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机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原阳县农业农村局2025)



一、合同编号:2023-08-32-C

二、合同名称:原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原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08-32

四、项目名称:原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原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原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原阳县新城区博学路西段

联系人:靳绪双

联系方式:13101738882

2.供应商(乙方):新乡市联享农机专业合作社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综合服务平台西500米路南

联系人:崔朋鹏

联系方式:176519160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148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农业机械服务
详见合同
符合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底。
符合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 ,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三标段合同.pdf

农业社会化服务合同X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名称)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原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原阳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项目地点:项目重点实施区域在原阳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主要涉及福宁集镇、大宾镇、陡门乡、阳阿乡、原兴办事处、蒋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辐射到周边村、乡(镇、办事处)。3.项目编号:原交采2023GB27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项目内容:原阳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三标段二、合同价款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2148000元)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完成后一次性转账支付三、质量标准1、玉米机收作业标准。在玉米籽粒含水率为25%-35%,果穗下垂率不大于15%,最低结穗高度不低于40厘米的作业条件下,玉米籽粒损失率应小于等于2.0%,果穗损失率(不可收获的倒伏植株造成的果穗损失不计)应-97-小于等于5.0%,籽粒破碎率应小于等于1.0%,苞叶剥净率应大于等于85%,留茬高度应小于等于20厘米,果穗无油污染。2、秸秆还田作业标准。玉米秸秆含水率为小于等于15%或大于等于30%的作业条件下,秸秆粉碎还田长度合格率(合格粉碎长度玉米秸秆85%,残茬高度应小于等于8cm,抛洒不均匀率应小于等于20%,漏切率应小于等于1.5%且无明显漏切。3、旋耕作业标准。旋耕深度≥15cm以上,旋耕均匀无漏耕现象。通过旋耕,整地达到平、齐、碎、净、实等标准,为粮食高产奠定基础。4、小麦播种标准。适期播种:合理密植,播种深度3-5厘米。四、合同工期1、本合同要求合同展行期限(工期)为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自2023年9月21日起算。2、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工程停工,经合同双方确认,可以顺延工期,但不调整合同价款。3、乙方必须如期完成合同作业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及时沟通协调,确保任务顺利完成。五、其他要求1、乙方应有完整的安全施工操作方案,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因施工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妥善处理。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或因施工原因造成甲方被追究责任的,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聘请律师所支出的律师费)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甲方应协助乙**策宣传、施工联络。3、争议解决:如履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衣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良新结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时间20年十月3日合同签订地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业机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