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潜水泵采购合同公告(临城县水务局2025)
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
发布时间: 2025-04-16
一、合同编号:nongcunyinshui-0416 二、合同名称: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 三、项目编码:HB2025033320010050 四、项目名称: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临城县水务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临城镇北关街96号 联系方式:刘贞民 供应商: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北路324-19号 联系方式:白晓霞0318-71467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 规格型号:更换PE管道11.928㎞,潜水泵15套等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38500 合同金额:14385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90天,实施内容:更换PE管道11.928㎞,潜水泵15套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5-04-15 八、合同公告2025-04-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5维修养护合同PDF扫描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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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采购人:
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发包人:临城县水务局I承包人: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协议书临城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已接受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对临城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中央资金)的磋商申请,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报价函及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4、承包人项目经理:张家会(川2512017201730527)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工期为90天。9、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A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年4月1f日2001年月日附件:合同条款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水利部发布并于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临城县水务局1.1.2.3承包人:中景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程临有限公司1.1.2.6监理人:那台店表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1年。1.4合同条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同通用条款2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占地事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发包人仅负责帮助协调。4承包人4.1.1遵守法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为办理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利行业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承包人负责工程施工建设所需的占地、地表附着物拆迁赔偿等工作,费用自理;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及施工场地的占用,费用自理;发包方仅负责帮助协调。(4)承包人应承担协调地方关系的工作,费用自理,发包人予以配合。(5)承包人应为发包人现场代表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监督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这种配合对施工的影响应有充分的考虑。(6)承包人必须文明、安全施工,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安全负责,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概由承包人承担。(7)承包人施工期间引起的任何赔偿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8)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合同时双方再协商。4.2展履约担保本款不适用。4.3分包4.3.2不允许承包人分包4.5承包人项目经理4.5.5项目经理在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每月驻现场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2天,并准时参加发包人召开的每周例会。若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的素质不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合格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在本合同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如有事(病)假、正常休假等其他原因离开施工现场时,需向发包人汇报。发包人会不定期抽查,如抽查期间发现项目经理未经批准离开施工现场,每人次每天将扣除1000元,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连续两次发现项目经理未经批准离开施工现场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另遇有工程检查、验收或参观等活动时,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施工现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4.6.1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应和响应文件一致,不得变更。4.6.2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承包人应向施工场地派遣或雇佣足够数量的下列人员:(1)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技工和合格的普工;(2)具有相应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各级管理人员。4.6.3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4.6.4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4.6.5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累计请假不超过8天,确保每月在项目现场工作不少于22天。单次请假一天以内的报监理人同意;超过1天的,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每天扣除500元,在当期工程款支付时扣除。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7.1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4.7.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更换到位的项目经理资质不低于原项目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每更换一人次扣除5000元,并赔偿发包人损失。4.7.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除5000元,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全部解除合同,同时赔偿发包人损失。4.7.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适合再任、因生病住院、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证明材料)、被责令停止执业、羁押或判刑情形,无法继续担任相应岗位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发包人应同意更换,对更换到位的技术负责人资质应不低于原技术负责人。除上述情形外不允许更换,如承包人擅自更换,按技术负责人每更换一人次扣除5000元;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每更换一人次扣除3000元。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无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1.5施工安全措施费为施工造价的2.5%,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9.1.6承包人应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工地险,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13工程质量13.1.1工程质量验收执行标准:合格13.7质量评定13.7.4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合格。13.7.7工程合格及标准为: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13.8质量事故处理13.8.4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人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单价调整方式:不做调整。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5.2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无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本合同实施期间不调价16.1.2采用的造价信息不适用17计量与支付17.2预付款17.2.1预付款不适用。17.4质量保证金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7.4.1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3%,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17.4.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合同价款根据工程进度支付,每次扣除支付金额3%作为质保金,工程合同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施工单位可采用保函方式作为质保金。17.5竣工(完工)结算17.5.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17.6最终结清17.6.1最终结清申请单(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4份。17.7竣工财务决算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按发包人要求18竣工验收(验收)18.1验收工作分类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验收条件为:符合现行规程要求,验收程序为:按规程要求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自合同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期限1年。19.7保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安装工程,土建工程。(2)保修责任: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设备、材料,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任何问题最短在24小时内修复、解决。保修期内非因发包人原因而出现的设备、材料损坏或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包修、包换、调试、安装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该货物保修期也相应顺延。由于中标人货物质量问题,而给予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中标人应作相应的赔偿。属于责任范围、内容的建安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20保险20.1工程保险发包人不负责投保,各项保险应由承包人按需要自定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潜水泵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