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克拉玛依区城南幼儿园2025)



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南幼儿园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区赋能广告创意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南幼儿园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71101000020357452
五、合同编号:11N457677433202524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文化墙、宣传展板、制度牌等)
详见附件

1.0
1626
162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南幼儿园
联系人:周佑阳
联系电话:18699010321
传真:/
地址:新兴路副3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pdf

合同编号:11N45767743320252402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城南幼儿园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区赋能广告创意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大道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文化墙、牌匾、折页、展板、条幅设计制作--增值服务:安装拆卸,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原材料:环保材料1批16261626.00合同总价(元)1626.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陆佰贰拾陆元整二、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并安装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价款。三、服务条款(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样稿或广告内容,如需乙方协助甲方设计广告样稿,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前三天向乙方提供广告相关内容及资料。2、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应对所发布所有广告的内容负自主权、解释权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对发布广告中涉及的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户外广告使用的汉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3、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发布。4、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5.如政府以及附属行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指定、安排重大公益宣传任务造成乙方广告发布无法按原计划进行,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有关事宜,但甲方不得因此视乙方违约。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二)、违约责任:1、广告已制作并安装、发布完成的,甲方需支付乙方设计费、制作费、材料、广告位租金,具体支付标准双方另行协商1/2确定。2、乙方除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未及时履行合同或未全部履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5%。因乙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乙方制作安装的内容、时间或者方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存在上述问题的,应当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纠纷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则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诉讼。(四)、通知送达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系双方有效联系方式,如发生变更,应提前3日书面告知另一方。否则一方按照任一联系方式给另一方发出相关文书(包括诉讼阶段相关法律文书)的,视为送达成功。(五)、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六街203-1-25号电话:,电话:139993146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支行账号:,账号:60180052010900000000002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经六街203-1-25号电话:电话:1399931465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支行账号:账号:60180052010900000000002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