扣罚1个月物业服务费。(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或参照招标文件)第三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为做好女生公寓(宿舍)的物业管理服务,乙方应当聘请适当数量的女工作人员,非紧急特殊情况,乙方非女性人员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宿舍)。5741第四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合同年价格为人民币:一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即:2025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如在合同期内,鄱阳卫生学校由洪迈大道校区整体搬迁至新校区,则该合同自动终止(此合同受辖区域为洪迈大道校区),甲方无需就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到期时,因客观原因导致学校未如期搬迁至新校区或新物业单位招标未完成等原因,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协商后,可按本合同规定进行顺延。第二条双方权利和责任一、甲方责任、权利、义务1、甲方对购买乙方的服务享有领导和监督权力。2、对购买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和跟踪督查。3、制定学校绿化、美化、亮化等设施进行更新改造计划。听取和采纳乙方对校园绿化等改造工程提出的合理化建议。4、制定定期向乙方支付物业经费和运行费的财务管理制度。5、定期了解掌握乙方经费运行情况,对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提出意见,并视乙方完成服务质量的优劣提出奖励措施和处罚措施。6、购买学校必备用于水电、绿化、电梯维修保养需要的耗材。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按照购买服务的协议,乙方应当聘请足够且具有相应技能的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人员配备详见“附件一”)进场服务,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对不接受管理或者是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对乙方聘请的人员进行解聘和处面罚,乙方必须遵守合约及时更换和处置到位。2、按购买协议内容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按文明校园建设标准进行服务。2第八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解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2、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3.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九条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及其他合同的变更须提前一个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乙方出现拒绝、迟延、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或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整改措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于1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游景辉甲方(签章):c单位代表(签字):1t上饶水19E乙方(金章)海HNV单位代表(签字)示正车4I口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6一注意事项:1.招标文件的《最低人员配置需求》表格中所涉及的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至采购人进行审查。中标人完全符合投标时的承诺方可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上报至同级财政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2.中标人因物业服务费用或项目拟派人员无法进场(且无同类人员替换)问题无法正常履约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财政部门。3.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结果通知,与采购人就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商议后作最终调整再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上饶市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受鄱阳卫生学校本级的委托,对鄱阳卫生学校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采购编号:SRZFCG-2024-10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饶购2024J0012725412023年质量1提升批1物业管理服务上饶市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151693.74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日期:2025年01月13日标准,或师生员工反映强烈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双方协商),如逾期不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另行安排其他物业管理机构替代。乙方的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如乙方的上述行为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害并导致甲方需向被损害人给予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乙方在协议期限内造成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含因乙方履责不当引起意外伤害事件)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一个年度服务费的20%计算)。3.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守约方为主张权利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责任保险费)7应由违约方承担。4.除合同第八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的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1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卫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仃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I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生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一5-(即:1151693.74元/年)。该价格包括以下内容:人工费(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福利费)、人员服装费、机械设备及工具费、服务耗材费、行政办公费、管理费、利润、法定税费(至少包含增值税)日常设备更换费或维修费及采购文件中约定应由投标人完成的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全部费用。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年总服务费除以十二个月,每个月实际支付金额需结合甲方依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考核,对未达标准的各项情况扣除相应费用后再行支付。乙方在每个月度前5日内向甲方提供与付款等额的服务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度的各项应付费用。1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招商银行上饶分行营业部帐号:791912611610001收款名称:上饶市致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甲方开票信息如下:户名:鄱阳卫生学校帐号:12360930MB1B08549G第五条考核评估甲方将依据招标文件附件的考评内容对乙方进行考核评估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二《物业管理服务监督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完成工作,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违反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未达到的服务一4-鄱阳卫生学校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鄱阳卫生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930MB1B08549G法定代表人:张景辉地址:鄱阳县鄱阳镇洪迈大道联系电话:0793-6262101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2MA39T6JP0E法定代表人:李新贵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水南街道340号联系电话::1570707629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编号为SRZFCG-2024-109#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概况1.服务名称和服务地点(1)服务名称:鄱阳卫生学校2024—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2)服务地点:鄱阳卫生学校(位于鄱阳县鄱阳镇洪迈大道北)(3)服务面积:校内所有建筑物(总面积4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10500平方米)、室外公共场所(总面积26000平方米)、运动场(总面积21000平方米)、电瓶车停车场(总面积7000平方米)、室外公共卫生间(总面积300平方米)、绿化面积(总面积20600平方米)一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