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广告海报制作打印疫情宣传画喷绘布设计招聘定做写真墙贴采购合同公告(皮山县司法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皮山县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叶城县吉晨广告印制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皮山县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21101000020537762
五、合同编号:11N01043605120253604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定制广告海报制作打印疫情宣传画喷绘布设计招聘定做写真墙贴
详见附件

400.0
8
3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皮山县司法局
联系人:范松
联系电话:18099653277
传真:/
地址:皮山县新城区福利小区综合办公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43605120253604).pdf

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01043605120253604采购单位(甲方):皮山县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叶城县吉晨广告印制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叶城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吉晨广告印制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吉晨广告印制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叶城县吉晨广告印制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定制广告海报制作打印疫情宣传画喷绘布设计招聘定做写真墙贴--品牌:,版面大小:以客户满意为标准400件8.003200.00合同总价(元)32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贰佰元整二、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验收完成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及甲方所需支付材料,甲方自收到材料后30日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款项,暨3200元整。三、服务条款乙方依照甲方需求定制宣传册400本、每本8元,合计3200元。内容及要求依照甲方要求印制。材质按甲方选定的材质定制。交货时间:2025年4月20日前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叶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喀格勒克信用社账号:账号:8680200120101058643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1/2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定制广告海报制作打印疫情宣传画喷绘布设计招聘定做写真墙贴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