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采购合同公告(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08005
二、合同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如皋市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600-XXDF-G2025-0008
四、项目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通市南通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
联系方式:18860971105
供应商(乙方):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白云路8号
联系方式:185529604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系方式:18552960450
主要标的数量:880
主要标的单价:700.00元
合同金额: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26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4-1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4-16 17:05: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03包.pdf
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服务合同甲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3月26日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08的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招投标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一、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承担2025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具体为三标段。二、合同金额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陆拾壹万陆仟元(616000元),单价为700元/批次。本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样费、抽样费、检验费、车旅费等,招投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招投标文件未列明,而实际履行本合同必需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乙方不得因本合同向甲方主张其他款项。三、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四、付款合同签订一个月内,先付合同总价款的30%,6月份再付合同总价款的30%;其余费用经甲方在2025年12月上旬前验收合格,根据乙方所完成的检验量核算以及成交公示价格(所报折扣)按实支付。五、验收:甲方按招投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权依照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或总体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第1页共3页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六、合同责任:1.甲方应当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支持。2.乙方保证其对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一切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4.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5.甲乙双方均应指定专人作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之间的联络人,所有一方向相对方正式知会事项的通知到达相对方指定联络人即视为到达对方。6.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异议处理中,因乙方抽样及检验过程瑕疵造成初检结论被推翻,当批次费用不予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初检机构承担。上述情形如果出现两次及以上的,甲方约谈乙方。因乙方原因导致案件在行政复议中被确认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7.乙方任务期内抽检任务(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及抽检数据质量要符合省局对南通市的高质量考核指标的要求,如果不能满足高质量考核要求,抽检费用在任务期最后一次结算时做相应扣减。28.除原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外,采购人有权新增工作量但不得超过原合同工作量的10%。甲方指定联络人:姓名:石群联系方式:13862922905乙方指定联络人:第2页共3页姓名:缪浩燃联系方式:18552960450七、履约保证金:无。八、保密条款:乙方不得将在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任何信息随意泄露、擅自使用。如违反本条款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相关产品直至所有产品的承检资格。本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一)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二)招投标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三)《成交通知书》;(四)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十二、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四份,中文书写。甲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地址:南通书路106法定(授权)代表人:二0二五年四月十五日乙方: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南通空港产业园内T法定(授权)代表人:缪浩燃二〇二五年月日户名: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城山支行账号:467668591965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