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 大宗食材 学生食堂供应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420624-2025-00044
二、合同名称: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大宗食材采购供应合同
三、项目编号:420624-2025-00044
四、项目名称: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
2、地址:南漳县城关镇学府路96号
3、联系方式:18307108688
4、供应商(乙方):湖北贤友工贸有限公司
5、地址:十堰市北京南路13号
6、联系方式:135540632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学生食堂供应商服务采购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0.25元
5、合同金额:0.00002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3月31日至2026年03月31日;履约地点: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24-2025-0004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3-3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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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合同(粮油).pdf
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大宗食材(粮油类)采购供应合同甲方: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乙方:湖北贤友工贸有限公司丙方:湖北筷乐食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分公司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供货条件1、乙方必须在襄阳市市区或南漳县区域内有符合标准的经营场所,甲方每学期至少一次到乙方实地查看乙方经营环境、卫生条件,储存货物的品种、数量、质量是否基本满足需要。2、乙方必须接受招标方(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的标后管理,遵循《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食材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3、在经过乙、丙双方实时磋商并下达采购指令后,若乙方每学期连续二次、累计三次不满足甲方采购要求,如供货的质量、数量、品种、时间、需提供的各类检测报告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甲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取消供应商资格(不可抗力原因除外)。二、合同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三、供货结算及付款方式1、以襄阳市发改委在网上公布的市场价为参考,乙方报价只能低于或与市场价持平(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南漳县城区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价格为参考),乙方报价高于市场参考价格的,以市场参考价结算,报价低于市场价格的,以报价结算。甲方和丙方管理人员有权对大宗食材供应商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调研抽查比对,其它类商品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市场价格抽查比对,最终以甲方和丙方共同确定的供货价格为准。如果该价格低于乙方报价,需告知乙方,乙方若有疑问,甲方、丙方需提供证明佐证资料,最终以甲方和丙方共同确定的报价为准。2、甲乙丙三方确认,食材采购货款按月结算,三方于每月5日根据上月度供货清单记载的每日采购金额结算上月度采购总价款。3、乙方收款前,向甲方提供付款金额一致税务发票,税务发票先交丙方审核后由丙方统一传递至甲方。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应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上月的采购货款。四、供货范围及质量标准1、供货范围:主要包括米、面、油,具体按照丙方每次的下达的采购指令的品种、数量进行供货。2、质量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府有关规定;(2)每次供货产品必须按需提供各类检测报告;(3)每学期提供一次供货各品种的第三方检测报告;(4)保质期内剩余3个月以上,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剩余保存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5)每学年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6)不得供应转基因的食材。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给丙方食堂供货的环节,乙、丙双方必须配合;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送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有权考察乙方产品来源、生产场所等情况,乙方必须配合。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供货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营养、卫生等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所有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适用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由于乙方供货质量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责任。2、乙方保证符合要求的商品供货充足。3、乙方保证其供货报价及结算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货结算及支付方式。若乙方不能执行,丙方不予采购。4、乙方交付的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等与约定不符时,丙方可直接拒收并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或者丙方在收到相关的反馈后要求乙方调换或退货。乙方必须按照丙方的要求进行退换,并保证不耽误丙方的正常使用。5、乙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办法。供货包装形式及规格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应保证包装物、送货车辆的洁净卫生,符合卫生防疫标准。配送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教6、乙方确保仓储环境、配送能力、配送时间必须满足丙方要求,若不能满足要求,丙方不予采购。7、乙方供应的货物剩余保存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同时保证如提供的产品出现感官异常情况可无条件退换,产生的费用乙方承担。8、乙方须按照丙方的要求,按时、按量将供货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并按丙方要求码放整齐,按照丙方的要求办理交货手续。9、在配送货物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安全措施,配送货物时注意配送过程中人身及车辆安全,配送中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指定专门配送服务联系人:张慧慧联系电话:13554063279七、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货物报价,乙方必须配合;2、丙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送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有权考察乙方产品来源、生产场所等情况,乙方必须配合。3、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已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质量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且提供原材料的来源和生产厂家,保证能够追溯。八、货物验收1、质量达到本办法约定的质量要求;2、供货时间达到丙方要求;3、价格及品种、数量满足约定要求;4、满足以上3条要求后,供货到现场后丙方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收货手续。八、违约责任及解决机制1、如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另一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合同变更与终止1、根据《南漳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供应商评价与退出机制》,启动退出机制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3、遇有不可抗力或上级文件精神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十、其他约定及附件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3、附件:(1)中标通知书(2)《食品安全承诺书》(3)《服务承诺书》(4)《关于供应商的资质、供货质量及送货时间的承诺》(5)《供货价格的承诺》甲方(公章):贸有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架法定代表人(签77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华到非煤或委托代理人(签人慧慧王时间:2025年3月1日时间:202年3月31日1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201年3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食材供应商服务 大宗食材 学生食堂供应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