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 电梯桥 卫生间位置标识 男女卫生间标识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500-DCZX-G2024-0046002
二、合同名称: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标志标牌)补充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500-DCZX-G2024-0046
四、项目名称: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标志标牌)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公安局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方式:13862088007
供应商(乙方):苏州市唐人营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科创大厦11楼1105室
联系方式:139136064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标志标牌)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及相关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391360648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010.00元
合同金额:4.001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0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6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6 16:46:5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标志标牌)补充合同.pdf

补充协议项目名称: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标志标牌)补充协议项目编号:JSZC-320500-DCZX-G2024-0046甲方: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章明电话:13812757795乙方:苏州市唐人营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731785315Y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正路8号科创大厦11楼1105室联系人:徐小波电话:139136064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共何规定的服务。医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甲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1二、合同标的:序号货物(服务)名称规格尺寸单位数量小计金额(元)交货期限1电梯桥箱编号100*6mm组21531175合同签订后30日内2卫生间位置标识150*300*35mm个114840合同签订后30日内3男女卫生间标识100*200*15mm个6660合同签订后30日内4功能用房200*150*20mm个233335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合计40010S三、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肆万零壹拾元,小写¥40010元,未超过原合同总价款的10%。1.合同总价款范围: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检测、总包管理、施工配合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劳务、服务等应有费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2.除非因特殊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其他费用。同时,本合同价格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四、交货地点、时间、方式1.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相城区旺盛路100号,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五、付款方式:1.付款步骤:(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完成全部合同标的的运输、搬运、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甲方组织的履约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支付方式:本次货款以银行转账或数字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苏州市唐人营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账号:32201997591059001818开户行:建设银行苏州滨湖支行3.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信息,也不得转让债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债权转让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账户支付费用。2若乙方将对甲方的债权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则乙方同意向甲方承担转让的债权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三人因债权转让起诉的,甲方因此次诉讼而产生的案件诉讼费、第三人主张的违约金、利息损失、律师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等均由乙方承担。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盖章签收后验收合格证明、依据交易习惯或甲方要求的其它付款所需单据,乙方未按约提供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六、验收1.乙方提交的货物由甲方负责验收。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甲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如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进行返工、调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直至甲方再次验收合格。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返工或返工超过2次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返工、调整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一切直接、间接损失。3.由于甲方自身能力、检验方法和检验手段的限制,对于货物部分质量瑕疵尤其是潜在的或隐蔽的质量瑕疵,在短时间内可能无法发现。因此,验收单的签署仅作为货物质保期起算的依据,不代表甲方对质量异议权利的放弃,也不代表乙方对货物质量保证责任的免除。如验收通过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采取维修、退货换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方式处理。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七、质保期:1.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提供6年质量保证期,自货物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实行免费维修。2.质保期内,乙方对于甲方提出的服务要求,应在0.5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2小时内修复故障;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在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应免费用同样的产品更换到位;特殊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延长故障修复时间1-5日。3.乙方未能按前述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费用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八、伴随服务1.乙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软件备份、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3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货物的包装、储运、安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补充协议或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因乙方未采取合理包装方式致使货物损毁、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九、保密条款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甲方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之使用仅限于本合同签订与履行,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范围或场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2.本合同履行终止后,乙方应当归还由甲方向其披露的一切保密信息的原始资料及其相关副本或复制品(包括书面的或电子的),乙方返还保密信息资料后,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乙方应对项目实施的服务人员定岗定责。乙方服务人员、合作单位等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主体,均负有前述保密义务,乙方应当采取充足措施保障前述主体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4.乙方对保密信息未经甲方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泄密违约金,并向甲方及其关联主体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甲方还有权寻求停止侵害的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救济。5.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乙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成时,当甲方向乙方发出返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复印件、影印件、摘要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的5日内全部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乙方及其所属员工也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十、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2.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乙方应保证4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拥有完整物权,享有合法的权利和其他必要的授权,在其提供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担保物权或权利负担,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查封、转让限制等;且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十一、索赔1.甲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2.如果乙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二、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终止合同;如果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责任。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甲5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甲方(或乙方)在收到乙方(或甲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十三、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货物的,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1)每逾期一日,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交付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2)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当立即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另行采购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因此额外支付的费用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费用以及因退货所产生的运输、存储费用,因乙方违约导致逾期交付的损失(损失参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违约金计算方式进行认定)等一切费用和损失。3.本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包或分包。乙方将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且经甲方催告后【5】日内仍未改正的或该违约情形无法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退回本合同项下已收取的全部款项。5.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需向甲方支付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退款等),甲方有权直接自未付款项中予以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6.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赔偿、退款等)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甲方支付逾期金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7、乙方对招标文件承诺函中所承诺的内容,未按约定提供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8.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付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足额赔偿。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乙方和甲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乙方或甲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6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发出不可抗力通知后30日内提供书面证明。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十五、争端的解决1.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的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2.因乙方违约或乙方追究甲方违约但不成立,导致甲方为处理此纠纷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3.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六、合同的解除1.如果乙方出现破产或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拒不配合验收与审计或其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等情形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要求乙方返还合同款。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且甲方依据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相应服务,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并且,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5.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本合同首部填写的乙方地址后生效;若乙方拒绝签收或显示查无此人而导致解除合同的通知未能被乙方实际签收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退回之日视为送达。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7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等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6.合同修改:除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7.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为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文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更换地址的,应于更换后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一方自行承担法院送达不能等不利后果。(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约日期:签约日期:2026-4.162025.4.16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智公安技术研发用房 电梯桥 卫生间位置标识 男女卫生间标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