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冰箱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10395A_001
二、合同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402010395
四、采购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
联系方式:0543-3257295
供应商(乙方):青岛锦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德丰路8号406室
联系方式:189532106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MDF-86V850S
1
6.8
6.8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MDF-25V528
2
1.85
3.7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
MPC-5V1000S
1
1.85
1.8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合同.pdf
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院内编号:zfcg-gz-20250211-12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402010395A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2120240207甲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乙方:青岛锦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甲方)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检验科(科室)所需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用冰箱采购项目(SDGP370000000202402010395)经正琛招标(山东)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青岛锦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一、设备商务信息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使用科室质保期限1医用低温保存箱中科都菱/MDF-86V850S680001台68000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原厂整机四年2医用低温保存箱中科都菱/MDF-25V528185001台185003医用冷藏保存箱中科都菱/MPC-5V1006185001台185004医用冷藏保存箱中科都菱/MPC-5V1000S185001台18500检验科总金额(小写)¥123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二、质量控制1、乙方所供设备应是生产企业依据相关国家法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保证所供设备是在合同签订日前一年之内生产。2、设备涉及召回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召回文件处理,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三、交货与验收乙方全权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下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述原因导致的设备安装延迟或无法安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1、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具体交货事宜,不得自行到货、安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电话:0543-3258250;2、乙方需提供厂商资质及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质量保证文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图纸、服务指南等。3、设备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采取足以保护设备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设备对操作人员资质、使用环境(场地、环评、水、电、气等)及其它配套设施有要求的,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4、设备安装时,供货商代表、甲方资产管理处医工代表及使用部门代表需同时到场。若发现外包装、规格、配置、质量等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及索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设备安装完毕30日后进行技术验收,乙方应保证设备安装运行后,相关技术参数、检测结果、功能模块指标等达到国家规定或行业技术标准,并对设备使用者免费培训后方可验收。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资产验收记录单》签字确认。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诉讼。如发生上述纠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五、付款途径□国库支付甲方支付□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预算内资金/万元财政专户资金/万元自筹资金12.35万元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付与乙方合同金额的30%,设备验收合格后甲方付与乙方合同金额的60%;合同金额的10%自验收合格三年后无质量、服务等问题一次性无息付与乙方。七、售后服务乙方应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对售后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合同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原厂的质量保证服务,质保范围涵盖本合同所有设备,特殊情况可另行说明。2、质保期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维修设备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及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设备停产后5年的备件供应。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提供四次维护保养,维护前需提前登记(联系电话0543-3258835)。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甲方申请科室全部冰箱冷链运行的维护费用。5、质保期满后,维修只收配件费,免工时费。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违约条款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乙方按应交货货物总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乙方履行合同设备质量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设备期间,应按调换设备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十四、附件附件:1、产品参数及配置清单甲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盖章)乙方:青岛锦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水市F米F米Ha1-111TM721-10H721f光州光油水H米3f米业上电F米M上电一eD通K期联系人:郑先生,联系人:吕经理电话:0543-3258250,电话:18660259267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冰箱 医用低温、冷疗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