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邢台市信都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



 

 

 

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四标段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5-04-15

一、合同编号:HBRX-2025-006-4 二、合同名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四标段服务协议 三、项目编码:HB2025037620010025 四、项目名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信都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泉北大街 联系方式:范立明 供应商:邢台桂康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白岸乡前坪村紫金山线1号 联系方式:刘庆华0319-2718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四标段 规格型号: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主要标的数量:90 主要标的单价:1500 合同金额:135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1年或完成20次。 地点:邢台市信都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4-15 八、合同公告2025-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四标段服务协议

 

  发布时间:
2025-04-15     采购人:

邢台市信都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协议养老甲方(采购人邢台市信都区残疾人联合会乙方(供应商):邢台桂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信都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内容包括:为90名符合条件的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1年或完成20次。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元)。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通过动态更新系统为有居家托养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照残疾人的意愿为其提供居家托养服务。(2)甲方依据动态更新系统负责为乙方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居家托养需求的残疾人名单及其个人详细信息。(3)在服务期间如果残疾人出现死亡、失踪、拒绝服务、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证迁出等无法进行服务的情况时,甲方负责提供更换残疾人名单及其个人详细信息。(4)负责掌握乙方服务时间,加强对乙方的服务管理。定期听取残疾人对托养服务的意见。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残疾人家庭选派合格的托养服务工作人员,并负责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2)依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T/T37516-2019)、《邢台市“十四五”阳光家园计划一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90名符合条件的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3)按照河北省残联(关于印发2025年精准助残服务工程各项服务实施规范的通知)要求,于6月底前完成不少于9次托养服务(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服务不少于60分钟);按照信都区残联具体要求于7月至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8次托养服务(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不少于60分钟);于10月至12月底前完成不少于3次托养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服务不少于60分钟)(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托养服务的过程中,服务对象或乙方人员受到人身、财产等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服务对象的损失。第四条付款方式1、甲方向乙方按照每人每年150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结算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后(财政资金到位)支付托养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肆万元整(40000元整),完成合同约定70%工作量,验收合格后支付托养服务费人民币(大写):67500元整(陆万柒仟五佰元整),待服务结束、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托养服务费人民币(大写):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元整)。2、为有效监控托养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共管账户,账户内资金为甲方付给乙方的托养服务费,资金按照形象进度支付。3、共管账户以乙方名义开户,甲方作为账户的共管人,共同管理该账户。资金共管期限为,残疾人托养项目完工时止。第五条合同解除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委托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委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5日,合同签订地点:邢台市信都区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公章)甲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委托人(印章或签字):外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托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