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20549381
五、合同编号:11N7545652272025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风景园林设计、规划、咨询、创建园林县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
详见附件
项
1.0
300000
30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王丽英
联系电话:18809979611
传真:/
地址:温宿县托乎拉路23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4.14-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合同.doc-1(1).pdf
4.14-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合同.doc-1(1).pdf
2025-01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项目地点:,温宿县合同编号:,2025-01甲方: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4日甲方:,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咨询费等见下表。参数情况序号商品名称简要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项目《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及总体规划编制委托合同书》编制重大调整变更按照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合同要求,在2021-2022年,我单位编制的规划已经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含专家会)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准备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后国务院。在多种因素下,改变了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功能分区、保护分区与建设条件,增加了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属于重大个13000003000001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项目调整变更项目。具体包括如下:1、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温宿盐丘地质公园并入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范围面积调整;2、为规避国道G219线,调整了范围边界及相关内容;3、为今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重新调整了功能分区和保护分区,同时新增了若干旅游基础设施,如安全岛、木栈道、星空露营基地、停机坪等。4、国家级专家李彩林提出,深化风景名胜区范围和面积整合优化前后变化具体情况说明,增加专题论证报告。按照以上重大调整变更,2025年再次上会征求了从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含专家会)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依据《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及总体规划编制委托合同书》第六条,未尽事宜和编制过程中如有变更事宜,由第三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需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合同内容,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个1300000300000合计300000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天山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12025-02-10因甲方提供所有资料延误,提交成果时间顺延2温宿县“十四五”规划12025-02-103温宿县旅游规划12025-02-104托木尔1:10000的CDA地形图12025-02-10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图纸坐标12025-02-106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土地规划12025-02-107温宿县县志12025-02-108托木尔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12025-02-109温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2025-02-1010温宿县森林草原保护利用规划12025-02-1011阿克苏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12025-02-1012托木尔片区三调数据12025-02-1013盐丘地质公园规划(修编)12025-02-1014优化整合后相关的矢量坐标12025-02-1015旅游设施项目清单12025-02-1016温昭公路设计相关资料12025-02-10备注:8条之前的内容之前已提供过,本次无需再提供。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文本、图纸、说明书、资料汇编82025-04-30第五条本合同咨询收费估算为30万元人民币。咨询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其他要求第一次付费20%60000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次付费50%150000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后后一周内每次修改专家意见需在2日内完成第三次付费30%90000国家审批通过后一周每次修改专家意见需在2日内完成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咨询工作。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咨询文件时间顺延。6.1.2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咨询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尽量按甲方要求及时交付。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提供资料证明材料有错误或不实等,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论证要求,进行论证报告咨询和重大项目变动的修编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对该报告结论及项目修编结果负责。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6.2.3合同合理使用年限:5年6.2.4乙方对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咨询费。如乙方报告经修改后(修改不超过3次)仍无法通过主管部门评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退任何费用)。6.2.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约定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约定咨询费1%的违约金。6.2.6乙方必须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且必须再行开具合法发票。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9.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5本合同双方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发包人:温宿县林业和草设计人: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原局(盖章),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10号10层1009邮政编码:843100,邮政编码:830000电话:0997-4530349电话:0991-3509333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9165010369344335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行号:,行号:103881000121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0001201040004395日期:2025年4月14日日期:2025年4月14日2025-01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项目地点:,温宿县合同编号:,2025-01甲方: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4日甲方:,温宿县林业和草原局乙方: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整合优化前后变更补充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咨询费等见下表。参数情况序号商品名称简要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项目《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及总体规划编制委托合同书》编制重大调整变更按照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合同要求,在2021-2022年,我单位编制的规划已经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含专家会)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准备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政府后国务院。在多种因素下,改变了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功能分区、保护分区与建设条件,增加了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属于重大个13000003000001新疆温宿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项目调整变更项目。具体包括如下:1、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规则,温宿盐丘地质公园并入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范围面积调整;2、为规避国道G219线,调整了范围边界及相关内容;3、为今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便利,重新调整了功能分区和保护分区,同时新增了若干旅游基础设施,如安全岛、木栈道、星空露营基地、停机坪等。4、国家级专家李彩林提出,深化风景名胜区范围和面积整合优化前后变化具体情况说明,增加专题论证报告。按照以上重大调整变更,2025年再次上会征求了从县级、地区级、自治区级(含专家会)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并修改。依据《温宿县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及总体规划编制委托合同书》第六条,未尽事宜和编制过程中如有变更事宜,由第三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加以完善。需签订补充协议完善合同内容,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个1300000300000合计300000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天山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12025-02-10因甲方提供所有资料延误,提交成果时间顺延2温宿县“十四五”规划12025-02-103温宿县旅游规划12025-02-104托木尔1:10000的CDA地形图12025-02-10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图纸坐标12025-02-106托木尔大峡谷风景名胜区土地规划12025-02-107温宿县县志12025-02-108托木尔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修编)12025-02-109温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12025-02-1010温宿县森林草原保护利用规划12025-02-1011阿克苏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12025-02-1012托木尔片区三调数据12025-02-1013盐丘地质公园规划(修编)12025-02-1014优化整合后相关的矢量坐标12025-02-1015旅游设施项目清单12025-02-1016温昭公路设计相关资料12025-02-10备注:8条之前的内容之前已提供过,本次无需再提供。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文本、图纸、说明书、资料汇编82025-04-30第五条本合同咨询收费估算为30万元人民币。咨询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其他要求第一次付费20%60000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第二次付费50%150000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后后一周内每次修改专家意见需在2日内完成第三次付费30%90000国家审批通过后一周每次修改专家意见需在2日内完成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咨询工作。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咨询文件时间顺延。6.1.2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咨询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尽量按甲方要求及时交付。6.1.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如甲方提供资料证明材料有错误或不实等,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论证要求,进行论证报告咨询和重大项目变动的修编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对该报告结论及项目修编结果负责。6.2.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GB/T50298-2018)6.2.3合同合理使用年限:5年6.2.4乙方对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咨询费。如乙方报告经修改后(修改不超过3次)仍无法通过主管部门评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费用(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退任何费用)。6.2.5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论证报告及项目修编资料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约定设计费的千分之二。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合同约定咨询费1%的违约金。6.2.6乙方必须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而且必须再行开具合法发票。第七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9.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9.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3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5本合同双方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发包人:温宿县林业和草设计人:新疆西苑绿景园林工原局(盖章),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签字或盖章:住所:,住所: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10号10层1009邮政编码:843100,邮政编码:830000电话:0997-4530349电话:0991-3509333税务登记证号:,税务登记证号:9165010369344335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鲁木齐扬子江路支行行号:,行号:103881000121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0001201040004395日期:2025年4月14日日期:2025年4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