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汕尾市商务局2025)



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5000072403062503251038

项目业主:

汕尾市商务局

服务机构:

汕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合同名称:

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合同编号:

4415000072403062503251038

合同总金额:

¥2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履约人员:

3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5月09日

服务内容:

资金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审、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合同附件

出口信保评审:约定书.pdf

汕尾市商务局 2025-04-11

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合同审查意见书(2025)广文顾商合审字011号汕尾市商务局:贵单位向本所发送《汕尾市商务局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专项审核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约定书》),要求本所就其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所声明:1.本所出具本意见书所依据的材料由贵单位提供,因贵单位提供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所造成的分析结果偏差不得归责于本所。2.本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如下: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3.本意见书仅供贵单位参考。未经本所经办律师认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经审查,本所认为:一、《约定书》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各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签订该《约定书》。二、《约定书》自当事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约定书》生效后,当事各方依约享有合同权利和应履行合同义务。三、其他意见详见批注件。此致广东文宗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若飞2025年4月8日附件:《汕尾市商务局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专项审核业务约定书》(批注件)111汕尾市商务局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专项审核业务约定书甲方:汕尾市商务局乙方: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汕尾市商务局(甲方)因工作需要,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定并委托汕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乙方)开展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专项审核业务工作。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一、本次审核的范围及目的对甲方确定的信利电子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名单详见申请汇总表)申请的汕尾市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广东省商务厅做好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31号)、《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商务函(2024)44号)进行审核,并按相关标准计算申请资助金额,出具项目资助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二、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1.甲方应就上述事项提供全面、真实的各项材料并积极地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甲方有义务要求各申报单位积极地配合乙方的工作,为乙方提供临时办公、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甲方应按本约定书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2.甲方有义务要求各申报单位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在2025年4月18日之前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资料),并由申报单位保证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乙方提供上述服务时应当勤勉职责,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汕尾市商务局关于印发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商务函〔2024)44号)的文件要求对申报项目资助资金进行审核。乙方应在进场审核并取得各申报单位提供的全部资料之日起30个日内出具一份专项审核报告一式肆份(含电子版),并对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l4.乙方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各申报单位所申报的资金资助项目是否符合《广东省商务厅做好2024业务年度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4)131号)、《汕尾腰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贸发展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汕商务函(2024)44号)中的申报条件发表审核意见。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5.乙方的审核责任不能替代或减轻甲方及各申报单位的责任。师美三、费用和支付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1]313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审核服务收费标准,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约定书提供的服务,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元)。审计服务费甲方于市财政局下达至甲方账户后10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乙方银行开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汕尾分行户名:汕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账号:2009002109028938168四、违约责任本约定书双方应共同遵守约定书的约定,严格履约,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书,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都违反约定书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具体事项中因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属于违约,由乙方和乙方的经办人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五、保密责任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甲方及申请方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六、争议解决1.本约定书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2.因执行本约定书发生争议,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1)项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汕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七、其他规定本约定书经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以补充、变更、中止、提前终止或解除本约定书。八、本约定书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汕尾市商务局授权代表:关健一联系电话:0660-3367493签约时间:2025.4、10乙方(盖章)汕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授权代表:联系电话:0660-3216133签约时间:20254.10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SW2504020130汕尾致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汕尾市商务局委托,2024业务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方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采购项目编码:4415000072403062503251038),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圆整(¥28,000.00元)。服务时限为: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汕尾市商务局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汕尾市商务局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04月0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用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