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公告内容: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SJ2024GZZC0178

二、合同名称

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三、项目编号

SJ2024GZZC0178

四、项目名称

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联系方式:020-39054926
供应商(乙方):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4号
联系方式:186204634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1(项)
3,600,000.00
3,600,000.00

合同金额: 3,600,000.00元,大写金额:叁佰陆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0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4月10日

稳南开规自2025服火008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技术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联合体):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一主体单位)、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二成员单位)甲方与乙方(联合体)双方于2024年11月签订《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编号:SJ2024GZZC0178,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部分条款内容,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截止本补充协议签订时,甲方已按原合同支付条款向乙方支付第一期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贰佰伍拾贰万元整(¥2,520,000.00)。鉴于财政预算与项目推进计划调整,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不再按原合同第四条第2点第(2)小点支付条款支付剩余费用,而变更为如下支付方式:1.1乙方完成阶段成果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2%技术服务费,即肆拾叁万贰仟元整(¥432.000.00),其中向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肆拾万贰仟元整(¥402.000.00),向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1.2乙方完成阶段成果编制并通过广州南沙新区自然资源规划与利用委员会审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8%技术服务费,即壹佰万捌仟元整(¥1,008,000.00),其中向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玖拾叁万捌仟元整(¥938,000.00),向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1.3乙方按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并取得批复后,甲方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技术服务单位考评办法(试行)》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过,乙方联合体足额支付合同总额30%的技术服务费,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其中向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壹佰万伍仟元整(¥1,005,000.00),向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考评不通过,甲方则扣除合同总价的5%,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即向乙方联合体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其中向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捌拾参万柒仟伍佰元整(¥837,500.00);向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陆万贰仟伍佰元整(¥62,500.00元)。第二条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规定有矛盾时,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言明的事项,一律按原合同书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意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电话:020-39053173签订时间:2025年4月7日乙方1: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E用章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501房电话:18620463471签订时间:2025年4月7日乙方2: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童心社区下塘西路37号电话:020-83571897签订时间:2025年4月7日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体单位)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成员单位)签订时间:2024年10月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1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门。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2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王巍法定代表人:张思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020-39054926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电话:020-39053173传真(020-84986936电子信箱:GZNSGG0163.com受托方(乙方一主体单位):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501房法定代表人:李红雨项目联系人:徐樱洁联系方式:18620463471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501房电话:186204634711传真020-35910801:电子信箱::xuyingiieonsdcg.com受托方(乙方二成员单位):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童心社区下塘西路37号范小红法定代表人:3项目联系人:郑国雄联系方式:13631464789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童心社区下塘西路37号电话:020-83571897传真020-83571897电子信箱:8983464@qq.com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联合体)就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照甲方工作要求,完成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2、技术服务的范围:工作范围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南部,北至八涌、南至十四涌、东至陈家围涌、西至洪奇沥水道。规划范围总面积约780.54公顷。(具体详见附件1任务书)3、技术服务的内容:按《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详见附件1)要求,实地开展现场调研,完成规划成果编制;配合甲方进行成果审查会议汇报以及规划上报审批工作;按项目进展需要向甲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44、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按照本合同《任务书》的要求,按时向甲方提交各阶段工作成果。第二条乙方应甲方相关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2、技术服务期限:工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3、技术服务进度:按照本合同的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照《任务书》要求提供优质服务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长期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相关规划成果。(2)其他现状基础资料及相关部门资料。2、提供工作条件:(1)根据需要协助进行现场踏勘,基地调研的安排。(2)1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其中向乙方一(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叁佰叁拾伍万元整(¥3,350,000.00元);向乙方二(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本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含专业服务费、项目执行过程中专业人员为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5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甲、乙双方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正式开展工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技术服务费,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其中向乙方一(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壹佰万伍仟元整(¥1,005,000.00);向乙方二(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2)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并通过审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技术服务费,即人民币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00)。其中向乙方一(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元整(¥1,340,000.00);向乙方二(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3)乙方按要求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审查后,甲方根据《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技术服务单位考评办法(试行)》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通过,甲方向乙方联合体足额支付合同总额30%的技术服务费,即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其中向乙方一(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壹佰万伍仟元整(¥1,005,000.00);向乙方二(成员单位)支付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考评不通过,甲方则扣除合同总价的5%,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作为违约金不予支付,即向乙方联合体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其中向乙方一(主体单位)支付人民币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837,500.00);向乙方二(成6员单位)支付人民币陆万贰仟伍佰元整(¥62,500.00元)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由于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引起的支付延误,不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乙方一(主体单位)开户名称: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24号帐号:44050153140500004762乙方二(成员单位)开户名称: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登峰支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帐号:44031801040011839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合同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成果。2、涉密人员范围:全体相关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项目结题之后,甲方认为适宜公开阶段。74、泄密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及有关技术文件,未经许可均不得公开或者擅自向第三人提供、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项目结题前及结题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及成果;项目结题后,用于投标、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等情形的,需提前告知甲方。2、涉密人员范围:全体相关工作人员(详见附件2),乙方如需变更项目团队成员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新增项目成员相应纳入涉密人员范围。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保密期限:项目结题之后,甲方认为适宜公开阶段。4、泄密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十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发生不可抗力。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形式:各阶段方案的上报成果、正式成果(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等(详见本项目任务书)8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任务书》要求。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成果以甲方审查通过为验收依据。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乙)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乙、双)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本合同要求之外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乙(甲、乙)方共同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未能按约定期限提交服务成果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支付甲方违约金,违约金可从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应当调整项目进度,并根据进度调整付费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思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一项目联系人(主体单位)徐樱洁,乙方二项目联系人(成员单位)郑国雄。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甲方联系人需要配合技术服务进度,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确认阶段性成果;92、乙方联系人需要定期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报告技术服务完成情况。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节解决。协商、调节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2、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第十四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玖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主体单位)叁份,乙方二(成员单位)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相关附件包括:项目任务书与编制技术人员信息。第十七条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小一般纳税人公司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115MB2D07523H11440115MB2D07523H11440115MB2D07523H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中共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委关于印发(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常委会和中共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工委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第一点第(四)点,“加快谋划建设生物谷、数字谷、健康谷,打造广深产业融合示范区”,助力数字谷与万顷沙区块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园联动发展,构建湾区数字科技产业生态新高地,现开展“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以下简称“本项目”)工作。第二条工作范围位于南沙区万顷沙镇南部,北至八涌、南至十四涌、东至陈家围涌、西至洪奇沥水道。主要包含六个管理单元(DW0401、DW0402、DW0403、DW0404、DW0405、DW0702),涉及小部分其他管理单元的范围,建议按本次规划范围优化管理单元边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780.54公顷。第三条本项目委托单位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编制单位为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规研中心”)第四条工作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承接单位需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规划设计成果,并按合同时间送达规研中心。第五条承接本项目的单位被视为承认本任务书所有条款,并按本任务书规定条款完成规划编制工作。3第二章规划原则第六条统筹发展、加速落地原则。围绕近期内重点项目选址和建设情况,统筹考虑用地功能、产业发展研究、交通体系、公服设施和文化设施等方面内容。第七条生态韧性、城市安全原则。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底线,充分尊重片区优良生态本底及岸线资源,打造具有生态韧性的滨水空间,保障城市安全有序发展。第八条远近结合、面向实施原则。以实施为导向,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管理指标,兼顾开发时序提出实施建议及近期建设计划,促进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第三章规划设计要求第九条规划依据与原则。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第十条规划背景。分析现有控规的规划背景、规划思路和主要规划内容,结合万顷沙南部“三谷”规划,说明本次控规调整的原因及内容。第十一条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根据发展定位和规模,结合粤港澳创新合作示范区城市设计国际竞赛方案、南沙总体城市设计优化提升、在编规划方案以及近期重大项目规划方案,考虑近期建设现状及建设时序,统筹考虑规划区内的开发建设诉求,衔接周边港口的配套完善需求,优化整体用地功能布局、土地使用性质,提出相应的规4划策略与开发建议,同时促进临港经济发展。明确各个管理单元主导功能及发展定位,明确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包括容积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等。第十二条综合交通规划。以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为依据,落实铁路、道路、城市轨道等区域交通基础设施的规划内容及控制要求。针对性制定交通发展目标和策略,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确定道路交通系统结构和衔接关系,对各类交通设施(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等)的布局、规模和用地范围进行统筹安排。第十三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合“三谷”整体布局结构,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及南沙各专项规划,细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其选址、规模等内容。第十四条生态绿地系统与开敞空间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及生态专项规划中生态保护相关要求,注重滨水绿地生态规划与设计,明确规划区内绿地系统规划原则,绿地、广场、水域的类型、规模与布局。第十五条市政基础设施规划。按照《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的相关要求,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编制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现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给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环卫消防、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工程规划以及竖向规划等内容。第十六条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根据《广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制定单元图则,明确管理单元主导属性、土地面积、开发强度、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强制性管控内容。5第十七条开发时序建议。确定管理单元内地块开发时序并提出规划实施步骤。第十八条地块详细图则。编制地块详细图则,深化各类用地和设施要素控制,为土地出让提供规划支撑。第十九条城市设计。结合粤港澳创新合作示范区城市设计国际竞赛方案、南沙总体城市设计优化提升以及近期重大项目规划方案,提出未来城市设计愿景,在公共空间、主要景观廊道、主要街道界面、天际线与建筑高度控制、建筑形态与风貌等方面落实南部地区城市设计相关管控要求,明确城市设计到地块详细图则的传导路径。第二十条产业规划专题。按照南沙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部署,综合考虑集成电路产业布局,集聚数字经济、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研究探索本项目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布局。通过联动三谷一园的产业,打造南沙数字创新核。第二十一条交通影响评估。按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对本项目编制后可能造成的交通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交通影响的交通设计、交通管理方案和措施。第二十二条环境影响评价。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和其它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篇章,并重点从环境准入、产业布局和降污降碳协同共治等方面进行论证。6第二十三条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按照《广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洪涝安全评估审查要点的通知》(穗水规计[2021]18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详细规划专项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海绵城市专章,内容包括洪涝安全评估结论等。第二十四条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指引》等要求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内容包括树木资源摸查、树木保护措施等。第二十五条历史文化遗产调查情况。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详细规划专项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工作。第二十六条后续服务工作内容。自本项目结题起一年内,需提供片区的规划协调等技术服务工作,含项目引进咨询、局部交通组织优化、公共服务及市政基础设施的优化布局等。第四章规划成果要求第二十七条规划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总则、规划原则、规划设计要求等有关章节要求。由纸质成果和电子成果组成。第二十八条规划成果内容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含入库成果)、城市设计专题、产业规划专题、交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海绵城市(洪涝安全)评估、城市树木保护专章和历史文化遗产调查情况。7第二十九条控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深度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有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参考《广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的编制要求,完成控规调整成果。第三十条纸质成果【阶段性成果要求】①规划成果必须做到清晰、完整、表达准确,符合各阶段成果要求;②打印装订规格为A4(展板除外);③每次提交的阶段性成果请打印规格统一,便于归档保存;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④出于环保考虑,文字部分请双面打印(图纸除外);⑤打印数量以满足审查要求为准。【最终成果要求】必须满足上述阶段性成果要求,另外最终成果需在文本文件上标注组织单位名称和主要协调人员名称,承接单位名称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并加盖承接单位成果专用章。最终成果提交3套。第三十一条电子成果:最终成果必须刻录光盘形式提交,3套。必须采用广州2000和国家2000坐标体系。电子成果包括:①与上述纸质成果对应的历次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文本文件采用word格式,图形文件采用dwg、jpg、gis格式;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入库成果,应满足南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入库标准及广州南沙开发区规划研究中心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电子文件入库的格式要求,并附上成果数据规范性审查自审报告。8第五章成果报送、审查要求第三十二条承接单位需负责提供各审查阶段所必需的成果、方案介绍等汇报资料,并协助委托单位开展其他必要工作。第三十三条承接单位在规划编制各阶段均应加强成果的自查自审,做好自查自审记录,并建立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技术人员的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规划体系,确保规划成果满足要求。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次规划成果文件的署名权归承接单位所有,版权归委托单位所有。成果文件未经批准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第三十五条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函委托单位,组织单位将作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第三十六条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第三十七条规划范围。年丰六安图沙尾二境少DWL403红海代建口新垦铺红江连单光优化属方沙镇R民兴规划范围民立。IM9附件2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项目编制技术人员信息一、项目名称南沙数字谷(DW0401-DW0405、DW0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二、服务单位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三、设计团队技术人员职责1、依照设计任务书要求开展相关工作;2、依照合同履行数据保密责任。3、由甲方组织的内部审查会议,项目负责人到场次数应达80%以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时成果需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南沙管委会、规委会等更高级别的会议,项目负责人到场率需达到100%。四、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成员一览表序号姓名项目职责职称专业签名乙方一:广州南沙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朱竞项目负责人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城市规划与设计牛竞2徐樱洁专业负责人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城市规划徕。3李月主要设计人员城乡规划工程师城市规划4夏宁涓主要设计人员助理工程师城乡规划满10t·5吕基新主要设计人员国土助理工程师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品基新品基新品基新6李凯勇主要设计人员助理工程师城乡规划香n香n香n7王文冕设计人员建筑工程高级建筑师建筑学王王王8刘浩设计人员公路道路工程工程师交通工程2装2装2装9袁圆主要设计人员给水排水设计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10叉洋专业负责人给排水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11李源设计人员风景园林设计工程师风景园林香病香病香病12刘明明设计人员-地理信息系统刘网刘网刘网13李璟设计人员国土助理工程师上地资源管理14刁彩虹设计人员城乡规划工程师地理学彩彩彩15王艳华设计人员建筑设计高级工程师建筑学土艳华土艳华土艳华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乙方二: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1郑国雄主要设计人员自然科学系列科技情报专业副研究员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郑圆郑圆2魏大姣设计人员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经济学兢大兢大兢大3蒋慧芳主要设计人员工商管理中级经济师应用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花生品花生品花生品4何旻昊设计人员工商管理高级经济师环境科学5刘溉专业负责人技术转移转化研究高级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环境工程.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谷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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