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采购合同公告(毕节市中医医院2025)
【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毕节市中医医院_中标合同
项目名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
项目编号:
P52050020250001FO
分包名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
合同名称:
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的合同
合同金额:
433,552.62元
合同币种:
人民币
甲方:
毕节市中医医院
乙方:
贵阳德森商贸有限公司
文件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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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试剂耗材采购合同(上网).pdf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项目编号:P52050020250001FO分包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合同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非集中带量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的合同合同金额:433,552.62元合同币种:人民币甲方:毕节市中医医院乙方:贵阳德森商贸有限公司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试剂耗材采购合同12025-3y合同号:甲方(采购方):毕节市中医医院乙方(供应商):爱阳德森负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2025年3月25日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产生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货物清单及合同价格甲方向乙方采购下列项目的货物,乙方承诺向甲方供货,项目清单见附件。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与参加投标时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相符,如发生所供货物与乙方投标时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不相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需要冷链运输的货物,未按要求执行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反馈给相关行政部门。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医学行业质量标准。乙方应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必须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并且提供质量保证,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履约保证乙方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向甲方账户缴纳本合同项目预算总价5%的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期内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下列规定1、乙方在供货期间严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供货,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等不可抗拒因素的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2、乙方将承担试剂供货期间试剂所用设备的维修、保养、每年一次的年检、仪器校准(需到仪器生产厂商购买校准包对仪器光路、温控、加样、机械等系统进行校准),并形成校准报告,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所提供所有试剂项目的性能评价,所用的试剂及耗材由乙方免费提供。性能评价未能满足相关行业要求的,甲方有权更换试剂生产厂商,直到满足要求。4、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或应当接到通知之日起,乙方中标的产品能按甲方需求及时供货(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供货期最长不超过一周,否则视为不诚信违约,合同期内有三次以上不能按时供货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如有质量问题,查明是乙方进货渠道不正规造成的,除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应由乙方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乙方无条件退出甲方市场。6、乙方须定期对所供试剂进行对账,确认往来款项,并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合同终止后须在90日内完成对账及办理结算工作,若超过规定时限,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在合同有有效期内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试剂耗材库房。五第五条:服务乙方应保证履行《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质量及货源保证书》、《毕节市中医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采购配送承诺书(供应商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和《产品质量保证书》的要求。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收货单据。第六条:验收乙方将所供货物运至甲方库房,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送货清单(送货清单必须按照产品注册证的名称开具)、检验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付款凭据资料,进口货物需要提供相关进口证明,如医院另有要求,须入库前粘贴条码。如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相关文件规定,乙方必须在规定工作日内及时更换有关货物,使最终达到合同或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书面保证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的赔偿承诺。第七条:培训乙方应对甲方的临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第八条:货款的支付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经组织专人验收合格完成入库,设备科会计核准入库价格并经审计科对采购流程合规审计签后,按甲方单位的付款流程按月结算支付。第九条:其他约定1、乙方保证提供24小时技术支持。2、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材质完全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提供质量保证。3、乙方承诺接受甲方服务考核。甲方每季度对乙方进行一次服务考评,考评出现两次以上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供货,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下一年度乙方不能在甲方医院继续供货。4、本合同期限暂定1年,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签订单价不定数量,数量由甲方单位根据需求,每批通知中标单位供货;合同期内,如市场价格下调,中标材料价格须相应下调。如遇市场价格上浮,不作调整。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的,则合同自动终止。第十条:违约责任合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导致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或延迟履行交付成交产品,经甲方准许延期内,乙方仍未能履行或部分未履行交付部分或全部成交产品,因乙方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乙方须补足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2、如果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评审的其他成交产品或入围替代产品。乙方应对购买替代产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入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甲方医院专家委员会或采购小组评审裁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后果。甲方所需货物由候补入选商替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所中标的品牌和型号供货。如果投标产品中标后不能供货的,第一次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除100%的履约保证金,三次以上的将作为不诚信供应商记录在供应商评价档案内。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并且引起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因诉讼产生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负担。第十二条:保证承诺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四条: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1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有效期从2025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4、本合同提及相关文件均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T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卢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受委托人(签字)明洪受委托人(签字):222000760717地址:地址:毕节市清毕路32号r邮编:550014邮编:551700厂章.电话:电话:0857-8301526传真传真:0857-830152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时间:2025年4月日时间:2025年4月15日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外诊断试剂、耗材配送服务E包凝血与止血、流式细胞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