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块 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采购合同公告(湖南益阳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湖南益阳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经开区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一(三通一平)(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4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资阳财采计[2025]03004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益阳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富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一(三通一平)

2、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5]03004号

3、项目内容:长春经开区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地块一(三通一平)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杨先生

6、联系电话:0737-612673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86307.25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10日,完成日期:2025年06月09日。总日历天数:60天。

2、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按合同约定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1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开区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兴洲
法定代表人:李文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31-6106739
电 话:0731-88815088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月湖街道溁湾镇溁银南路76号30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镇支行

 
帐 号:431305888013001458363

附件下载:

施工合同.rar

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湖南益阳经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富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地块一(三通一平)(2)采购计划编号:资阳财采计[2025]03004号。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陆仟叁佰零柒元贰角伍分小写:¥148.630725万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益阳市长春经开区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口提请仲裁回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7)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采购人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年4月10日合同订立地点:长春经开区管委会5楼附件:1、廉洁协议2、保密协议24:79·..A4K-1.:Aar6三、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1.1合同其他合同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且签章确认的协议文件。1.1.2工程和设备:1.1.3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施工图红线范围内。1.1.3.1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2语言文字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工程安L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各类标准、规范与规程。1.4.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1.4.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L4。1.4.4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7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发包人文件的提供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发包人免费提供承包人设计图纸1套,承包人如果要求增加图纸,发包人可协助处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6.2承包人文件的提供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工程款支付申请及附件、x:..结算资料、竣(完)工备案资料(含竣工图)、施工过程影像资料、技术核定资料、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工程量及产值报表、材料验收文件、农民工实名制管理3资料(含合同、花名册、考勤、工资发放单)、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及费用清单、使用台账及采购票据、发包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1.6.3文件的照管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各持一份。1.7联络1.7.1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当面送达。发包人的送达地址:发包人工程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当面送达。.承包人的送达地址:承包人项目部办公室。.1.8知识产权1.8.1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8.2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执行通用条款。1.8.3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9保密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1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1作为本合同附件。1.10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贲任的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25%1.11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8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第2条发包人2.1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1.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确保工程师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承包人正常使用场地。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丕当等原因而造成的占地导致费用增加(包含但不限于土地征拆、青苗补偿、管线破坏等)应由承包人承担。12.1.2提供工作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等所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2.2提供基础资料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施工方进场动工前需对现场所有地上地下管线、构筑物、建筑物等可能影响施工的设施进行勘探,如未经勘探导致对原有设施造成破坏或影响,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法律、行政处罚等)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就其对安全、进度、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追究赔偿。第3条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配合发包人办理建设许可的相关手续,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建设期的所有外部协调工作。(2)承包人须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及其他应付款项;(3)如因承包人未及时、妥善处理有关安全责任事故和有关纠纷,导致发9包人被牵涉相关仲裁或诉讼,并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办案差旅费等)(4)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关于农民工工资的规定: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实时、足额发:%放到位,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并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工资专户资金管理协议,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款专用;办理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及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需明确拨付农民工工资时间。如承包人不按时缴纳,发包人有权将工程款根据差额直接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农民工工资费用占工程款的15%,拨付周期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支付。3.2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承包人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就该违约事项对承包人处以1000--5000元处罚,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对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以承包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为准。h-3.4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合同期间不得兼职其它项目负责人、承包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如承包人确需更换上述人员,需经工程师、发包人书面同意,且不低于投标要求资质;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须立即改正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20000元一次。工程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24天,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1000-5000元违约金。3.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6承包人人员3.6.1人员安排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10的相关文件的期限:开工前5天3.6.2关键人员更换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详见本章3.4款之规定。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6.3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罚款5000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7分包3.7.1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程或工作。3.7.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分包任何工程。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包人与分包人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应及时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以保证本合同的履行。由于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7.3分包合同价款支付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8承包人现场查勘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3.9不可预见的困难按通用条款执行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第4条设计4.1承包人文件审查114.1.1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按项目现场和发包人要求。4.1.2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按项目现场和发包人要求,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1.3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按发包人协调后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关审查。4.2培训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14.3竣工文件.4.3.1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按发包人(或监理方)要求。4.3.2竣工文件内容4.3.3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竣工文件提交时间在竣工验收之前。4.4操作和维修手册4.4.1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第5条材料、工程设备5.1实施方法·.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5.2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5.2.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按现场要求确定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5.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按现场要求确定。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按现场要求确定。5.3样品5.3.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12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按工程材料送检相关规定要求。5.4质量检查5.4.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4.2质量检查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按现场要求确定。5.4.3隐蔽工程检查专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承包人应提前1903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各方签确。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验收的,应在收到验收通知8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人和(或)工程师在验收合格24小时后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发包人和(或)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隐蔽或进行紧后作业,但必须提供符合审计部门要求的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经发包人和(或)工程师验收不3合格的,承包人需在发包人和(或)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正,重新通知发包人和(或)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如强制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人有权不予计量工程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如承包人未按规定履行隐蔽工程报验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发包人有权贵令承包人返工并不予计量。发包人和工程师有权对已隐蔽工程进行开仓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验收合格,由发包人承担开仓及修复费用。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提供影像资料,如无影像资料,建设方有权拒绝签字确认。5.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5.5.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根据相关检测要求,按现场实施工序相应节点控13制。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根据相关检测要求,承包人需成立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及符合该项目要求的相关实验设备和专业人员。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第6条施工1*6.1交通运输6.1.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6.1.2场外交通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相关行政审批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6.1.3场内交通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项目用地红线。6.1.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由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协调,由承包人负责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包含在合间总价内。6.2.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6.3现场合作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6.4测量放线6.4.1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双方另行约定。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工程师向承包人提供测14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书面资料后的14天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工程师审批。6.5现场劳动用工6.5.2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按国务院颁发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6.6安全文明施工6.6.1安全生产要求i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按各级行政监督部门的要求安全施工,随时接受并配合发包人、工程师及各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6.6.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蓝天办的要求文明施工随时接受并配合发包人、工程师及各监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如被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或蓝天办通报,发包人有权对本项目绿色文明安全措施费予以扣减。6.7临时性公用设施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双方另行约定。6.8现场安保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建立安保制度并承担相关费用。第7条工期和进度7.1开始工作7.1.1开始准备工作:7.1.2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7.2竣工日期及质保期竣工日期的约定: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质保期的约定:竣工日期后两年7.3项目实施计划7.3.1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双方另行约定。15·7.3.2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项目开工前。7.4项目进度计划..7.4.1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项目开工前。7.4.2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符合合同工期及发包人要求。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双方另行约定。7.4.3进度计划的修订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7.5进度报告。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承包人每周编制进度报告并报工程师审核后抄送发包人7.6工期延误7.6.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0.1%或人民币金额为:双方另行约定、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5%或人民币金额为:双方另行约定。7.6.3行政审批迟延L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7.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7.7工期提前7.7.2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无:第8条竣工试验8.1竣工试验的义务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按相关验收规范执行.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按相关验收规范执行第9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69.1竣工验收9.2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执行。9.3工程的接收9.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本项目由承包人按整体工程交付给予发包人。9.3.2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分部分项验收合格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含施工日志、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含合同内的工程量签证单、合同外的工程量签证单)008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各类检测报告。9.3.3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9.3.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9.4接收证书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双方另行约定9.5竣工退场39.5.1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双方另行约定9.5.2人员撤离-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双方另行约定第10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0.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4个月,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10.2缺陷调查10.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个日历天内10.4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3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30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17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30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0.5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第11条竣工后试验.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按通用条例执行11.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承包人。·第12条变更与调整12.1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发包人《变更管理制度》实施。:12.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2.2.1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3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3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12.2.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12.3变更程序12.3.1变更估价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变更估价总值不得超过合同金额总价的10%):1.有投标单价的子项,按投标单价进行计价,不予调整;2.无投标单价,但有类似投标单价的,报工程师审核再按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进行报审同意后,参照类似单价计价;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单价且属于工程新增内容的,按照评审依据参照:18《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及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益阳市资阳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2023】29号;(2)、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版本及补充定额,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20)56号《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3)、湘建价[2022]146号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的通知》;(4)、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问题解答(2023年);(5)、《益阳建设造价》变更当期材料价格及同期市场询价;(6)、现行国家有关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相关费用评审文件,取直接费+管理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税金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报工程师审核再按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进行报审同意后进行计价;.4减少的工程量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减,报工程师审核后,按发包人制定的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进行报审同意后再予以实施。5.承包人必须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若投标人没有发现错误、漏项,那么工程量清单中出现错误、漏项等问题,后果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2.4人工单价调整方法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按发布的文件调整合同价格。12.5暂估价12.5.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12.5.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L12.6暂列金额19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2.7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2.7.1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否:L12.7.2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第13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3.1合同价格形式13.1.1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固定单价合同。13.1.2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不予调整13.1.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本项且不考虑诸如物价上涨、场地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一切可预料的不可预料的费用。13.2工程进度款..13.2.1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双方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双方另行约定。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双方另行约定。13.2.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工程量清单审核;工程按进度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且提交完整的审计资料后,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完成审计出具审定结论后,按审定金额支付至97%;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事故支付余款(工程款支付不计息)。.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上支付违约金。13.2.3付款计划表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发包人要求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发包人要求。13.2.4预付款20。预付款:合同金额总价的10%(签订合同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进度款中扣回。13.2.5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提交方式:现金或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口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口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提交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13.3竣工结算13.3.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发包人要求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发包人要求。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发包人要求13.3.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双方另行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3.4质量保证金13.4.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3.4.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1(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3.4.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13.5最终结清13.5.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13.5.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第14条违约14.1发包人违约14.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4.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4.2承包人违约14.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4.2.2通知改正: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按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制定的本项目管理办法。.14.2.3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4.2.4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因资金不足或材料单价过低造成的停工,由承包人负责予以解决,不得以此作为停工理由。承包人连续停工超过7天,发包人两次书面通知仍未复工建设,则视为承清包人放弃本合同权利。承包方须在发包方通知三日内退出场.地,否则,视为承包方自动放弃现场物品,甲方有权按废品处理。第15条合同解除2315.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5.1.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双方另行约定。15.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5.2.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双方另行约定。第16条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的定义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第17条保险17.1设计和工程保险17.1.1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投保。17.1.2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按项目发包人要求。17.2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7.2.1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按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相关规定执行。17.3货物保险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17.4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17.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17.5.1保险凭证保险单的条件:2317.5.2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双方另行约定第18条争议解决18.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18.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L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L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118.1.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18.1.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18.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起诉2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块 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PCB特色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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