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运营前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采购合同公告(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2025)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4号线、6号线等))采购合同

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4号线、6号线等))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QS25C00191-01
二、合同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4号线、6号线等))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CQS25C00191
四、项目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4号线、6号线等))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3号
联系方式:89186590
供应商(乙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地址:朝阳区北苑路32号
联系方式:023-6800296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轨道4号线西延伸段、6号线东延伸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采购品目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045000.0000
合同金额:¥104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0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07 00:00:00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20250409093816合同.pdf

合同编号:PI98202504001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CQS25C00191)甲方: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乙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丙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A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类别数量综合单价含税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重庆轨道4号线西延伸段、6号线东延伸段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政府采购项目11045000.00元1045000.00元自合同签订起至线路开通初期运营止重庆市合计人民币(小写):104500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伍仟元整,小写:1045000.00元,不含税总价为985849.06元,税额为59150.94元,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相关增值税税率为6%。如因国家财税政策调整,丙方应按照最新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金额,并相应调整含税总价。本合同采用包干总价的形式,合同含税总价已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丙方组织专家评审会会务费(会场租赁费、专家食宿费、专家往返交通费、专家咨询费)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一、服务要求:(一)每条线路预评估提交纸质版报告5套,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提交纸质版报告10套。(二)丙方须根据甲方和乙方的要求,对本项目涉及的需保密的信息和事宜严格保密。如甲方和乙方有要求,丙方须与甲方和乙方签订保密协议。面1合同编号:P198202504001(三)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中的任何内容用于宣传或发表或其他商业用途。(四)本项目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不得分包,严禁转包,否则,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丙方项目组负责人应有具备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总体把控安全评估质量能力且从业经历20年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组成员应为运营管理、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专业领域且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二、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一)项目背景轨道6号线东站延伸段线路全长6.93km,其中高架段2.24km,地下段4.69km,于2022年3月开工。该线起于国铁枢纽重庆东站,止于既有6号线刘家坪站。设车站4座,新建重庆东站、桃花桥站(长生老街站)、百乐园站3座车站,改造既有的6号线刘家坪站;以及长生停车场、大竹林车辆段改扩建工程。线路位于南岸区茶园组团,在重庆东站与规划8、24及27号线换乘,在刘家坪站与规划20号线换乘,形成主城区与重庆东站便捷、高效、重要的客流通道。轨道4号线西延伸段线路西起盘桂路站,东至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主要沿松石大道盘溪路-红石路-花卉园西路-金龙路-红锦大道-泰山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0.8km,设车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分别与3号线、5号线、6号线、环线、21号线和23号线实现换乘。线路采用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新增宏帆停车场一座,新增主所一座,与停车场合建。控制中心位于大竹林控制中心,与轨道交通5、9、10、环线共享。轨道6号线东延伸段(刘家坪至重庆东站)计划于2025年5月底、轨道4号线西延伸段(盘桂路至嘉州路站)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开通初期运营。(二)项目评估内容1.工作内容本项目为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伸段、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主要依据国家及重庆市行业相关标准,对本轨道交通线路项目是否能够投入初期运营进行2必合同编号:PI98202504001评估;组织对开通初期运营的前提条件、系统功能核验、系统联动测试、运营准备等内容进行评估。根据线路工程建设进度、运营筹备进度和试运行开展情况,适时开展过程咨询、预评估、正式评估工作,及时指出工程建设、试运行以及初期运营各项筹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综合考虑各专业领域专家意见,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报告中应有明确的评估结论,并对评估发现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在计划开通初期运营前,完成安全评估全部工作(含整改复核工作),并提交评估成果。2.评估范围本合同评估范围仅包括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东延伸段、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初期运营部分,涉及的甩项工程含在本次合同范围内。3.评估依据鱼丙方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规范》和重庆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技术规范第1部分:地铁和轻轨》开展评估工作。4.工作过程(1)预评估:丙方根据工程建设及运营筹备情况,开展预评估,出具预评估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2)前提条件审核:丙方应配合甲方对工程项目建设和乙方提交的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材料进行审核,明确是否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符合要求的,启动并开展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具体原因。(3)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确认工程项目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后,丙方应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开展初期运营安全评估工作,出具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报告,并对评估发现的影响开通运营安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期限与建议措施。(4)整改复核:乙方完成影响开通运营安全的问题整改并正式出具整改报告后,由丙方组织专家进行问题整改情况复核确认,并出具正式复核意见。5.工作要求(市(1)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编制形成的相关报告应做到文字流畅、思路清晰、逻辑性骑326合同编号:P198202504001强、数据详实可靠、图表规范清晰、结论明确。(2)预评估、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的会议时间及参加评估的专家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专家专业应涵盖但不限于运营管理、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系统等专业领域。(3)评估工作以专家现场抽查方式开展,主要手段包括资料查阅、现场勘查、系统功能核验、系统联动测试、人员问讯等。专家现场抽查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相关专业抽查的车站、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所和控制中心比例应为100%;2)相关专业抽查的上下行区间长度比例不应低于上行线区间总长度的60%,(如属同一区间上下行往返现场检查,则区间长度不应低于线路总长度的30%);3)相关专业现场测试抽查应符合评估工作需求。三、实施时间、地点:(一)实施时间:在相关工程项目满足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前提条件(原则上至少应于计划开通运营前10个工作日具备)的情况下,原则上丙方应于线路计划开通运营前5个工作日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实际情况或甲方为准。(二)实施地点:重庆市。四、付款方式:(一)采购合同签订后,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合同含税总价50%的发票(计人民币52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待甲方完成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后,甲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付给丙方合同含税总价50%的首笔款。(二)若项目存在甩项工程,后期需再次对甩项工程进行评估,丙方按合同完成预计开通路段初期运营工作,形成项目成果资料,向乙方提交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计人民币52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向甲方提交与剩余甩项工程对应金额的保证金(相应金额由甲方根据里程车站数等因素予以确定,丙方对此认可),并向乙方提交支付申请,由乙方向甲方进行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50%(计人民币52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甲方完成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后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代乙方向丙方支付合同含税总价的50%(计人民币522500元,大写:伍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丙方完成所有甩项工程评估后,且办理完成合同结算后,向甲方申请退付无息保证金,甲方完成资金支47合同编号:PI98202504001付审批流程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付保证金。(三)若项目不存在甩项工程,丙方按合同完成所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资料,并完成合同结算后,丙方向乙方开具对应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收到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申请等支付材料三十个工作日内,剩余合同结算价款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转账,甲方完成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后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代乙方向丙方支付剩余合同结算价款。-(四)每次付款前丙方向甲方、乙方出具足额增值税发票、支付申请等材料,否则甲、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丙方提供不合规发票造成甲、乙方税费等损失的,丙方应等额赔偿甲、乙方。五、违约责任:甲方、乙方逾期付款,三方重新约定支付时间,若到期仍未支付,自重新约定的支付时间到期之日起,则每日按应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的5%向丙方偿付违约金。因丙方原因未按约定的时间交付成果的,逾期不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丙方已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并向甲、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因丙方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行政处罚、侵权索赔、损失补偿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丙方原因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罚款及第三方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非诉方式要求甲方、乙方承担责任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六、其他约定事项:(一)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三)本合同一式拾伍份,叁正拾贰副,甲方壹正肆副,乙方壹正肆副,丙方壹正肆副,合同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四)其他:以下地址为甲、乙、并三方有效通讯地址,任一方以及法院、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对方以下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仲裁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俞A了通缝i576合同编号:PI98202504001满3日视为对方收到。接收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变更地址的通知按上述规则视为被对方收到前,原地址视为没有变化。甲方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3号收件人:王辰曦联系电话:023-89186590-乙方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大竹林轨道综合基地收件人:张剑韬联系电话:023-68002962丙方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未来中心E座收件人:石杰红联系电话:13911266705甲方:重庆市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183号联系电话:023-89186590法人或授权代表:向信乙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大竹林轨道综合基地联系电话:023-68002962法人或授权代表: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3纳后乙方: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电话:010-849118444传真:010-8491197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苑家园支行账号:0200097409020162244法人或授权代表:寸么经办部门负责人:佰理经办人员:本(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无签约时间:2025-年4月7日签约地点:重庆市6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运营前安全评估 安全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