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 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采购合同公告(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合同公开

合同编号
2025GCHNG0029-1

合同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合同

标段(包)名称
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

标段(包)编号
2025GCHNG0029-1

合同甲方名称
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名称
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407420779.50

金额单位


合同期限(天)
730

合同签署日期
2025/4/16 0:00:00

合同完成日期
2027/4/16 0:00:00

质量要求
合格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2分1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1小时33分1秒
是否逾期: 否

代理机构提交/业主提交

提交人: 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4-16 13:07:00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2分10秒

中标单位确认

提交人: 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4-16 14:12:08
提交用时: 0天1小时5分6秒

监督平台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5-04-16 14:37:5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4分42秒

附件: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合同.pdf

淮南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承诺书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项目名称)中标单位:(牵头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项目负责人:郝永杰中标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407420779.50元、投资回报率:4.50%。现将该合同报送备案。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合同是按照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一致。招标人(盖章):中标人(盖章):2025年4月16日淮南市工程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2025GCHNG0029-1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产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在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招标中,经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款为(人民币)肆亿零柒佰肆拾贰万零柒佰柒拾玖圆伍角整(大写),项目工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郝永杰,中标工期/供货期730天(日历天)。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30日内到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河大道与国庆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材资格。建设单位(盖章)2025年03月18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5年03月18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2025年03月18日说明1、《中标通知书》是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其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尚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履约保函编号:LYBH-38-25001申请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8639号繁华大厦受益人: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河大道与国庆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开立人: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舜耕西路房地产大厦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鉴于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2025年3月18日就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且(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编号为:2025CCHNG0029-1的《中标通知书》,并就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函的范围及担保金额1.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2.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捌佰壹拾肆万捌仟肆佰壹拾伍元伍角玖分(¥8148415.59)二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期问:本保函有效期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2029年7月9日止。三、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担保责任:1.向申请人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2.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委托经贵方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3.在担保金额最高限额内,按照合同约定,向贵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四、代偿的安排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申请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2.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五、担保责任的解除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2.我方按照本担保向贵方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担保金额之日起,担保责任解除。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担保项下的担保责任亦解除。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六、免责条款1.因贵方原因致使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申请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担保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申请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担保责任。七、其他1.本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2.本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淮南市行政区域内人民法院。3.本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淮南建发住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字)地址:淮南市田家产大厦邮政编码:232001电话:0554-66656吃传真:0554-666561开立时间:2025年月8(保函真伪验证药)壹询编码:M-20250326280保函查询方式:1、输入网址http://112.30.211.87:8001/nain.htnl,输入查询编码验证即可。2、手机扫描二维码,输入查询编码验证即可。(GF—2017—0201)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人: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签订日期:2025年4月16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2.工程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项目范围为东至东西小岛,西到淮河大桥,北临淮河新堤,南至淮河老堤,总用地面积约869公顷,生态环境治理内容包括石姚湾区域的管网提质增效工程、生态清淤工程、活水保质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产业建设内容包括诗遥湾生态田园等基础设施。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相关答疑、工程量清单等。二、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7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亿零柒佰肆拾贰万零柒佰柒拾玖元伍角整(¥407,420,779.50元),不含税金额¥373,780,531.65元,税金¥33,640,247.8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本工程签约合同价为暂定价,中标下浮率为5.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郝永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4月1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淮南市田家庵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三份,承包人执三份。发包人: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公章)承包人: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结构代码:91340403MA8R1DAQ3X组织结构代码:91340100149145267M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国庆中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8639369号,号繁华大厦邮政编码:232000,邮政编码:230000法定代表人:黄润生,法定代表人:秦崇瑞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账号:,账号:34001468608050001551承包人: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结构代码:91340403MA8L8WCLXB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安成镇安成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33号邮政编码:232000法定代表人:李秀锐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山支行账号:2001020974636660000001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补充协议;(2)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文件、澄清文件、工程量清单);(3)投标文件;(4)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会议纪要、洽谈记录、往来函件、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及安徽省、淮南市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质量评定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获得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文件内容和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2套及施工图电子版;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提供施工图纸等我方履行配合义务的,施工单位出具相应的收件凭证。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月度已完工程量报表等技术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的时间为开工前3天。月度已完工程量报表于次月第五日内提交工程师计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为承包人提交后的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未经发包人允许图纸不得转借或向第三方透露。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招标人或施工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项目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郝永杰。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招标人或施工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如果需要临时占道、占地等手续的,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协调(满足淮南市安全文明施工及发包人现场工程部要求。)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地内、外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工程施工期间使用,且不得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及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作为本项目结算的基础依据,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均是按图纸、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编制。(2)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实际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合同价款。(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缺项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造成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10.2条规定确定单价,调整分部分项工程费。(4)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与由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在-3%~3%之内(包括±3%),工程量不进行调整;超出-3%~3%以外的,经双方共同核对确认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据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5)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有暂定量的,结算时按实际发生、以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为准。(6)招标工作结束后,发包人另行出具的图纸或图审意见回复、修改意见等,不在上述约定范围,实际发生时按有关规定及条款执行。(7)合同签订后,因政策、决策、现场不可抗力条件变化、技术规范更新、施工组织计划重排等原因造成的突发状况,发包人有权决定实际实施工程量的增减或变更,承包人以实际实施的工程量结算,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且不得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执行国家标准情况,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问题等。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接入、安装及设备拆除费用、杆线与管道迁移及保护、道口开设及恢复、垃圾清运处理、清淤等费用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均由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具体情况于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安装到位,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安装水电表计量,据实结算)。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1)担保金额: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额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2)办理时限: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淮南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3)担保方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4)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5)支付理赔: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质量保证资料、质量管理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工程验收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自理。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交付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移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为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及跟踪审计单位提供现场办公室各一间。考虑到承包人可能存在的专业分包,承包人应将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纳入施工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如因承包人分包工程影响到总包单位工期,发包人不承担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工期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相应顺延。施工总包单位必须及时协调处理有关事项,深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各专业单位施工,确保各专业间施工有序进行。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郝永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皖1342014202003382;建造师执业印章号:皖134201420200338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皖建安B(2020)0262289;联系电话:176055229,;电子信箱:haoyj@cohl.com,;通信地址:施工项目部办公室,;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行使所有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监督、管理职权;承包人与发包人间联系的公函、通知、签证等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部或公司公章后递交发包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专用合同条件约定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在场时间不足22天的,每少1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要求更换项目经理,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人次。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金50万元,并有权解除合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7天内提交项目组织机构报验申请表,将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人;7天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及监理人均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50万元/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其它人员20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一天内的需发包人代表同意,2天及以上需公司上报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要求更换主要岗位人员,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如下:项目技术负责人50万元/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其它人员20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人次,对于安全员未足额配备或者未正常履职的,给予1万元/人次的处罚并要求7天内整改到位。3.3.6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建市〔2014〕186号)要求配备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照法律规定。发包人、监理人或质监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有关规定确认的有关分部(子分部)工程。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须得到发包人书面认可,满足现场管理要求,确保按时完成验收移交(需要履行“二次招标”程序的按照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专业分包工程进度款。若因承包人原因不及时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有权直接支付给分包人,且发包人有权将其直接支付给分包人的款项自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因承包人支付分包进度款项不及时造成工程进度延误,承包人须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方需同意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分包人进度款的支付委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至竣工交付。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及付款凭证,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将对所争议事项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确保死亡率为零(0)、重伤率为零(0)、月轻伤频率万分之二以下,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执行双方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书》。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编制并报发包人备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应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的要求组织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施工单位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分阶段支付申请表”。除开工前预付阶段的支付,其它阶段的支付需建设单位对是否达到申请支付进度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合同内容进行检查确认。(1)开工后28日内(以开工令发出时间为准)支付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的50%;(2)整体形象进度至一半,支付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的3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验收合格);(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金额的2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验收合格)。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需满足有关文件规定(含发包人具体的合理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或扣留部分安措费。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合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于图纸会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3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①施工许可证,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为开工前不少于7天临时用地证,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14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30日历天内提出索赔、办理签证,否则发包人可不予认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重大设计方案调整或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2)发生不可预料的突发事件。(3)征迁时序滞后。上述事件发生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须在事件发生后7日内办理工期签证,逾期发包人将不予认可。由承包人在风险费中考虑,工期予以顺延,停工时间90日以上的适用7.8暂停施工调价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一计算,延期超过30日后,每延期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五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金额的3%。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类似地下文物勘探等不可抗力(此类不可抗力只能顺延合同工期)。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00mm的强降雨天气超过1天;(2)6小时内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3)日气温超过40℃的连续高温大于10天。(4)日气温低于-20℃的连续严寒大于3天。(5)造成工程损坏的大雪灾害。(6)50年一遇的洪水灾害。(7)其它经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的情形。7.8暂停施工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不予工期和费用补偿,同时承包人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要进行赔偿,每暂停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一计算,暂停超过30日后,每暂停一天按合同价万分之五计算。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给予工期顺延,工程价款调整方式为(1)方式。(1)不因工程暂停施工进行工程价款调整。(2)同意对人工单价进行调整。具体为:按经确认的实际复工期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费单价文件与招标期(具体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淮南市)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费单价文件相比,进行定额人工费单价价差的调整;调整的人工价差只计税金,不作为其他费用的取费基数。调整范围仅限于暂停施工期对应投标时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形象部位计算的人工数量。(3)同意对主要材料(可调价主材范围:钢筋、商品砼、商品砂浆)价格超出±5%以外的部分予以调整。具体为:仅对可调材料价格按经确认的实际复工期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与招标时采用的(具体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信息价,淮南市)信息价相比进行价差调整。调整的材料价差只计税金,不取费。仅限于暂停施工(90天及以上)复工后的工程量。(4)同意对人工和材料价格均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满足施工需要。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应根据设计交底、发包人及监理公司现场要求进行。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分部分项清单子目计价1)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单价,按照相同或类似单价计算;所谓相同单价,就是指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相同。所谓类似单价,是指所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基本相同。2)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无相同或类似分部分项清单子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变更价款,经监理人、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具体如下:①费率计取选择如下B方式:A.参考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同类别工程的定额和计费基础,只计取人材机、管理费和税金,管理费按/计算(建议按本工程达到的相应类别工程的下限执行),其他均不计。B.参考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同类别工程的定额和计费基础,管理费、利润计算费率标准执行投标费率。C.双方约定的其他组价原则,具体为:/②人工单价采用如下B方式:A.按工程变更发生期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费单价文件执行;B.按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人工单价执行;C.按签证价执行。③材料价格确定方式和采用顺序ABC:A.采用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B.采用工程变更施工期当地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同期信息价;当地同期信息价上没有的,采用周边地区信息价;C.采用调研价,最终由发包人进行决定。④机械台班单价确定方式和采用顺序ABC:A.采用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机械台班单价;B.采用相应定额机械台班单价;C.采用签证价。(2)对分部分项清单价款以外的措施费和工程不可竞争费调整:费率不予调整。(3)税金按变更发生期当地造价主管部门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取。10.2.2变更估价程序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十四(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后七(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变更估价申请有异议,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变更估价申请后二十八(28)天内审批完毕。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变更估价申请。10.2.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2日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审核的合理化建议后2日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下列方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按照相关规定集中采购,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作为采购人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货款支付、验收及施工质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预留金)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预留金)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下列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材料基准价确定方式: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材料基准价按照招标基期(具体为招标公告发布当月信息价)淮南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计取,淮南没有信息价的依次按照招标基期六安、阜阳、蚌埠、合肥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计取;六安、阜阳、蚌埠、合肥工程造价信息也缺项的,依次按顺序在慧讯网、广材网、中国建材网上询价,若再无信息价格及网上价格,则经双方(发包人、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市场询价共同确定价格,发包人签字认可。未经发包人确定的材料价格,发包人不予认可,如承包人强行将未经发包人确定的材料进场,发包人有权将材料清退出场,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注:上述材料包括安装工程中的安装主材及其他工程中钢筋、商品砼、商品砂浆、砌块、砖、黄沙、石子、水泥、涂料、腻子、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地砖、墙砖、石材、栏杆、幕墙、门窗装配式构件、沥青混凝土、水稳、广场砖、侧石、平石、管材、水费、电费,其他材料执行定额价。施工机械台班人工费用、燃油动力费用不予调整,周转性材料不予调差、零星辅材不予调整。)2、可调差材料约定:(1)可调差材料按各个单位工程从施工开始至各个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开始及工程完工时间需由发包人签字确认),以施工期间当地造价主管部门发布材料费信息价的平均价(淮南没有信息价的依次按照六安、阜阳、蚌埠、合肥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计取;六安、阜阳、蚌埠、合肥工程造价信息也缺项的,依次按顺序在慧讯网、广材网、中国建材网上询价,若上述平台确无价格的,由发包人组织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清单编制单位、跟踪审计单位等进行市场询价共同确定价格、发包人签字认可。未经发包人确定的材料价格,发包人不予认可)与材料费基准价进行对比,对价格浮动±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整。调差时间为竣工结算才调整。(2)可调差材料包括:钢筋、商品砼、沥青混凝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可调整(±5%以外进行调整)。(3)只调整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内发生的材料价格波动。因承包人原因,施工进度超出节点工期的单体工程,主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增,下跌予以调减;因承包人原因,总工期超出合同约定工期的,主材料价格上涨不予调增,下跌予以调减,调减区间为建设项目实际工期范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格确定:(1)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报建筑安装工程费仅作为签约合同价约定内容,不单独作为结算依据。(2)本项目在设计图纸完成后,由发包人依据项目通过图纸审查后定稿的最终版的施工图纸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依据相关清单计价、计算规范编制及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认可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及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成果文件。(3)结算方式及原则1)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及审核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成果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投标时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与招标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果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共同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包括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支付)的依据。2)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中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100%中标下浮率在各阶段结算结果(包括施工过程中进度款支付)中运用。3)(100%-中标下浮率)乘以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结算依据。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2)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与由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误差在-3%~3%之内(包括±3%),工程量不进行调整;超出-3%~3%以外的,经双方共同核对确认后,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在竣工结算时据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3)因报价时采用的技术措施或组织措施考虑不足,不能满足施工要求需要调整方案,造成费用增加的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4)因天气、地形、施工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采取临时措施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5)与其他工程施工单位发生交叉作业而增加的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6)施工排水、基坑内积水排水等费用不论实际数量多少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7)为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所有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所增加的费用,不论发包人是否同意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8)为应对临时停水、停电,承包人应自备发电设备、取水设备等,所增加费用一律不得调整合同价款。(9)施工机械进出场、安装拆卸、移机等不论实际情况如何,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10)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可能因拆迁等原因部分单体建筑或工程取消或延期开工,而造成的利润减少或管理费用增加风险,均不得调整合同价款。(11)其他:1)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引起的工程价款的变动,必须在工程变更、签证内容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上报变更、签证预算进行审批,过期不予受理,审批后的变更及签证预算在竣工结算时办理支付;2)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有与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有冲突、重新划分的招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对发包人有利的,按照其投标文件执行,不利于发包人的,按照招标文件、图纸、招标答疑执行;3)承包人使用农民工及其它劳务用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府的有关规定,依法与其签定劳务合同,并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否则,造成后果自负,同时发包人可直接使用承包人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劳务合同及劳务工资支付明细表及支付情况需报发包人备案。4)本工程项目经工程审核复审核减的,发包人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或从承包人在发包人施工的其他工程项目款项中直接扣除。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应综合上述各项风险并结合自身及工程实际情况考虑,风险费用必须包括在工程综合单价内。合同签订后(工程竣工结算时)均不得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推迟开工执行7.5.1条,暂停施工执行7.8条,工程变更执行10.2条。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开工前7日,。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按照当期付款比例同比例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开工前7日。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保函,。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正常施工周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的约定:(1)按签约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中标人应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每期支付工程款时,按照当期付款比例同比例扣回;(2)按月支付。经发包人、监理人共同确认的当月实际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如当月已完成工程量(含农民工工资)不足1000万元,则工程量累计达到1000万元合并拨付;(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到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4)最终结算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审定后总造价的97%;(5)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格的3%,竣工验收合格备案2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该项目接受保函形式(纸质、电子均可)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前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不再预留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中标人在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提交质量保证金保函的,招标人应于收到质量保证金保函后10日内退还对应金额的质量保证金。注:1、该项目施工合同依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南市)公开或备案后方可付款(包括预付款)。2、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按照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执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附工程量清单。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招标时约定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7农民工工资管理:落实淮南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淮建管联(2022)99号)中的“人工费分账制度”“总承包企业代发制度”“先行垫付和清偿制度”“维权公示制度”。(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7)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每月拨付人工费原则上不低于当月工程结算款的20%(装配式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15%);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不低于12%。按照合同约定当月不具备结算和计量条件的,拨付人工费原则上不低于工程造价总额÷计划工期(月)×人工费比例。(8)施工总承包单位自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合同额在3亿元以上(含)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1%,存储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合同额在3亿元以下的,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为2%,存储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管理,对三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免交,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存储比例。(9)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工资支付以实名制考勤为依据,通过“淮南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线上支付,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变相扣押。未通过平台线上代发工资的项目,平台无法读取企业发放工资数据的,将视为未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要依托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企业。严禁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资款打入分包企业账户。(10)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建设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足额、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但施工总承包企业未及时代发,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清偿;涉及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11)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维权渠道等相关信息,并每月公示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工资保证金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缴纳,已用现金缴纳保证金的项目,可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进行替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形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国家、工程所在地安徽省淮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必须提交完整、规范、合格的工程资料,否则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资料不同步视为工期延误。其他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订工程接收证书后10日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取得相关部门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并与发包人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后7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结算书、竣工图、合同书、中标清单报价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单、经济签证单、工作联系单、暂定价招标清单以及其他双方往来的有关经济的书面资料。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贰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14.5竣工结算14.5.1作为政府投资工程,本项目将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进行审计结算。14.5.3本项目涉及暂估价(暂列金额)部分的内容,由承包人及发包人共同按照相关规定集中采购,承包人及发包人共同作为采购人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货款支付、验收及施工质量均由承包人负责。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年。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的质量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不扣留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可由承包人选择采用以下方式其一递交:(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的结算工程款;(2)扣留3%的结算工程款;(3)其他方式:支持承包人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网银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方式替代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7日内,递交与(1)或(2)等额的质量保证金担保,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至100%。有违约事项的,扣除相应违约金,质量保证金担保到期后自动失效。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3%的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责任款)。(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不得对保修费用金额提出异议。(3)采用履约保函等有效期至缺陷责任期后的,不再要求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质量保修合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保修通知次日起2个工作日。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另行协商。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该项目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前一周内书面通知承包人,便于承包人提前作好人、材、物的安排,尽量降低停建、缓建给承包人带来的经济损失。(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按通用条款和招标文件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承包人主要人员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1)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有兼职情况,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承担擅自更换人员的相应违约责任。2)承包人如未按要求参加发包人、监理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组织的专题会,在请假未经同意的条件下(须经会议负责人同意),按项目经理10000元/次、其他人员5000元/次作违约金在当期付款及结算中扣除。(2)主要设备的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及所报的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按计划进场,不得拖延、减少或降低标准。若承包人进场的设备的数量或性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补充设备;进场的设备未经监理人批准并报发包人同意不得离场,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该机械设备台班费用3倍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个月,发包人可为承包人购买或租赁,所需费用可从承包人应得的款项中扣除。(3)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违约责任1)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5万元/单项工程的违约金,承包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2)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3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万元以下违约金,承包人同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监理、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质量事故的认定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承包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或标准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发出3日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若未按照监理人或发包人限期要求内完成整改的,承包人应承担人民币5万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单价不经商议。4)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要一次性通过。经监理验收分项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5万元/次。分部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次。单位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5)承包人擅自强行施工,除工程量不予确认外,另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6)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不及时报验,拖延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8万元/次,报验资料不合格若发生有二次,被监理退回给承包人,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2万元/次。7)承包人提供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所提供和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每次承担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8)承包人不按要求对工程成品进行管护,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进行该项工作,费用从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9)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1)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安全规范要求,每发现一起安全违规行为,每人每次承包人承担违约金200元。2)每缺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3)未按施工方案组织落实,第一次检查给予警告,第二次检查仍未落实好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3万元。4)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5万元/次。未按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次。5)专职安全员无故不在现场有效工作,承包人承担违约金0.3万元/次。6)承包人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担违约金5万元;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7)承包人在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承担违约金0.5万元;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8)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轻伤承担违约金1万元,重伤承担违约金20-50万元,死亡承担违约金200万元,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1)未按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等,每发现一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2)承包人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发包人承担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3)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须向发包人承担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次。(6)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7)其他违约责任:1)严禁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民工闹事等破坏发包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若发生发包人有权不清算直接托管。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承包人应直接支付,如拒不支付,发包人可以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或质量保证金中扣除。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经政府法定职权部门认定的其他一些影响施工的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政府规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为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身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以及从事危险作业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廉政协议附件9: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10: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1: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3:淮南市重点工程农民工工资托管协议附件14:施工安全协议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淮南市田家庵区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一标段)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公章):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朝阳街道国庆中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8639369号,号繁华大厦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国庆街道安成镇安成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33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身份证号码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郝永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李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身份证号码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其他人员附件8: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淮南市廉政建设的规定,淮南市四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4.乙方一定期限内(6个月至3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淮南市四宜农业乙方(盖章):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2025年4月16日,日期:2025年4月16日乙方(盖章):安徽四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姓名: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签字:电话:地址:日期:2025年4月16日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12-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入淮水系综合治理生态环 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合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