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标准化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08001
二、合同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包一水产养殖总公司、沿湖村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023-YZJY-C2025-0008
四、项目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山阳镇

联系方式:13852520700
供应商(乙方):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藏军洞路18号
联系方式:1589574654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包一水产养殖总公司、沿湖村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联系方式:15895746545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422100.00元
合同金额:242.2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80天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6 15:51:24
九、其他补充事宜:

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 采购合同 包一.pdf

.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包一)合同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08-0001.采购合同甲方: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乙方: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合同条款及格式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包一项目编号:JSZC-321023-YZJY-C2025-0008甲方(采购人/买方):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乙方(供应商/卖方):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见证方: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扬州建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1、合同组成下列关于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还包括:(1)合同条款;(2)响应承诺函;(3)最后报价表;(4)报价明细表;(5)工程方案及服务承诺;(6)成交通知书;(7)图纸;(8)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工程概况22.1工程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22.2工程地点:宝应县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和沿湖村区域2.3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等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范围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5工期:本工程工期80天,于2025年4月日开工,2025年7月日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6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必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处以成交合同价的5%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12.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贰万贰仟壹佰元,¥:2422100元。22.7.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格明细清单见投标清单附件,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2.7.2本工程结算价须经甲方认可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确定。2.7.3合同价中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在投标报价时为不可竞争费,费率或费用为招标清单提供的费率或费用。工程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规费按有权部门核定的费率结算,工程付款时凭增值税发票方可付款。2.7.4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照现场、招标清单、施工图核实有关工程量,若有调整或变化报跟踪审计单位审核。2.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价款70%,工程经审计后,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付至工程审计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保修期满),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按审计价付清。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承包人应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3、甲方权利义务3.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3.2指派侯绪兵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施工工程中严格控制变更;发出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指令;对支付工程款进行审核等。3.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以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监理合同中明确的相关工作;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变更、经济签证、工期延误等。3.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4、乙方权利义务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4.2指派李寿飞为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21216191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作为承包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地施工现场进度、质量、安全工作,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等经济利益事项行使签字权,本工程的所有文件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后视为乙方已确认的事实。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公章后递交甲方。14.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3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4.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树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4.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4.8乙方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甲方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与甲方一起办理相应手续。4.9保证工地的管理井然有序,无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加强卫生管理,无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现象;严禁以放慢施工速度和停工要挟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发生的工程量按照中标单价的双倍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本工程所用水、电由乙方统一挂表管理,水电费用按实结算,均由乙方承担。5、税费5.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5.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6、履约保证金6.1乙方交纳合同金额5%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至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乙方递交材料后10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逾期未退还履约保证金,应当按照银行同期借款利息偿还。2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至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乙方递交材料后10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凭甲方签署的验收报告,至甲方处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将工程及其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4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b)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关于工期的约定及其他相关的约定7.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7.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但不增加费用。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但不增加费用。7.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政府环保、安全等要求引起的暂停施工时间不包含在总工期内,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及质保的约定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最新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8.2乙方自行考虑为完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所发生的施工赶工措施,甲发不再额外增加此类费用。8.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关现行的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满足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的合理要求,质量标准为合格。8.4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因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质量标准、施工规范、检验验收等方面的调整,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无论这种调整是否会增加乙方的费用。但工程量变化的除外。8.5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未经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不得擅自进入下一施工阶段。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8.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8.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L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乙方竣工日期。8.8本工程应符合国家环保质量要求,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8.9工程交付尚未使用期间凡属工程遗留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甲方将组织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8.10通过验收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必须将施工队伍、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等全部撤清,所有建筑垃圾等必须清运,保持施工现场平整、整洁,塔吊、井架基础等清理完成,如不清5运,甲方委托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决算中扣除;甲方提供的现场设施应完好,损坏需赔偿。8.1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届满前,乙方须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使本工程达到合同所要求的条件及甲方认为合格的程度。8.1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日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维修最迟应在24小时内到场抢修。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场抢修,或自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仍未给予回复,或连续2次维修仍未能解决问题、修补或消除缺陷的,甲方可自行或直接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该等费用,同时该部分工程的保修期相应顺延。8.13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中标项目经理在施工阶段必须常驻工程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如更换,被更换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所完成工程业绩等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相应条件,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8.14甲方及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在甲方或监理人认为行为不轨或在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及甲方或监理人认为其在现场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被要求撤换的人员应从速替换,无甲方的批准不得重新进入现场工作。否则,甲发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设主管部门处理。8.15遵守政府和甲方对施工现场的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16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制度、会议、通知等形式的管理,以整个项目全局为重,除履行合同义务外应积极配合其他进场施工单位完成项目目标。甲方对确有证据证明乙方配合、协调不力的行为有权予以罚款。8.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勒令乙方退场,并且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现场已完成工作量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定。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8.18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发生诉讼或仲裁的,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9、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9.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1)固定价格(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其它合同以外价款的调整方法为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项目特征相同)按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江苏省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6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14)448号)、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4)20号)等,具体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经甲方(监理方)确认后报甲方安排的审计部门核定。(2)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9.2结算本工程结算价需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具体如下:(a)本工程结算价需经有关部门审定确认,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基本费及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结算时按有关部门核定调整。(b)乙方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提交结算送审资料进行结算。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报送的关于工程量变更等导致工程款变化的结算资料不作为审查的依据。(c)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如有缺项(如试验记录、调试记录等),则视为该项工序现场未做,在工程结算中此部分费用将予以扣除。(d)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单位审核为准。(e)乙方需提供增值税发票。10、关于材料及配件供应的约定10.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及配件、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0.2工程项目中所用所有主材必须征得甲方认可,甲方保留主材甲供的权利。10.3乙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设施,应按甲发要求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设施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0.4乙方自购材料、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不符合环保、卫生要求的,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甲发造成的经济损失。11、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1.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11.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11.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7.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1.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11.5本建筑安装工程必须达到现行版的国家及江苏省的一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若本工程实施期间有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出台,则仍应满足新的标准要求。11.6在整个合同期内,乙方应在现场委派一位安全负责人,由他出席甲方召开的安全会议,按甲方的要求提交安全报告和建议,并负责监督保持安全习惯。本工程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标准为国家现行规范。乙方必须保持经常性的例行自检,对每次的检查结果实行公布,并记录在案。11.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好所有的施工机械、工器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每日工完场清,未使用完的材料按甲方规定或重新入库或就地堆放整齐,乙方应将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垃圾堆放点。如果发现未达到要求,建筑垃圾乱堆、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乙方应立即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由乙方支付,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情节严重的在例会中通报批评,甚至罚款。如果乙方拒绝及时进行场地清理(不论该场地是否为乙方责任范围),甲方有权另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其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按合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11.8本工程所涉及的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均已在合同价款和合同计价方法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11.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或工伤(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乙方承担。11.10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按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发和监理。如因此造成甲发承担责任的,甲发有权向乙方索赔。12、奖励和违约责任12.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0元/天违约金,逾期竣工超过30天的甲方及委托采购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12.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否则每更换项目负责人一次,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5000元;项目管理班子其它人员每更换一次,或项目经理月到位率不足80%的,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3000元;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月到位率达不到90%的,每人次罚500元。12.3项目经理有事离开须经甲方和监理同意,未经甲方和监理人同意,不在工地现场,甲方将处以1000元/天(次)的罚款,从到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如项目经理连续5天或一个月累计10天不在现场,甲发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报相应的建8设主管部门处理。投标承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善或其它不履行投标承诺的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处以1000元的处罚。所有处罚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12.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2.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2.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2.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12.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2.9甲乙双方应严格履约,如违约,由违约方承付本合同标的总价5%的违约金给受损方,并赔偿受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12.10乙方要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的冲洗及工地出入口的清理保洁工作,不得污染城市道路,否则处于3000元/次的罚款。13、不可抗力13.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13.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日以上时,甲乙双方及时解除合同;13.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等。14、纠纷解决办法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4.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分包和转让16.1本合同不得转让。16.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917、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应在甲方、乙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7.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由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见证方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壹份。17.3本合同服务实施期间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进行处理。17.4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随项目的深化,如合同内容需修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31并签署书面修改协议,提交一份给见证方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7.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代表签字:887.L乙方(单位盖章):HTT地址:电话:代表签字:见证方(单位盖章):地址:电话: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02年4月110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包一(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新建水泥路、新建尾水处理区、新建拆建涵洞、新建三池两坝等质量问题造成的需返工维修的情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1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审定价的3%。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2)未尽事宜按法律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8871760F380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HH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HH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2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议书甲方: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乙方: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项目概况1、工程项目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2、工程地点:宝应县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和沿湖村区域3、施工范围:新建水泥路、新建尾水处理区、新建拆建涵洞、新建三池两坝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项目期限自2025年4月日起开工至2025年7月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一)安全生产目标1、四级及以上死亡事故为零;2、设备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3、火灾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4、爆炸事故为零;5、职工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6、中毒死亡事故为零;7、重伤事故发生率不超过;8、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二)文明施工目标(指省级、市级)13·1、创文明工地;2、创文明工地样板(示范);(三)职业健康目标1、杜绝发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2、杜绝发生3人以上同一种职业病因引起的职业病;(四)环境目标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四、甲方责任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2、甲方由侯绪兵同志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由李寿飞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负责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5、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专项资金的提取,专列账户,专款专用情况,并督促乙方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8、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9、组织对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10、负责组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1411、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I12、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验收情况。13、督促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情况,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4、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1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6、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情况。1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五、乙方责任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李寿飞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2、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李寿飞同志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方要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4、按甲方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415特种作业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1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13、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14、乙方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15、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图集》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16、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17、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随意拆除和挪动。1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16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19、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20、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2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2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23、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2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25、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表。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1、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考核办法按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七、其他1、在施工中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书》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2、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由甲方贰份、乙方贰份,见证方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壹份。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17甲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HIIT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职务)(姓名)(姓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20年11日日期:202年Y月1日18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n建设单位: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江苏皇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工程名称:山阳池塘标准化改造(山阳镇水产养殖总公司等3村)为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推进勤政廉政建设,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1、甲乙丙三方在建筑活动中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所有各项优惠条件均在签订的业务合同中注明。2、甲乙丙三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不搞不正当交易。3、甲乙丙三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行贿受贿,不接受或提供馈赠,不搞有可能影响工程建设秩序或超标准的招待活动。4、甲乙丙三方如发现其中一方或两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权抵制并督促其予以纠正,若不奏效,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5、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的不廉洁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给另一方或另两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6、本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8811760P7、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由甲方贰份、乙方贰保,见证方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执壹份。甲方代表:Z芳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025年1月日2年月日0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池塘标准化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