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 环保监测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17-A

二、合同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如意园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17

四、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如意园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

地址:河南省长垣市龙逄大道与蒲茂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翟晓静

联系方式:0373-8883415

2.供应商(乙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 251号

联系人:宋照品

联系方式:13331366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139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15日历天内完成升级改造工作。 地点:长垣市如意园。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环保监测设备
先河环保
XHPM2000E
1
1,39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4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15日

合同.pdf

设备购销合同甲方(买受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签订日期:2025年4月垣分局乙方(出售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合同编号:份有限公司签订地点:长垣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从乙方购置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5-17项目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长垣如意园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项目设备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一、设备详情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元)合价(元)1PM10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PM2000E100000.00100000.002PM2.5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PM2000E110000.00110000.003S02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S2000B95000.0095000.00403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OZ2000B93000.0093000.005CO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CO2000B93000.0093000.006NOx自动监测仪1台先河环保、XHN2000B93000.0093000.007动态气体校准仪1台先河环保、XHCAL2000B70000.0070000.008零气发生器1台先河环保、XHZ2000B30000.0030000.009气象仪(五参数)1台西安乐驰、LC-500D30000.0030000.0010数据采集仪1台先河环保、XHDAS2000B35000.0035000.0011采样系统1套先河环保、XHAQM200025000.0025000.0012机柜1套先河环保、XHJJ2000B23000.0023000.0013UPS1台山特、C6KS35000.0035000.0014稳压电源1台上德、JJW3-5000VA2500.002500.0015灭火装置1套河南柳成、XQQW10/1.63500.003500.0016VPN1台深信服、PN-1000-B1030-XH30000.0030000.0017空调2台海尔、KFR-72LW/A2KDB81U1,KFR-50GW/18MEA81U16000.0012000.0018智慧站房及防雷1套先河环保、定制340000.00340000.0019站点基建钢结构平台1套先河环保、定制170000.00170000.00价税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元整,小写:1390000.00元。该款项包含设备数据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含安装调试、运维费用、增值税专票)。B二、结算方式1、乙方账户信息账户信息: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廊坊银行石家庄中华大街支行银行帐号:602120020000000115电话:0311-853239682、本合同签订后2日,货到现场,经甲方确认后付合同额的30%,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后付剩余合同额的70%。三、交货条款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址,交货时间:15日历天内完成升级改造工作。2、运输方式:汽运;3、运输风险由乙方负担;4、货到后2日内,乙方按照供货设备清单进行核对,若无问题双方代表应分别在验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逾期不验收的,视为验货无误。四、前期施工1、甲方应根据乙方仪器设备运行所需的条件(电源、管路、占地等),负责第2页共3页协调前期准备工作。2、甲方向乙方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甲方指导乙方施工;五、质保条款1、设备质保期自合同签订后一年;2、乙方提供及时、迅速和高质量的服务,保证设备有效运行;六、不可抗力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对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未在15日内完成该项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和甲方购买同等产品多支付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八、其它1、如果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长垣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3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乙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孟德乾2025年4月11日第3页共3页1t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升级改造 环保监测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