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一、合同编号:11N69363961520241601

二、合同名称: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DGC2024-054
四、项目名称: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许村镇人民大道2688号
联系方式:18768347980
供应商(乙方):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江苑路6号1620室-1
联系方式:1358637198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 数量:12.00 单价(元):86946.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采购1项,共一个标项。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043352.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2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翁金线周边秩序管理服务合同.pdf

翁金线周边秩序管理服务合同.pdf

7-E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GC2024-054预算金额:108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GC2024-54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采购1项,共一个标项。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叁仟叁佰伍拾贰元整,人民币(小写)¥1043352元。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合同价含所有税费(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办公费、不可预见费、招投标费用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含税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1.付款手续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合法发票原件(每次付款时提交,发票上应注明合同编号)、《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出具的付款证明或采购人签收的“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单位财务部门在一个月内支付。2.付款时间本项目按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考核支付相应服务费。1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凭中标人的合法收据不计息退还(不计息)。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5.1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以上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允许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范围与内容(一)范围:翁金线、翁埠路及翁埠农贸市场周边(二)内容:1.市容市貌整洁有序1.1、整治沿街店铺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沿街店铺外观整洁、有序,重点加强对沿街店铺特别是餐饮店(早餐店、小吃店)、水果店、杂货店、五金店、电瓶车店的管控力度。未经审批,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售卖。1.2、整治公共场所乱晒乱挂和乱堆乱放现象。沿街两侧的公共场所护栏、电杆、树木等设施上无晾晒、吊挂毛巾、衣物、拖把等物品。沿街店门前无堆放杂物。加强对临时占道堆放物品行为的监管,建设施工工地有统一规范设置围挡。1.3、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强化对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力度,并统一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强化巡查管理力度,严禁在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1.4、整治街面乞讨、卖唱、打牌等行为。如乞讨、卖唱、打牌、下棋、聚众看热闹等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2·:2.建(构)筑物立面清爽美观2.1、加强对乱设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严禁各类违规广告。及时督促业主对残缺破损、断字缺亮和陈旧腐蚀招牌进行修复、更换和拆除。无违章设置的广告牌及横幅,无落地广告牌、灯箱;人行道绿化带内无大、中型广告。2.2、加强对建(构)筑物外观乱象的管理。发现楼顶、墙体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及时报告,并督促广告设施业主加强维护。对乱张贴、乱喷涂小广告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理。外墙立面、阳台上无违规搭拉、吊挂或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清理。2.3、强化户外广告风貌的管理。户外招牌设施的形状、规格、色彩应与街面环境相协调,定期检查维护,景观灯饰无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等现象,发现后及时报告并通知责任人整改。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3.1、强化餐饮店排污管控。加强检查并督促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清洗维护。餐饮店经营场所污水、垃圾处理规范。禁止在店外人行道上宰杀鱼类、活禽等。3.2、强化“特殊”店的管控。对街面废品回收、快递、维修、装饰、清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等门店加强管控,严格落实污染环境防控相关措施和市容秩序管理规定。3.3、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上门宣传,不断推进“门责制”落实,街头、路边和闲置地无乱倒垃圾现象。发现此类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置。3.4、加强对背街小巷的管理。城市管理工作要“面子”更要“里子”。在做好主干道及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背街小巷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治全方位、无死角。二、应对措施(一)人员配置1、男;年龄:18-50周岁;女;年龄:18-45周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人员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体貌端正、身体素质好、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心健康者。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市容环境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为人正派,具有正义感。无违法犯罪记录。3、着统一服装、配备必要的通信装备,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规范执勤,对区域内的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4、在巡查和作业过程中,要恪尽职守,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区域社会秩序和市容整洁。5、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不旷工。当班期间不得睡觉、看书、看报,不得饮酒、吸烟,严禁赌博,保持昂杨的精神状态。3-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前、后班交接时,应详尽交接事项、准确地进行记录,尚未完成的事项要交接清楚。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真心实意为为群众排忧解难。8、加强自身安全的保护,提高安全意识,学习并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知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工作时间每8小时一个班次,每天10个班次,具体班次根据采购人确定。(三)实施手段1、以“严格的制度、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特别能战斗的”的准军事化管理、统领一切工作与行动;2、以“宜传、阻拦、劝导、巡查、干扰、固守、报告”的方式履行工作职责;3、以“点”(特定区域、重点区域、难点设岗固守)、“线”(道路、街面)、“面”(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的管理方法,逐个击破。达到常态、长效的管理目标;4、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以敢于打硬仗的液光精神,完成购买服务方赋予的一切任务。(四)管理人员职责与考核1、市容环境管理(队长)岗位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2)负责对队员日常工作的管理、考勤和考核工作。负责市民投诉处理工作。(3)负责对各区域内工作任务、要求,进行协调派遣和督办工作。(4)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专业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5)负责对各类市容管理的有关信息的整理、归档,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市容环境管理人员(队员)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委托方划分的责任区域,对区域内道路的巡查管理,及时纠正乱设摊行为;(2)对区域内道路的乱堆物料、施工维护、占道广告灯箱、沿街晾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反复性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整改;(3)对区域内道路的越门经营,根据市综合执法局的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劝阻。(4)及时发现在规定的区域内设摊,不得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不得擅自拉设电线等;(5)负责车辆停放定点、定位,并按统一朝向停放,不准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有序。(6)负责区域内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纠正乱设摊行为。4-(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服务质量要求:(1)《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海宁市许村镇等市容环境相关规定;(3)其他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4)管理服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第六条双方职责6.1甲方职责(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2)按照《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3)因日常作业需要,及时提供材料并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6.2乙方职责(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档案,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等;(3)遇省、市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5)应安全、优质地开展管理作业,并承担管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造成乙方执行合同困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7.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完成管理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7.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乙方仍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合同。7.4对与甲方协商一致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果更改,须另外与甲方协商。7.5甲方须按约定分期支付合同经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8.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8.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8.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5重火灾、洪水、地震甲方: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高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68号4印旭楼411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6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06768198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账号:88110801011901945670日期:二〇二年月且日期:二0二年月日6:廉政合同(范本)甲方(发包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为促进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优质、高效、有序地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合同,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酒(四)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该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V(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廉政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准接受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私房建设、住房装修人工、材料7-。和相关服务;不准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借款;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将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到乙方兼职;不准和乙方合股经营或参与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任何业务。第三条乙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乙方应当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二)乙方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三)乙方不得在业务活动中以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私房建设、住房装修人工、材料和相关服务;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工程结束后,乙方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对其在施工期间有关费用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非法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追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更换有关人员或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8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4份,双方各执2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份。第八条其他约定根据廉政合同签订对象不同,选择以下第一方式,组织廉政管理会议:(一)签订对象为施工、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参加的廉政会议;如签订对象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材料设备采购及其他服务类单退的,由甲方定期召开甲、乙双方参加的廉政会议。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2年3月10日115年5月10日9同审柒将保合用途金件市购务经手人光对日期2005.20部门负责人意见118日期2022.110分管领导意见日期20253.10要领导意见20253.107-E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GC2024-054预算金额:108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GC2024-54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第二条合同标的本次采购的是许村镇翁金线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采购1项,共一个标项。第三条合同价款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肆万叁仟叁佰伍拾贰元整,人民币(小写)¥1043352元。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合同价含所有税费(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办公费、不可预见费、招投标费用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含税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1.付款手续结算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材料:合法发票原件(每次付款时提交,发票上应注明合同编号)、《采购合同》复印件、采购人出具的付款证明或采购人签收的“项目验收单”等相关资料。采购人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提交至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单位财务部门在一个月内支付。2.付款时间本项目按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考核支付相应服务费。1第四条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后由采购人凭中标人的合法收据不计息退还(不计息)。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5.1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除以上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同时也不允许分包。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服务范围与内容(一)范围:翁金线、翁埠路及翁埠农贸市场周边(二)内容:1.市容市貌整洁有序1.1、整治沿街店铺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现象。沿街店铺外观整洁、有序,重点加强对沿街店铺特别是餐饮店(早餐店、小吃店)、水果店、杂货店、五金店、电瓶车店的管控力度。未经审批,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售卖。1.2、整治公共场所乱晒乱挂和乱堆乱放现象。沿街两侧的公共场所护栏、电杆、树木等设施上无晾晒、吊挂毛巾、衣物、拖把等物品。沿街店门前无堆放杂物。加强对临时占道堆放物品行为的监管,建设施工工地有统一规范设置围挡。1.3、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强化对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力度,并统一停放至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强化巡查管理力度,严禁在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1.4、整治街面乞讨、卖唱、打牌等行为。如乞讨、卖唱、打牌、下棋、聚众看热闹等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制止。2·:2.建(构)筑物立面清爽美观2.1、加强对乱设户外广告的管理。规范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严禁各类违规广告。及时督促业主对残缺破损、断字缺亮和陈旧腐蚀招牌进行修复、更换和拆除。无违章设置的广告牌及横幅,无落地广告牌、灯箱;人行道绿化带内无大、中型广告。2.2、加强对建(构)筑物外观乱象的管理。发现楼顶、墙体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及时报告,并督促广告设施业主加强维护。对乱张贴、乱喷涂小广告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理。外墙立面、阳台上无违规搭拉、吊挂或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清理。2.3、强化户外广告风貌的管理。户外招牌设施的形状、规格、色彩应与街面环境相协调,定期检查维护,景观灯饰无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以及设施损坏等现象,发现后及时报告并通知责任人整改。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3.1、强化餐饮店排污管控。加强检查并督促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和定期清洗维护。餐饮店经营场所污水、垃圾处理规范。禁止在店外人行道上宰杀鱼类、活禽等。3.2、强化“特殊”店的管控。对街面废品回收、快递、维修、装饰、清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等门店加强管控,严格落实污染环境防控相关措施和市容秩序管理规定。3.3、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要求。积极上门宣传,不断推进“门责制”落实,街头、路边和闲置地无乱倒垃圾现象。发现此类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处置。3.4、加强对背街小巷的管理。城市管理工作要“面子”更要“里子”。在做好主干道及重点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背街小巷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确保辖区市容环境整治全方位、无死角。二、应对措施(一)人员配置1、男;年龄:18-50周岁;女;年龄:18-45周岁;文化程度:初中以上;人员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体貌端正、身体素质好、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身心健康者。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市容环境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为人正派,具有正义感。无违法犯罪记录。3、着统一服装、配备必要的通信装备,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规范执勤,对区域内的道路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置。4、在巡查和作业过程中,要恪尽职守,敢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区域社会秩序和市容整洁。5、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不旷工。当班期间不得睡觉、看书、看报,不得饮酒、吸烟,严禁赌博,保持昂杨的精神状态。3-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前、后班交接时,应详尽交接事项、准确地进行记录,尚未完成的事项要交接清楚。7、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真心实意为为群众排忧解难。8、加强自身安全的保护,提高安全意识,学习并掌握安全管理相关知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二)工作时间每8小时一个班次,每天10个班次,具体班次根据采购人确定。(三)实施手段1、以“严格的制度、铁的纪律、过硬的作风,特别能战斗的”的准军事化管理、统领一切工作与行动;2、以“宜传、阻拦、劝导、巡查、干扰、固守、报告”的方式履行工作职责;3、以“点”(特定区域、重点区域、难点设岗固守)、“线”(道路、街面)、“面”(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的管理方法,逐个击破。达到常态、长效的管理目标;4、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以敢于打硬仗的液光精神,完成购买服务方赋予的一切任务。(四)管理人员职责与考核1、市容环境管理(队长)岗位职责(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办法。(2)负责对队员日常工作的管理、考勤和考核工作。负责市民投诉处理工作。(3)负责对各区域内工作任务、要求,进行协调派遣和督办工作。(4)负责对责任主体问题的处置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做好与各专业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5)负责对各类市容管理的有关信息的整理、归档,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市容环境管理人员(队员)岗位职责(1)严格按照委托方划分的责任区域,对区域内道路的巡查管理,及时纠正乱设摊行为;(2)对区域内道路的乱堆物料、施工维护、占道广告灯箱、沿街晾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反复性行为及时进行劝导整改;(3)对区域内道路的越门经营,根据市综合执法局的管理要求及时进行劝阻。(4)及时发现在规定的区域内设摊,不得乱搭乱建、乱吊乱挂,不得擅自拉设电线等;(5)负责车辆停放定点、定位,并按统一朝向停放,不准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规范有序。(6)负责区域内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纠正乱设摊行为。4-(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三、服务质量要求:(1)《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海宁市许村镇等市容环境相关规定;(3)其他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4)管理服务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第六条双方职责6.1甲方职责(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乙方作业人员的配置及到位情况;(2)按照《招标文件》对乙方作业质量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考核;(3)因日常作业需要,及时提供材料并协助乙方协调各有关单位。6.2乙方职责(1)接受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建立日常作业管理档案,每月有计划和总结;(2)按月向甲方报告作业和管理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每月作业人员及管理员的详细名单、联系电话及奖励费开支情况等;(3)遇省、市等举行大型活动或其他创建突击活动时,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相关规章制度。(5)应安全、优质地开展管理作业,并承担管理作业中的安全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造成乙方执行合同困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7.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不能完成管理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7.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形象严重损害的,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乙方仍不能按照合同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终止合同。7.4对与甲方协商一致的计划措施,乙方必须遵照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如果更改,须另外与甲方协商。7.5甲方须按约定分期支付合同经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不可抗力8.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8.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8.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5重火灾、洪水、地震甲方: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高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68号4印旭楼411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6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067681980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嘉兴海宁支行账号:88110801011901945670日期:二〇二年月且日期:二0二年月日6:廉政合同(范本)甲方(发包人):海宁市许村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承包人):浙江祥通市容服务有限公司.为促进甲乙双方在业务活动中优质、高效、有序地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廉政合同,并作为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酒(四)建立健全的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该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V(六)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政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二)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三)甲方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廉政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如违反规定,除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准接受乙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准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私房建设、住房装修人工、材料7-。和相关服务;不准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乙方借款;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将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安排到乙方兼职;不准和乙方合股经营或参与管理工作有关的其他任何业务。第三条乙方廉政管理的义务(一)乙方应当了解甲方有关廉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遵守执行。(二)乙方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按时出席甲方召集的廉政管理会议。(三)乙方不得在业务活动中以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礼品、礼金、消费卡;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或私房建设、住房装修人工、材料和相关服务;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四)工程结束后,乙方自觉接受监督部门对其在施工期间有关费用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非法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追缴;贿赂甲方工作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更换有关人员或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8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4份,双方各执2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决定。本合同一式份。第八条其他约定根据廉政合同签订对象不同,选择以下第一方式,组织廉政管理会议:(一)签订对象为施工、监理、全过程咨询单位的,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甲、乙双方参加的廉政会议;如签订对象为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材料设备采购及其他服务类单退的,由甲方定期召开甲、乙双方参加的廉政会议。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2年3月10日115年5月10日9同审柒将保合用途金件市购务经手人光对日期2005.20部门负责人意见118日期2022.110分管领导意见日期20253.10要领导意见20253.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乱设摊、越门经营、非机动车停放等秩序管理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