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消防站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厚街镇工程建设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441900029-2024-00773
二、合同名称: 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441900029-2024-00773
四、项目名称: 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厚街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东莞市厚街镇家具研发楼西侧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方式:0769-81695566
供应商(乙方):东莞市丰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大路厚街段18号1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0769-858718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947000.00元
合同金额: 294.7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莞市厚街镇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11-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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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441900029-2024-00773项目名称: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甲方(采购人):东莞市厚街镇工程建设中心乙方(成交供应商):东莞市丰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及报价详见合同附件。二、施工地点施工地点:东莞市厚街镇。三、完工期与质保期1、完工期:本项目总施工期为自然日90天,自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书之日起计。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4)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除人为及不可抗力之因素以外,无正当理由工期逾期,甲方将按合同总费用每日1%减付相应款项。2、质保期:项目总体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其中防水施工部分质保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四、合同费用合同费用: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肆万柒仟元整(2,947,000.00元)含税。(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156805.03元)。合同费用包含了工程施工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送检费、验收费、包括开挖及原状恢复费用、售后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五、项目概况1、承包范围:厚街镇大迳消防站改造工程,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注:以上承包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施工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12、承包方式采用总承包方式1)采用总承包的方式,由乙方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2)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费;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支付;4)本次承包范围及合同总价结算时不作调整(变更设计、增减工程及本磋商文件约定可调整的费用除外)。六、项目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1、本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2、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技术规范及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3、工程技术要求按有关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及现行行业标准。乙方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甲方要求停工和返工时,乙方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七、施工要求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具备适合本工程条件、满足质量和使用要求的技术、管理人员。3、要求全部采用钢管脚手架、木(竹)夹板模板或组合钢模板施工,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4、施工组织方案需列明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及保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措施;乙方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成交后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给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乙方必须按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5、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如须采用较复杂的施工技术的施工方案),施工中因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所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根据市住建局要求,要求乙方必须按招标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中每批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字。八、材料要求21、所有材料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须符合采购文件和图纸的设计要求,须保证为没有缺陷的优等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2、乙方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按照图纸、采购文件、报价响应和甲方要求提供相应品牌的材料实物样板,不得以找不到材料等为由,要求更换材料和施工工艺,影响整体工程。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并由乙方承担损失。3、甲方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4、根据《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东建(2005)45号)有关规定,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经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准同意可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除外)九、工程变更1、施工中,如果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或设计变更,须上报监理人确认,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2、所有工程变更须经甲方、监理人及成交供应商三方核认才有效。十、双方负责事项1、甲方负责事项:1)组织对施工项目的验收,并按合同规定配合乙方做好结算工作。2、乙方负责事项1)按甲方要求做好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施工区域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2)由乙方施工所造成的垃圾,乙方必须及时清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3)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人员的工伤、安全责任等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并为施工人员购买足额保险。4)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度和现场管理,因乙方施工而造成第三方损害的,一切责任将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保修期内,除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的维修现场及时免费维修。乙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质量的检查验收311、由甲方、乙方、第三方监理单位(如有)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图、施工要求及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项目验收,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广东省、东莞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2、项目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3、乙方在执行现场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应在送交验收报告后10天内全部撤离,做到工完场清。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须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同一项目验收三次以上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或解除合同。十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责任和保修责任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保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2、乙方需按相关规定到社保部门购买工伤保险,施工时注意安全、防止对人身造成伤害,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承担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3、乙方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专项干扰、噪声及环保措施、安全文明措施且必须符合东莞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4、乙方须负责整个工程所有的施工任务包括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保护及保修,不论是永久性质的或是临时性质的。十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1、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1)签订合同后,乙方完成合同总工程量30%后,支付乙方至合同款的24%。2)乙方完成合同总工程量50%后,支付乙方至合同款的40%;3)乙方完成合同总工程量80%后,支付乙方至合同款的64%;4)乙方完成合同总工程量100%后,支付乙方至合同款的80%;5)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经厚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结算完毕后;支付工程结算价款的-497%;4)剩余款项(质量保证金3%),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乙方。2、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①合同;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竣工验收资料(加盖采购人公章);成交通知书;工程结算审核书。3、如该工程是通过财政付款的,则上述约定的付款期间不包括财政审批期间。十四、违约责任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均属违约方,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赔偿合同价款3%作为违约金。如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工程按已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赔偿。且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守约方为解决争议“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十五、争议的解决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继续履行。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递交)。十七、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磋商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的约定。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合同附件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51附件:1、成交通知书2、乙方营业执照3、乙方资质证书4、各项施工内容及报价(以下无正文内容,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莞市厚街镇工程建设中心东莞市丰盛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大路厚街段18号1号楼301室项目经办人:邮政编码:523000联系电话:0769-85871889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银行账号:0900101900100288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14295177月8日合同签订日期:年1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站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