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02024000089-1

二、合同名称: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

三、项目编号:N5134302024000089

四、项目名称: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西街52号
联系方式:0834-8733121
供应商(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
联系方式:028-867056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
1(项)
¥550,000.00
¥550,000.00


合同金额: 5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金阳县全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pdf
合同(1).pdf
合同文件.pdf
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5年04月17日

联合体协议书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名称)N5134302024000089(采购项目编号)磋商(响应)。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单位名称)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2)磋商(响应)工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由双方组成的磋商(响应)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办理磋商(响应)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成交),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5)磋商(响应)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联合体各成员分工如下:与项目业主联系,沟通协调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对接梳理,牵头完成“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配合完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与业主沟通、调研等工作(分工内容)分工给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单位名称)承担合同份额比例:50%;对接梳理,牵头完成“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研等工作(分工内容)分工给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承担合同份额比例:50%;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成交)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将该协议书送交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全称):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全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日期:2024年12月27日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委托协议书Nh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乙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奂埔IEZ二〇二五年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投标人(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就甲方委托编制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究甲方委托乙方编制《金阳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以下简称《基本思路》)和《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含文本电子文档以及纸质文本。二、双方权利与义务2.1甲方权利义务:设计12.1.1提出对《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的具体要求。2.1.2向课题组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数据。2.1.3对《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2.1.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费用。2.1.5检查督促课题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完成工作后予以验收。2.2乙方权利义务:2.2.1按磋商文件响应要求,选派具有相关能力的研究人员组成《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组。2.2.2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2.2.3负责课题研究顾问的聘请及相关经费。2.2.4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并将成果(包括文本电子文档等)提交甲方。2.2.5确保《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并对相应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2.6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按甲方要求保密。2.2.7乙方受托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甲方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使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透露或泄漏、使用。2.2.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内容转委托他人,同时编制的《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侵权导致的纠纷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若第三人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就费用向乙方进行追偿。2.2.9乙方提供的《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及相应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三、工作进度安排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及时完整地提供资料,乙方收齐资料后即刻开展工作。在2025年3月31日前,形成《基本思路》送审稿,提交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2025年11月30日前,形成《规划纲要》送审稿,提交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组织对《规划纲要》进行专家论证;2025年12月31日前,形成《规划纲要》上会稿,《规划纲要》草案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县人民团代表大会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课题研究期间,双方视情况协商具体调研时间和其他进度安排。因甲方提供资料九发进度滞后等原因导致相关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乙方交付成果时间顺延。四、编制费及支付方式01084.1甲方向乙方提供《规划纲要》编制费人民币55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27.5万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7.5万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元整。该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费、资料费、设计费、车旅费、打印费、税费、安全风险、成果(含权属)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含甲方派出人员的一切费用。4.2经费支付: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40%,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8.25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元整;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8.25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元整。乙方提交《规划纲要》经金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不计利息)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8.25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元整;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8.25万元,大写:捌万贰仟伍佰元整。4.3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五、协议执行与违约责任5.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取得书面同意。5.2若乙方无法完成《规划纲要》和《基本思路》,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协商解除后,甲方有权不支付尾款,并追缴预付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违约,已拨款项乙方不退还,且不承担违约金。5.3在甲方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文件,并按时反馈修改意见的条件下,若《规划纲要》和《基本思路》成果文件未能通过县发改局审查,乙方继续修改完善,直到通过审核,若乙方认为通过审核有困难,可与甲方协商解除协议,协商解除后,甲方可不支付尾款,并追缴预付款。5.4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中所承诺的义务提供相应研究经费及工作配合,乙方有权要求赔偿。六、补充协议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七、其他7.1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7.2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伍份(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叁份、联合体成员单位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石老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日期:2025年1月26日当济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O开户银行手行成都滨江东路支行账号:4402209409100043553电话:028-86705602日期:2025年月话日乙方: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盖章)al法定授权礼m地址:凉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0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账号:866780350110001电话:010-82819000日期:2025年月26日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02024000089-1履约地点:金阳县全域签订地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6日采购人(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采购人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西街52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供应商(乙方二):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55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550,000.00品目编码C20039900品目名称其他咨询服务采购标的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编制服务范围评价总结“十四五”规划前五年执行情况,研判“十五五”时期发展形势和趋势,预测“十五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表现,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等。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二、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及内容“十五五”时期是我国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十五五”规划作为落实国家战略的引领性规划,是金阳县确定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的纲领性文件,科学编制和实施好《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一)规划范围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全域。(二)规划期限2026年—2030年(三)规划内容1.《金阳县“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评价总结“十四五”规划前五年执行情况,研判“十五五”时期发展形势和趋势,预测“十五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表现,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大项目。2.《金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在总结“十四五”规划前五年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十五五”时期发展形势,确定“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指标体系,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规划编制要求1.课题组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调研不少于1周;2.规划编制成果须报金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审定通过。(五)成果形式-第2页-1、最终成果精装本各不少于100册;2、最终成果电子稿光盘各不少于10份。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10,000.002025-02-14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40%。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11万元。2110,000.002025-02-14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40%。其中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支付人民币11万元。382,500.002025-04-15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8.25万元。482,500.002025-04-15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其中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支付人民币8.25万元。582,500.002025-12-19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其中甲方向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支付人民币8.25万元。682,500.002025-12-19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提交《基本思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规划编制费用总额的30%。其中甲方向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支付人民币8.25万元。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第3页-】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内容和合同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出对《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的具体要求。2.向课题组提供相关资料、文件、数据。3.对《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4.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费用。5.检查督促课题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完成工作后予以验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磋商文件响应要求,选派具有相关能力的研究人员组成《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组。2.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工作方案。3.负责课题研究顾问的聘请及相关经费。4.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编制任务并将成果(包括文本电子文档等)提交甲方。5.确保《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并对相应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6.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按甲方要求保密。7.乙方受托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甲方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使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公开透露或泄漏、使用。8.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约定内容转委托他人,同时编制的《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因侵权导致的纠纷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若第三人因此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有权就费用向乙方进行追偿。9.乙方提供的《基本思路》和《规划纲要》及相应成果文件需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八、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取得书面同意。2.若乙方无法完成《规划纲要》和《基本思路》,双方协商解除本协议,协商解除后,甲方有权不支付尾款,并追缴预付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违约,已拨款项乙方不退还,且不承担违约金。3.在甲方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数据、文件,并按时反馈修改意见的条件下,若《规划纲要》和《基本思路》成果文件未能通过县发改局审查,乙方继续修改完善,直到通过审核,若乙方认为通过审核有困难,可与甲方协商解除协议,协商解除后,甲方可不支付尾款,并追缴预付款。4.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中所承诺的义务提供相应研究经费及工作配合,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4页-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伍份(联合体牵头单位叁份,联合体成员单位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金阳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盖章),乙方: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石志云,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蔡益恒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西街52号,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阳支行,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滨江东路支行账号:2320633609000012553,账号:4402209409100043553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6日,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6日乙方二: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袁昕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科技金融支行账号:866780350110001签订时间:2025年01月26日-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