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消防维保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公安局2025)



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083A_001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0000202502000083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3333号
联系方式:18815360511
供应商(乙方):潍坊盛坤消防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春鸢路与长松路交叉口南600米
联系方式:18953631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详见附件
1
50.6
50.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pdf

政府采购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附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七政府采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083A001计划编号:37070000013300120250008儿府采影电子化政府采H采购人:潍坊市公安局S供应商潍坊盛坤消防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家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电子化政府家1甲方(采购人):潍坊市公安局乙方(供应商):潍坊盛坤消防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政府采购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潍坊市公安局市局机关消防维保项目采购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一、合同文本构成(一)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二)招标(采购)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三)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四)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六)技术规格和要求;电子化政府(七)本合同附件。二、采购内容(一)服务要求1、全面负责潍坊市公安局机关消防维保事项和中控室值班工作,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负责日常消防维护及中控室值班的规范化管理。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每月至少一次不少于5天,开展检查、保养、测试、维护,详细记录检查发现的故障、隐患,对故障、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可行的维修、整改方案,书面报告并及时提交甲方。3、固定2名维保技术人员,对消防设施检查出的故障、隐患进行维修,保障项目安全稳定的运行,维保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不应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消防设施发生故障报警时,乙方人员应立即(10分钟内)到达火警或故障现场,14查明原因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排除故障,确保24小时内消防设施运行正常。F5、消防设施发生火警报警时,乙方人员应立即(30秒内)通知现场安保人员确认现场情况,排查是否误报或警情发生,然后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确保办公楼消防安全。(二)人员配备要求2监控室值班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安局办公大楼实际情况,本项目部配备固定值班人员W7名(含项目负责人1名,年龄48周岁以下,男性),其他年龄≤53岁,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消防中控员每班工作时间不大于8小时,女性队上1员人数不超过50%。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会讲普通话,党员和退伍军人优先,人员技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持有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证书。(三)工作要求1、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兴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设置防火标志;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各建筑府采家物设施以建筑物实际拥有量为准。2、负责建筑消防中控及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的管理、值守和操作。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摄像系统的监控、调阅回放录像、突发事件的处置、设备报警的处置和操作、资料的保管、联系安防维保单位并配合维保单位进行设备维护、填写工作记录及各类设备台账等。(四)其他1、每月对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建筑消防设施按维保计划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月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完成后,于次月5日前递交《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每年二次,对全系统状态进行测试,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末提供《评估报告》o2、由于乙方维修操作不当造成零配件损坏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备足维修常用的易损件,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故障能够得到及时维修或更换。3、提供与原消防设备品牌、型号相同的常用消防设备作为配件,若消防设备生产厂家产品更新,性能、参数与原型号相同或提高,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4、每年配合甲方组织两次消防疏散演习;随时配合消防大队进行消防检查。5、效率要求:对消防设施出现的问题,承诺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并承担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6、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三、合同金额3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06000元/年,大写:伍拾万零陆仟元整/年。四、付款方式(一)本项目维保服务费按季度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是限教府采资(二)其他要求电子化政1、竣工结算的工程款总额以审计结果为准。2、审计结束前,所有投资(建设)项目付款进度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70%。3、结算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五、服务期限及地点.(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取1+1+1模式,每年合同期满且服务达到甲方要求,可续签下一期合同。政府采购(二)服务地点电化政府里方指定地点。六、服务质量(一)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时,乙方对甲方所委托项目的服务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及磋商文件要求的标准,并据此进行管理。(二)整体做到热情服务、设施完备、运行良好、内部安全。本合同标准达到《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等消防技术标准政时规定的内容、程序、周期等要求。鲁产七、甲方权利义务(一)依据本合同以书面形式授权乙方进行消防维保管理。(二)审定乙方拟定的消防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四)敦促使用人执行《管理公约》、本合同或相关文件条款。附(五)乙方不按规定履行维修保养职责、出具虚假维修保养报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六)向乙方无偿提供值班场所,监督乙方使用,并享有在本合同结束后收回未使用的备品、备件、配件及相应清单的权利。4(七)对乙方不称职人员,甲方有辞退权,责令乙方在一周的时间内辞退并更替到位,并不定时对乙方从业人员进行人员编制检查,缺编或存在问题者,按规定进行处罚。教味政府采购(八)根据乙方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相关人员协助乙方工作,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包括其工作人员)违章作业。(九)合同期间,乙方不能按照采购要求完成本合同或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经两次整改仍然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十)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权利义务府味复附(一)乙方对甲方所委托的项目日常管理享有管理权,乙方在甲方所委托的项目范围内设立专门的派出机构,并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派驻机构的人员st必须服从甲方委托代表的管理。(二)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约定的服务费用,乙方于本合同期内季末向甲方提供服务正式发票。(三)乙方应认真贯彻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遵守科学和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检测保养业务,依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格并保证合同期内的有效性;保证维修保养后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满足相关标准要求,W并定期无偿为值班或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四)乙方负责服务区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值班工作,制定消防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确保发挥消防设施应有的消防作用。负责消防设施操作的人员通过消L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五)接受消防维保管理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甲方监督。H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外公布的制度需甲方事先书面认可。(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应及时修复,并承担违规操作造成故障和通知后不及时维修发生的责任。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随便更改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维修期间确需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必须5报经甲方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故障排除后要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报经甲方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遇火情及突发事件(如漏水),应及时处理,避免造成业主损失或扩大损失,并妥善处理事后工作。理(七)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在接到甲方检查通报后的3日内,将相关事件的处理措施落实,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甲方。(八)建立健全消防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向甲方报备,初次报备时,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入职资料。乙方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编报每月工资报表,按社保新基数及时缴纳参保人员社保费用,每季度支付消防维保费前,须向甲方提供一份在职人员工资表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证明须体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起止期限等信息),经甲方核查,乙方未能及时落实项目服务人员待遇,甲方可以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直至解除服务合同。(九)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确保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乙方必须向监督甲方完整移交乙方所占用的全部管理用房,原受托管理的全部消防维保的管理权及其各项工程图纸、备品、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十)维修保养合同期内,如遇相关国家部门检查,乙方在接通知后要无条件及时现场跟进,并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保证最终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十一)若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或需要维修更换设备、配件等需要乙方尽到消防维保责任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时履行合同义务,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拒不履行维修、整改或不及时的,甲方为确保安全,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愿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合同金额中扣除。(十二)乙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内承担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并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十三)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必须积极的执行落实。、(十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M九、保密条款教时(一)乙方应对因提供服务获得的信息及相关资料信息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可仅为达成服务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保密及不披露义务。6(二)乙方应仅为履行服务目的而复制和使用资料。本保密义务应在服务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十、乙方自行与其派出的工作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法律规定为其缴纳各项保险,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伤或人身损害等赔偿事宜,以上事项均与甲方(潍坊市公安局)无关。十一、违约(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造成延期的,合同期限顺延。(二)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认可延PNMi期的情形除外。上水光(三)乙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只履行部分合同条款,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四)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不可抗力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三、争议解决电子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9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于2025年牛月10日签订,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电子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甲方:潍坊市公安局(公章)乙方:潍坊盛坤消防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长松路以北、高家街地址:以南、月河路以东巴塞小镇22号商住楼5号电话:电话:0536-8299119Y1开户银行: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鸢开户银行:电子化!路支行账号:账号:9070107100942050000570电子化政府电子化政府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