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路工程 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奉化区政企区 | 其他咨询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A2GRQAK02024401
二、合同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HGQZB(2024)207D
四、项目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锦奉大道7号
联系方式:13567851371
供应商(乙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方式:1364662204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893171.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893171.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pdf
合同-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pdf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单位: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全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工程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3.工程规模:项目全长约6.837km。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5m。4.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8.48亿元。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建设工期或周期:约36个月7.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自2024年月日开始实施,至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终审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1893171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叁仟壹佰柒拾壹元)。由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三部分组成。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10费用减去序号5费用)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竣工结算审定价(如需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二审,则以二审审定价为准)。目前暂定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为3495392*40%=1398157元;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8”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结算送审价。目前暂定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为1101172*40%=440469元;工程结算核(增)减追加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核增、核减不相抵)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支付。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9”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中的送审建设项目总费用。目前暂定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为227272*24%=54545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核的中标折扣率为40%,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中标折扣率为24%。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对应的最高限价。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工程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8月日。2.订立地点:奉化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各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4年8月12日日期:2024年8月1日珊(盖章)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字日期:月12系实2240第二部分通用条件(详见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款中的解释顺序。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本合同后提供。2.2提供工作条件项目咨询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不提供房屋及设备,如实际发生,另行商定。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按委托人相关规定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咨询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前期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结算方式等内容;(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3)了解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4)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进度控制)协调配合,制定控制造价节点与措施,严格签证制度,避免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损失;(5)协助委托人签署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单,对变更的理由、变更的内容、金额提出建议,并帮助委托人办理重大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6)审查项目月、季、年度工程进度报表是否准确,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是否合理;根据监理签署的施工单位当期实际完成的进度工程量进行复核,按照施工合同中关于进度款的拨付办法,向委托人提出工程进度款拨付意见;有(7)审查预付工程款、应付工程款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8)审查有关各方签署的措施项目联系单及各种资料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以备查验。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现场核实措施项目与清单报价的措施工程量,并向委托人提出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意见;(9)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的用款计划书,根据概算进度控制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需求计划;(10)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11)会同建设方对特殊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征询或审核;参与无价材料、暂定材料的定牌定价。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对每种无价材料、暂定材料(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咨询人协助委托人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格,最后经委托人确认。协助委托人进行大型设备的采购与招标;(12)及时提醒委托人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索赔问题,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及反索赔咨询服务,以保证委托人的利益。建设方、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咨询意见;(13)对分阶段竣工的分部工程,对其完工的结算及时进行核定,每个月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4)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15)提供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过程中协助委托人进行小型材料和服务项目招标等其他委托人需要的咨询服务。2、工程结算审核(1)收集本工程的所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结算资料;(2)检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审查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或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重大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核定是否合理,工程费用计取是否合规等。(4)重点审查无价材料、组价项目的报价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5)审查合同与补充合同、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情况,对施工单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等违约金进行扣除;(6)审查施工方结算报价是否符合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7)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对帐工程量计算底稿;(8)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9)配合委托人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结算的审核;(10)根据委托人需求,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其他工作;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1)审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及相关附表;(2)配合委托人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3)根据委托人需求,做好竣工决算审核的其他工作。4、在合同签订后至少提供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在奉化提供驻场服务,至服务期限结束。(驻点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计算。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1、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咨询人过失造成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按以下方式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收费比率,但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2、咨询人应将因咨询人原因引起的结算审核误差率控制在3%及以内,误差率>3%,咨询人承担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的50%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中扣罚,误差率=【(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一咨询人审定的结算造价)/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100%,最终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或审核)结果为准。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L,其他约定:5.2支付酬金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每年支付一次,计费额度=签约合同价*当期已完成工程量价款/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7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余款待结算审核出具报告后30日内付清。2、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支付至该部分费用的95%,余款待二审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付清。工程结算核(增)减追加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核增、核减不相抵)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支付。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在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完成后30日内付清。本项目合同款由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付款前咨询人需向付款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5.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收取及退还:肆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20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7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按通用条款规定。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按通用条款规定。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8.6分包本项目非关键非主体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需具备承接此事项的相应资质。项目组人员配备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拟担任的职务有何种资格证书备注1周洋男35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浙江省金牌造价师2张丽丽女41高级工程师组长(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3谢芳冠男4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浙江省优秀造价师4夏跨腾男33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5满丹漪女31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6夏广林男3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7徐斌男28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8张海波男38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9陈冬媚女4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浙江省优秀造价员10屠健荣男33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11潘伟强男3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浙江省优秀造价从业者12章妙苗女37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13杨金才男36/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工程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委托单位: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咨询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甲方(全称):宁波市奉化区祥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乙方(全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工程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项目2.工程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区。3.工程规模:项目全长约6.837km。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35m。4.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8.48亿元。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建设工期或周期:约36个月7.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自2024年月日开始实施,至S204余姚至温岭公路奉化宝化路至东环线段公路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终审完成。四、质量标准工程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本项目工程咨询服务签约合同价:1893171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叁仟壹佰柒拾壹元)。由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三部分组成。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10费用减去序号5费用)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竣工结算审定价(如需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二审,则以二审审定价为准)。目前暂定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为3495392*40%=1398157元;2、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8”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结算送审价。目前暂定工程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为1101172*40%=440469元;工程结算核(增)减追加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核增、核减不相抵)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支付。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指“浙价服【2009】84号”收费标准中序号9”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确定,计费额为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中的送审建设项目总费用。目前暂定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费为227272*24%=54545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结算审核的中标折扣率为40%,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中标折扣率为24%。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公告中对应的最高限价。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工程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8月日。2.订立地点:奉化区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签字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各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日期:204年8月12日日期:2024年8月1日珊(盖章)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字日期:月12系实2240第二部分通用条件(详见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同通用条款中的解释顺序。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本合同后提供。2.2提供工作条件项目咨询人员使用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不提供房屋及设备,如实际发生,另行商定。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其权限范围按委托人相关规定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咨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工程咨询服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咨询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1)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前期资料、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结算方式等内容;(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3)了解中标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4)制定现场控制造价步骤与措施;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进度控制)协调配合,制定控制造价节点与措施,严格签证制度,避免由此给委托人带来的损失;(5)协助委托人签署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单,对变更的理由、变更的内容、金额提出建议,并帮助委托人办理重大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6)审查项目月、季、年度工程进度报表是否准确,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是否合理;根据监理签署的施工单位当期实际完成的进度工程量进行复核,按照施工合同中关于进度款的拨付办法,向委托人提出工程进度款拨付意见;有(7)审查预付工程款、应付工程款等是否真实、准确、完整;(8)审查有关各方签署的措施项目联系单及各种资料是否符合施工实际情况,必要时进行现场拍照、录像、以备查验。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报价内容,现场核实措施项目与清单报价的措施工程量,并向委托人提出措施项目费用结算意见;(9)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的用款计划书,根据概算进度控制计划,编制年度资金需求计划;(10)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11)会同建设方对特殊材料、设备市场价格的征询或审核;参与无价材料、暂定材料的定牌定价。根据施工图纸的要求,对每种无价材料、暂定材料(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咨询人协助委托人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格,最后经委托人确认。协助委托人进行大型设备的采购与招标;(12)及时提醒委托人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索赔问题,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估算书及反索赔咨询服务,以保证委托人的利益。建设方、施工方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咨询意见;(13)对分阶段竣工的分部工程,对其完工的结算及时进行核定,每个月向委托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14)承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15)提供与造价控制有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过程中协助委托人进行小型材料和服务项目招标等其他委托人需要的咨询服务。2、工程结算审核(1)收集本工程的所有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结算资料;(2)检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审查工程量计算、套用定额或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重大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核定是否合理,工程费用计取是否合规等。(4)重点审查无价材料、组价项目的报价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5)审查合同与补充合同、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情况,对施工单位未达到合同要求的工期、质量等违约金进行扣除;(6)审查施工方结算报价是否符合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7)提供造价指标分析及对帐工程量计算底稿;(8)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9)配合委托人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结算的审核;(10)根据委托人需求,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其他工作;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1)审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及相关附表;(2)配合委托人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核;(3)根据委托人需求,做好竣工决算审核的其他工作。4、在合同签订后至少提供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师(交通运输工程(公路专业))在奉化提供驻场服务,至服务期限结束。(驻点产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计算。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1、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咨询人过失造成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按以下方式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收费比率,但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2、咨询人应将因咨询人原因引起的结算审核误差率控制在3%及以内,误差率>3%,咨询人承担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的50%违约金,违约金直接在结算审核基本收费中扣罚,误差率=【(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一咨询人审定的结算造价)/最终审定的结算造价】×100%,最终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或审核)结果为准。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L,其他约定:5.2支付酬金1、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费(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每年支付一次,计费额度=签约合同价*当期已完成工程量价款/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7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余款待结算审核出具报告后30日内付清。2、结算审核:结算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支付至该部分费用的95%,余款待二审审核报告出具后30日内付清。工程结算核(增)减追加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计取:核减追加费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核增追加费按核增额(核增、核减不相抵)为基数计算,取费费率为5%;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支付。3、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在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完成后30日内付清。本项目合同款由宁波晟元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付,付款前咨询人需向付款方提交书面申请,并开具等额合规的增值税发票。5.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电汇、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收取及退还:肆万元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退还。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6.2合同解除6.2.2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20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视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7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按通用条款规定。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按通用条款规定。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8.6分包本项目非关键非主体内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允许分包,分包单位需具备承接此事项的相应资质。项目组人员配备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拟担任的职务有何种资格证书备注1周洋男35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浙江省金牌造价师2张丽丽女41高级工程师组长(造价咨询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3谢芳冠男4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浙江省优秀造价师4夏跨腾男33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5满丹漪女31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6夏广林男3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7徐斌男28工程师造价组员(公路)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交通)8张海波男38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9陈冬媚女4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浙江省优秀造价员10屠健荣男33工程师造价组员(市政)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11潘伟强男34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浙江省优秀造价从业者12章妙苗女37高级工程师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13杨金才男36/造价组员(安装)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工程 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