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阿瓦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阿瓦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20517555
五、合同编号:11NMB0L300142025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环卫保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殡葬职业服务、孤残儿童护理服务、田间管理劳务服务、园林绿化服务、驾驶服务、调解服务等)
详见附件

1.0
273136.1
273136.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阿瓦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13779836988
传真:/
地址:拥军街31路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园林绿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0L300142025401).pdf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合同编号:11NMB0L300142025401采购单位(甲方):阿瓦提县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阿瓦提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环卫保洁服务)--品牌:,计价方式:项目,服务周期:年,服务类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员类型:清洁工1项273136.10273136.10合同总价(元)273136.10合同总价(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壹佰叁拾陆元壹角二、付款方式1、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2、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人数:5人,服务费合计273136.10元,大写:贰拾柒万叁仟壹佰叁拾陆元壹角整。3、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服务费为总金额的50%:136568.05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元零伍分,2025年10月11日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第二笔服务费为总金额的50%:136568.05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伍佰陆拾捌元零伍分。三、服务条款(一)、保洁服务内容1、保洁范围: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体育馆室内地板、门窗、栏杆、器材,体育馆室外空地、操场、器材)日常清洁,确保环境整洁卫生。2、垃圾处理:定期清理垃圾,包括垃圾的收集、分类,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3、消毒与杀菌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消毒和杀毒工作。4、保洁标准按照甲方具体要求执行。(二)、岗位设置要求根据甲方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合适数量的服务人员5人,如需增加工作面积或工作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增加相关的服务费并足额支付乙方。1/3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提供服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2、如发现保洁服务不符合甲方的卫生要求,先以口头形式告知乙方,并要求乙方服务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由乙方给予服务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屡教不改、工作态度恶劣影响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3、甲方为外包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用具,与服务相关的办公用品及办公场所。4、积极与乙方在服务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协商。5、若乙方保洁人员,因操作失误,造成甲方的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6、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工亡等意外事故,除去按照法律规定应由社保负担的相关部分,剩余经济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准后,由甲方负责承担。7、甲方原有保洁人员,自甲乙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吸收录用并继续为甲方提供各相关服务,甲方原保洁人员因劳动关系主体变更,造成的劳动纠纷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生效前由甲方承担,之后的由乙方承担。8、因甲方服务区间扩大,现有服务人员不能保障区域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外包人员及服务费。五、违约事项(一)甲方因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在岗位协议期内需要裁减服务人员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需按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金。(二)协议期间,甲方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的部分,乙方有权按合同服务总金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暂停与甲方的一切服务事项。(三)协议期间若服务人员出现工伤、工亡或需由乙方的名义承担赔偿责任的,属于在甲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责任的,甲方应当与乙方核算金额后将相关款项先行支付乙方。六、服务协议的解除1、甲方或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协议时,必须有正当的理由,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解除该协议。2、甲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进行改革、减员或机构组织调整,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协议并做好善后工作。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甲方需裁员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可提前解除协议并做好善后工作。4、如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时,本协议允许变更或终止。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除本金外所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由违约方全部承担。八、其他(一)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二)本协议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的任何更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确认,方为有效。(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执行。九、本协议共六页,正本共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2/3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宏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团结西路12号电话:电话:186500609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阿克苏塔里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瓦提支行账号:账号:85810001201012045377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