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排水建设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2025)
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7854561906662503190727
项目业主:
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盈林绿化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合同编号:
4407854561906662503190727
合同总金额:
¥114,638.4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
服务内容:
对该工程的林地用地进行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设计工作
合同附件
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合同】.pdf
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 2025-04-17
合同编号: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甲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乙方:广东盈林绿化有限公司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恩平市地方公路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李山锋项目负责人:通讯地址:恩城新平南路29号之三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785456190666C开户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4407乙方(受托方):广东盈林绿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金旺绿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心村正街三巷19号首层之一联系电话:13631150086传真:0760-88363863电子信箱:875714437@qq.com纳税人识别号:9144200058473190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凯茵支行银行账号:2011054709000001670银行行号:102603005476甲、乙双方就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具体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合同要求完成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的相关工作,服务成果质量达到相关林业主管部门项目审批要求。2.技术服务的内容:(1)组织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要求,对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现状进行外业调查。(2)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的要求,编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并满足县(区、市)级及以上林业局的林地报批工作要求。(3)提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过程中的有关技术咨询。(4)提交成果: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各一式肆份,内容包括: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正文、附表、附件、附图等;电子文档壹份。的通知》(林建协[2024]54号)计价标准:恩平工业园新平路南延线道路排水建设工程(一期)使用林地面积22.3470亩,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陆佰叁拾捌元肆角整¥114638.40元)。:2.上述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税金、前期准备工作、及成果编制费、正式文本印刷费等相关费用。3.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即支付人民币叁万肆仟叁佰玖拾壹元伍角贰分(¥:34391.52元)。(2)乙方交付全部成果并获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70%,即人民币捌万零贰佰肆拾陆元捌角捌分(¥:80246.88元)。第五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按计划提交相关成果: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各一式肆份,电子文档壹份。2.提交成果满足县(区、市)、市、省及国家林业部门的林地报批要求。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服务及成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3.技术服务的方式:编制、递交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调查设计书和技术支持。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江门市恩平市。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及通过相关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复之日止。3.技术服务进度:(1)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10工作日内,乙方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所需的外业调查工作。(2)外业完成工作后30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外业调查资料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含使用林地情况简要说明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测算),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使用林地现状图、使用林地红线范围拐点坐标以及采伐调查设计等内容的编制并提交给甲方。且按林业局要求及时修编协助完成该项目使用林地申报手续。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成果满足国家、省、市、县(区、市)相关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委派1名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完成外业调查工作。2.向乙方提供为外业调查期间及报告编写时所需的小班地籍图、用地红线图、规划图、基础数据、政府部门批文等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及支付方式:71.本工程项目技术服务费执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2.甲方不能无故拒绝接受服务,同时提交成果后到期拒付服务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约支付款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梁晴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接受与发出。2.项目双方的协调、联系。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未及时通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以下无正文)路服多甲方委托方)单乙方(受托方)单位恩平市方公公服务中广东盈林绿化有限公司司电E小(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排水建设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