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告(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20250411
二、合同名称: 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420201202506000065
四、项目名称: 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地 址: -大冶市罗家桥街道罗金大道南50米
联系方式:-0714-8724553
供应商(乙方):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洪山区珞喻路96号融科珞喻中心T1写字楼2楼
联系方式:180626502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项
主要标的单价:1280000
合同金额: 12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4月12日至2025年06月13日;履约地点:大冶市、西塞山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pdf

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合同书甲方(委托单位):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罗金大道南50米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乙方(受托单位):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法定代表人:黄颖联系方式:027-87860257经竞争性磋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内容(一)乙方工作内容1、编制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案,区域包括大冶市、西塞山区。2、完成区域范围内近5年区域削减源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核算及资料整理工作,包括工业企业(含关停、产业结2构升级、生产工艺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业废气深度治理)、货运堆场及配矿货场整治、锅炉整治、交通移动源及非道路移动源淘汰等方面。3、配合完成“华鑫实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精品板材技改项目”区域消减源调查及核算工作。4、“环保”上门帮扶企业。5、协助甲方与省级生态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并完成有关业务工作事宜。6、协助甲方梳理“十四五”期间大冶市减排项目,根据国家技术规范核算相关减排量,形成减排台账,做好原始资料及核算资料存档工作。(二)工作成果1、湖北西塞山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案。2、区域削减源现场调查、资料收集、核算及资料整理D工作汇编材料。年3、项目区域削减源调查报告。4、完成“十四五”期间大冶市减排档案。务5、完成乙方工作内容相关的其他事项。-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完成合同约定成果内容。若因基础资料不全或其他客观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成果提交时间可顺延。第三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元整(小3;.写:¥1280000.00元)(二)付款方式1、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计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小写¥640000.00元);2、尾款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计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小写¥640000.00元)。(三)付款要求1、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乙方需开具与当次付款等额的正式发票(税率6%);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合同价款汇至乙方账户,乙方开户行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乙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甲方利益遭受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责任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若所提要求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甲乙双方协商处理。2、协助乙方收集并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协调配合乙方开展相关工作等事宜。3、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责任1、成立项目工作组,明确工作组成员及责任分工;负4责大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等工作,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约定事项。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合法的原则,对相关工作技术方面负责,并按照甲方要求,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开展现场调查等。3、配合甲方进行验收,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改进完善。工作全部完成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工作资料。4、乙方对项目经费必须单独核算,不得挪用。并按约定的支出范围,实行专款专用。第六条知识产权及资料保密1、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其他工作中使用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本项目研究成果负有保密责任,若公开发表和交流需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3、没有经过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主体。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甲方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制件归还给甲方。4、若乙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乙方自愿向甲方退还全部合同款128万元,并向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第七条验收条款1、乙方应对提供的技术服务及成果做出全面整理,向甲方如实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作为甲方验收依据。甲方应对上述资料进行核查,并提出验收整改意见,乙方按照甲方整5i.改意见进行整改,确保成果满足合同文件的规定。2、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并办理完相关工作资料、资产等交接手续后,视为乙方将全部工作成果正式交付给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日期及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每超过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计算,上限为合同总额的20%,超过上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乙方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提供的报告、数据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严重缺陷等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将项目转包、分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付款责任,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4、如违反知识产权和资料保密规定和要求,乙方应对所产生的后果负全责。5、以上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同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1)发生不可抗力的;(2)因国家和地**策调整,甲方认为履行本合同已无实际意义的。第九条不可抗力68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协议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连续暴雨、台风、地震、疫情等,以及政府或其他部门相关规定的变化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工期延误,乙方应免除责任。在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后,乙方有义务立即通知甲方。上述情况发生后,乙方仍需尽量保证工期。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可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条款1、除“违约责任”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申请,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除合同第八条第六项之外,因任何一方变更、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变更、解除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2、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理解。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除非另有约定,经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7-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中所载明的住所地址可作为甲乙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因乙方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自交邮或发出后第7日视为送达。,火品乙方:武汉智汇元冶市分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罗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金大道南50米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经办人:经办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062650280开户名:开户名:武汉智汇元环保开户行:科技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天门墩支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账号:558667978623浩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长预日期:2025年4月1日日期:年月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