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施工质量检测采购合同公告(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200-HQGC-G2025-0007002
二、合同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包2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200-HQGC-G2025-0007
四、项目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楼303号

联系方式:13815928812
供应商(乙方):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马群大道3号
联系方式:185025161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施工质量检测项目2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技术部分
联系方式:18502516114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6 17:22:3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现代工程)2025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合同.pdf

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合同(项目编号:GC2025003)甲方(招标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成交人):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泰州市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政府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SZC-321200-HQGC-G2025-0007),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此合同。一、说明受甲方委托,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组织了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的公开招标,经评标小组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乙方承包本项目。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2.项目地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工作内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包2:主要为普通国省道和快速路路面日常养护、养护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普通国省道建设工程市级管理质量检测等提供检测服务。三、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4)其他合同文件。(5)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四、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姓名盛海荣身份证号321111198310054933技术负责人:姓名张树平身份证号321123197911034111五、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费用及结算方式1.合同类型:优惠率合同2.合同签订优惠率:中标优惠率45%3.付款方式:乙方将工作成果提交给甲方,并提交检测工作量清单,甲方确认后支付计量价的97%,余款待审计完成后付清(无息)。结算价不超过100万元。注:(1)检测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标准单价*(1-45%)。检测项目数量以实际为准。(2)项目标准单价以交质公〔2016〕8号文的附件“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参考价格”的标准(或无人机航测取费标准)为准,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3)无人机航测取费标准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版)》,航测范围为公路红线范围,按面积计费。序号工作内容元/平方千米1无人机航测(公路)78409.97(4)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成果:根据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查通报、质量得分、项目质量情况分析报告等。4.缺陷责任期:无。5.质保金:无。七、乙方需要提交的资料套数:1套(同时提交电子版)。八、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0%,以保证乙方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甲方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九、合同生效和终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十、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错误、不准确,造成工期延误或返工时,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停工费或返工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在双方协定期限内达到甲方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认定的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合理支出);因乙方原因(包括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一、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将部分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完成。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包2的甲方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乙方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包2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影响合同履行的,可按照合同中关于合同解除的约定处理。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甲方责任。(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项目。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工作关系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工作关系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事,不得损害甲方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交)竣工后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包2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乙方: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2026年度施工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包2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第6页共8页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第7页共8页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贰份。甲方:,乙方:江苏现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施工质量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