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审计服务定点服务 审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商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066774
二、合同名称: 东莞市商务局审计服务定点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473623
四、项目名称: 东莞市商务局审计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东莞市商务局
地 址: 广东省_东莞市_市本级莞太大道33号贸易管理科
联系方式:22817265
供应商(乙方):广东东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鸿福路200号2栋2单元508室
联系方式:136127111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审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48000.00元
合同金额: 24.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东莞市市本级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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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料审核服务采购合同编号:SWHT20250405采购方(甲方):东莞市商务局住所地: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法定代表人:张健良项目联系人:梁千金联系方式:13537183370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33号电子信箱:dgmaoguan@163.com供应商(乙方):广东东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2栋2单元508法定代表人:赵胜先项目联系人:杨苗苗联系方式:13926861705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200号2栋2单元508电子信箱:yangmiaomiao@dgacc.cn第1页共7页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标的根据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料审核服务的定点服务单位,根据甲方的指派开展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料审核服务工作。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提供服务,工作中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分配的任务。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工作纪律按甲方要求执行。负责审核工作的乙方服务机构应当确保每周都能够提交一批经过严格审核的报告,此报告必须已经遵循了既定的审核方案中所规定的审核程序,从而保证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审计适用范围: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资料审核审核人员要求:不少于5人(根据实际审核情况可增加人员)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服务结束时间:2025年12月31日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一)对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二)对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业务指导。(三)按工作合同书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作费用。第2页共7页(四)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工作人员。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调换工作人员或中途退出的,甲方可相应扣减要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且不视为违约。(五)负责对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约情况,甲方可酌情扣减付费,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及义务(一)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职业道德水平较高;大师2、熟悉相关政策,能充分胜任本次服务工作。(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三)对受聘期间掌握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取得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四)在受聘期间不得借工作之机谋取其他不正当权益。(五)在服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交换意见。(六)应依法开展相关的工作,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工作情况;开展服务工作时,需提前派人前往甲方处交接资料,并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在工作结束后7天内,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不得擅自复制保留。四、付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额:根据实际审核数量计算,项目的最高收费上限第3页共7页为248,000.00元。(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付款: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生效后工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总额。2.一次性付款:委托审核事项经甲方书面验收通过且收到乙方发票后工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总额。3.分期付款:根据审核工作进度及项目验收情况,乙方向甲方分批次提供审核报告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分批次适时向乙方支付审核服务费。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开户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6号南峰中心银行账号:8114801011500195245(特别提示:上述账户名称中的括号需在英方状态下录入。)(三)在上述款项支付前,乙方应提前准备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请款申请;否则,甲方及/或财政部门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安排款项支付。(四)乙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均支付至本合同注明的银行账户,甲方及/或财政部门将合同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即完成履行本合同款项的支付义务。如因乙方收款账户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或因账户被查封、冻结或发生其他非因甲方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及时到账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第4页共7页五、保密乙方保证其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一切属于甲方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文件资料及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保证其自身及其工作人员不擅自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泄露,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予以承担。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变更、终止或被撤销、解除,本保密条款不受其影响而继续有效。六、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合同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照以下第2种方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以上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甲方应付但未付金额的10%,甲方逾期达10日仍未履行支付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二)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期限提交反馈结果的,每迟延1日,按照该批次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费用中直接扣除。如乙方迟延超过5天或明确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如有),并应按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免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提供达到甲方要求的服务。(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工作整体及/第5页共7页或其任何部分转包及/或分包给第三方的,如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合同款项(如有)(五)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赔偿的费用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为此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查询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财务费用、向权利人支付的赔偿款/违约金、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在内全部费用。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按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仲裁;(二)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不可抗力如遇不能预见、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迟延履行的,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48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具体情况,并于事件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交予甲方审阅确认。如因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定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6页共7页委托事项结束后,本合同自然终止。十一、本合同首部列明之双方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工作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视为有效送达。甲方:东莞市商务局下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广东东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iiu出年月日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定点服务 审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