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
一、合同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编号:11N0127210752024401
原公告的采购合同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 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合同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18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合同
变更内容: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对原合同内容变更如下:一、原合同第二.2条约定的“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10天”变更为“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60天”二、原合同第二.2.(1)条约定的“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变更为“2025年6月19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三、原合同第二.3条约定的“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10天”变更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60天”。四、原合同约定的合同金额及其它条款不变,继续执行。五、本协议一式六份,为原合同的补充条款,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变更日期:2025-04-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甲乙双方于 2024年12月18 日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乙方承担“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技术服务工作,2、截止签署本协议前采样钻探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现场实际钻探情况,实际工作量远超出了项目招标时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工作量,加之地块内填层种类、分布区域、厚度以及钢筋混凝土填层带来的钻探难度,导致钻探、采样、检测和数据分析等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 话:13623541124
五、附件
附件信息:
合同.pdf
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 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合同(11N0127210752024401).pdf
技术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承接主体):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编号:1407022024CGK00098)第1页共9页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07号乙方(承接主体):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二巷3号国安大厦A座13层13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2、项目内容:(1)对地块内土壤及填沟区域填存物进行调查,通过钻探、采样、检测、分析等手段,以我国现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为依据,判断本地块的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若存在污染,则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的具体分布及污染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编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第2页共9页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根据地块环境调查结果,结合地块规划利用方式,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计算等多个内容,开展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土壤和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判断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若不可接受,则确定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并划定修复或风险控制范围和土方量等,编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二、服务项目及要求1、服务对象:本项目由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实施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60天。1、2025年6月19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60天。4、服务数量:两项工作5、服务标准:(1)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法律、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为甲方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6、提供服务的地点:晋中市7、服务成果:《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第3页共9页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供书面成果报告和电子报告。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玖万伍仟贰佰陆拾元整(¥9395260.00元)(含税)。四、付款方式1、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50%的费用;(2)完成《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的80%(包括首次支付金额);(3)如经甲方决定不再进行第二项风险评估工作,则按总金额8995260元结算支付剩余费用。(4)如需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20%尾款。2、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坞城路支行第4页共9页银行账号:157088291开户银行行号:3051610090983、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五、验收内容:提交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技术审核通过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附件,以及项目完成过程中的其它成果资料。六、甲乙双方权责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督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指派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对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甲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尊重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完成的“技术文件”和调查结果。(6)甲乙双方要精诚合作,全力配合,发挥各自专长和技能,调动资源,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8)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技术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提供不了的,应当全程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与人员,确保资料收集工作顺利推进。第5页共9页2、乙方责任(1)按标书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组建专业精干技术队伍,承担此项任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质控,接受甲方的监督。(4)按标书承诺的技术路线,认真、严谨开展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文件”。(6)合理规划工作时间,按承诺时间完成工作。(7)甲乙双方要精诚合作,全力配合,发挥各自专长和技能,调动资源,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8)乙方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工作人员,全程做到安全作业、环保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七、不确定性及免责条款1、调查过程中如有第三方个人或单位影响调查进程的,甲方应配合协调解决,经甲方认可的项目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2、钻探采样过程中如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样品,乙方必须依法上报,因此造成项目延期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第6页共9页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十、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因自身工作失误、操作不当导致完成的技术报告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的,乙方应无偿修改补充或重新工作直至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逾期提交成果的,按本条第2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2、如遇特殊原因需延期履约的,乙方应在特殊原因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甲方同意后,合同可以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未申请合同延期,又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服务或递交报告,每延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迟延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十一、保密条款为明确双方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条款详见保密协议。十二、不可抗力1、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第7页共9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1、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第8页共9页签署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2025年04月16日签约日期:2025年04月16日第9页共9页技术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乙方(承接主体):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编号:1407022024CGK00098)第1页共9页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207号乙方(承接主体):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二巷3号国安大厦A座13层13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名称: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2、项目内容:(1)对地块内土壤及填沟区域填存物进行调查,通过钻探、采样、检测、分析等手段,以我国现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为依据,判断本地块的土壤、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若存在污染,则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物的具体分布及污染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编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第2页共9页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根据地块环境调查结果,结合地块规划利用方式,通过危害识别、暴露评估、毒性评估、风险表征以及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计算等多个内容,开展健康风险评估,计算土壤和地下水中单一污染物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判断是否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若不可接受,则确定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并划定修复或风险控制范围和土方量等,编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二、服务项目及要求1、服务对象:本项目由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实施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210天。1、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合同期限届满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3、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10天。4、服务数量:两项工作5、服务标准:(1)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法律、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为甲方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6、提供服务的地点:晋中市7、服务成果:《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第3页共9页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向甲方提供书面成果报告和电子报告。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佰叁拾玖万伍仟贰佰陆拾元整(¥9395260.00元)(含税)。四、付款方式1、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首次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50%的费用;(2)完成《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额的80%(包括首次支付金额);(3)如经甲方决定不再进行第二项风险评估工作,则按总金额8995260元结算支付剩余费用。(4)如需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完成《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20%尾款。2、乙方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坞城路支行第4页共9页银行账号:157088291开户银行行号:3051610090983、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五、验收内容:提交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技术审核通过的《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榆次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第五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区块-2地块(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迁建项目拟供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附件,以及项目完成过程中的其它成果资料。六、甲乙双方权责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督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指派项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对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甲方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尊重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完成的“技术文件”和调查结果。(6)甲乙双方要精诚合作,全力配合,发挥各自专长和技能,调动资源,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8)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技术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提供不了的,应当全程配合乙方协调相关单位与人员,确保资料收集工作顺利推进。第5页共9页2、乙方责任(1)按标书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组建专业精干技术队伍,承担此项任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质控,接受甲方的监督。(4)按标书承诺的技术路线,认真、严谨开展工作,编制完成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技术文件”。(6)合理规划工作时间,按承诺时间完成工作。(7)甲乙双方要精诚合作,全力配合,发挥各自专长和技能,调动资源,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8)乙方要严格管理自己的工作人员,全程做到安全作业、环保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任何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七、不确定性及免责条款1、调查过程中如有第三方个人或单位影响调查进程的,甲方应配合协调解决,经甲方认可的项目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2、钻探采样过程中如发现涉及“刑事案件”的样品,乙方必须依法上报,因此造成项目延期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第6页共9页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3、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十、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因自身工作失误、操作不当导致完成的技术报告不能通过专家评审的,乙方应无偿修改补充或重新工作直至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乙方逾期提交成果的,按本条第2项承担逾期违约责任。2、如遇特殊原因需延期履约的,乙方应在特殊原因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甲方同意后,合同可以延期,乙方不承担责任。如乙方未申请合同延期,又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供服务或递交报告,每延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作为迟延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十一、保密条款为明确双方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相关条款详见保密协议。十二、不可抗力1、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第7页共9页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1、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2、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第8页共9页签署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山西中环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2024年12月18日签约日期:2024年12月18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